【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为增强安全性请求对电子交易记录的核对的系统和方法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15年1月14日提交的标题为“SystemandMethodforReconcilingElectronicTransactionRecordsforEnhancedSecurity”的美国专利申请No.14/596,420;2015年1月14日提交的标题为“SystemandMethodforComparingElectronicTransactionRecordsforEnhancedSecurity”的专利申请No.14/596,472;以及2015年1月14日提交的标题为“SystemandMethodforRequestingReconciliationofElectronicTransactionRecordsforEnhancedSecurity”的专利申请No.14/596,508的优先权,这些申请的全部内容通过引用其整体结合于此。
本专利技术涉及电子交易。更具体而言,本专利技术涉及用于为增强安全性核对电子交易记录的系统和方法。
技术介绍
电子交易-诸如,支付或对设 ...
【技术保护点】
一种增强电子交易系统中的交易的安全性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与涉及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的新电子交易相联系地发送对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进行认证的请求;(b)发送涉及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的一个或多个以前的电子交易的第一记录,以供与涉及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的一个或多个以前的电子交易的第二记录进行比较;以及(c)接收指示在所述第一记录和所述第二记录之间是否有匹配的消息。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01.14 US 14/596,420;2015.01.14 US 14/596,472;1.一种增强电子交易系统中的交易的安全性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与涉及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的新电子交易相联系地发送对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进行认证的请求;(b)发送涉及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的一个或多个以前的电子交易的第一记录,以供与涉及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的一个或多个以前的电子交易的第二记录进行比较;以及(c)接收指示在所述第一记录和所述第二记录之间是否有匹配的消息。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是智能卡。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是移动终端。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在接收到所述消息之后批准所述新电子交易。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新电子交易包括财务交易。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新电子交易包括访问控制交易。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消息进一步指示成功的生物认证。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a)-(c)是由交易处理系统处的处理器执行的。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易处理系统是支付处理系统。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请求被发送给促进所述交易处理系统和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之间的通信的接口设备。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接口设备是销售点终端。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记录与所述第二记录的所述比较是由所述接口设备处的处理器执行的。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记录与所述第二记录的所述比较是由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处的处理器执行的,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通过所述接口设备从所述交易处理系统接收所述请求和所述第一记录。14.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请求被发送给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通过蜂窝网络从所述交易处理系统接收所述请求和所述第一记录。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是智能卡。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是移动终端。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a)-(c)是由促进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和用于处理涉及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的交易的交易处理系统之间的通信的接口设备处的处理器执行的。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易处理系统是支付处理系统,并且所述接口设备是销售点终端。19.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请求和所述第一记录被发送给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并且所述第一记录与所述第二记录的所述比较是由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处的处理器执行的。20.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请求和所述第一记录被发送给所述交易处理系统,并且所述第一记录与所述第二记录的所述比较是由所述交易处理系统处的处理模块执行的。21.一种增强涉及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的新电子交易的安全性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从第一存储设备接收涉及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的一个或多个以前的电子交易的第一记录;(b)从第二存储设备接收涉及所述电子便携式设备的一个或多个以前的电子交易的第二记录;(c)比较所述第一记录和所述第二记录;以及(d)提供对所述第一记录和所述第二记录之间的匹配的指示。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是智能卡。23.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是移动终端。24.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新电子交易包括财务交易。25.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新电子交易包括访问控制交易。26.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执行基于令牌的认证;以及,如果所述基于令牌的认证也成功,则执行所述步骤(d)。27.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执行生物认证;以及,如果所述生物认证成功,则执行所述步骤(a)–(d)。28.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a)-(d)是在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处执行的。29.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a)-(d)是在交易处理系统处执行的。30.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易处理系统是支付处理系统。31.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a)-(d)是在用于促进所述电子便携式设备和交易处理系统之间的通信的接口设备处执行的。32.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易处理系统是支付处理系统,并且所述接口设备是销售点终端。33.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存储设备位于所述电子便携式交易设备处,并且所述第二存储设备位于交...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M·加迪纳尔,A·坎茨,
申请(专利权)人:塔克蒂利斯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马来西亚,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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