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和信息提示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6284519 阅读:91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9-24 09:36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其包括:检测用户的眼睛,并判断用户的眼睛是否执行了预设的动作;在用户的眼睛执行了预设的动作,且达到预设的阈值时,提示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的关联信息。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提供一种信息提示装置。采用本发明专利技术,有别于传统的手动操控方式,实现显示对象内容的提示,解放了用户的双手,提升浏览阅读过程的体验,提升了用户体验。

Information prompting method and information prompting device

The present invention provides an information prompting method includes detecting the user's eyes, the eyes of the user and determine whether to execute a default action; in the eyes of the user to perform the default action, and reaches a preset threshold, suggesting that at least one screen display information associated with the object. The invention also provides an information prompting device. The invention is different from the traditional manual operation mode, realizes the indication of the content of the display object, liberates the hands of the user, improves the experience of browsing the reading process, and improves the user experienc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移动终端
,特别涉及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和信息提示装置
技术介绍
随着智能终端设备的发展和普及,越来越多的用户选择使用手机进行信息的查看或者内容的浏览。在浏览手机所显示的当前显示屏内容时,用户对当前显示屏上的显示对象只局限于当前所见的内容,如果要进一步了解所述显示对象的进一步信息,就必须触控点击所述显示对象,比如所述对象为一个视频文件,那用户就需要点击打开该视频文件,才能了解视频文件中的内容。这种传统的手动操控方式束缚了用户的肢体,比如手,使得用户双手在操作其他设备而不方便解放出来时,显得不够便利化和人性化。
技术实现思路
有鉴于此,本专利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和信息提示装置,有别于传统的手动操控方式,实现显示对象内容的提示。本专利技术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其包括:检测用户的眼睛,并判断用户的眼睛是否执行了预设的动作;在用户的眼睛执行了预设的动作,且达到预设的阈值时,提示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的关联信息。优选地,所述预设的动作,包括:眼球的转动、眼睛的眨眼、眼睛的注视、眼睛的移动、眼睛视线的停留或者前述各种组合。优选地,所述预设的动作,包括:眼睛的注视、或者眼睛视线的停留在所述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优选地,所述关联信息包括:下一层级内容,或者解释说明。优选地,所述提示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的关联信息的步骤,包括:播放所述至少一显示对象的视效内容或者音效内容。优选地,所述播放所述至少一显示对象的视效内容或者音效内容的步骤,包括:以预览窗口的形式,在所述至少一显示对象的邻近处,播放所述至少一显示对象的视频内容、图像内容或者音频内容。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其包括:接收用户的眼睛传递的信息;根据所述信息,判断用户的眼睛是否执行了预设的动作;在用户的眼睛执行了预设的动作,且达到预设的阈值时,提示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的关联信息。优选地,所述预设的动作,包括:眼睛的注视、或者眼睛视线的停留在所述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优选地,所述提示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的关联信息的步骤,包括:播放所述至少一显示对象的视效内容或者音效内容。一种信息提示装置,其包括: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用户的眼睛,并判断用户的眼睛是否执行了预设的动作;以及提示模块,用于在用户的眼睛执行了预设的动作,且达到预设的阈值时,提示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的关联信息。采用本专利技术,使用户通过眼睛的简单动作、自然的视线交互方式,快捷方便的在同一界面预览到更多内容,且,不占用用户的双手资源,显得更加便利化和人性化。附图说明图1为本专利技术第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显示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图2a和2b为本专利技术第一实施例中提示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的关联信息其中一方式的示意图。图3a和3b为本专利技术第一实施例中提示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的关联信息其中另一方式的示意图。图4为本专利技术第二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显示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专利技术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专利技术,并不用于限定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一:请参阅图1,其为本专利技术第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提示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1、检测用户的眼睛,并判断用户的眼睛是否执行了预设的动作。通过摄像头,或者其他的传感器,检测用户的眼睛,并将检测的数据传输给处理器,通过处理器来判断用户的眼睛是否执行了预设的动作,比如:眼球的转动、眼睛的眨眼、眼睛的注视、眼睛的移动、眼睛视线的停留或者前述各种组合。其中,眼睛的移动包括用户眼睛相对于头部(或者面部)的移动,也可以包括用户眼睛相对于头部(或者面部)静止,但因头部(或者面部)移动而引起的移动。较佳地,所述预设的动作,包括:眼睛的注视、或者眼睛视线的停留在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比如,一种信息提示装置,其屏幕包括至少一显示对象。用户的眼睛注视在所述至少一显示对象。步骤S2、在用户的眼睛执行了预设的动作,且达到预设的阈值时,提示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的关联信息。比如,如图2a所示,眼睛的注视、或者眼睛视线的停留在所述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且到达预设的时间,则信息提示装置提示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的关联信息,如图2b所示。提示的方式可以是视觉的,听觉的,嗅觉的,味觉的或者其他的。当然,其他类型预设的动作,对应预设的阈值为频率,数量或者其他。另外,所述关联信息包括:下一层级内容,或者解释说明。比如,如图3a所示,显示对象为一个文件夹,所述文件夹包括多个文件。则,所述文件夹的下一层级内容为所述多个文件,如图3b所示。解释说明可以是文字描述或者图案内容。较优地,所述提示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的关联信息的步骤,包括:播放所述至少一显示对象的视效内容或者音效内容。进一步地,所述播放所述至少一显示对象的视效内容或者音效内容的步骤,包括:以预览窗口的形式,在所述至少一显示对象的邻近处,播放所述至少一显示对象的视频内容、图像内容或者音频内容。对应地,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信息提示装置,其包括:检测模块和提示模块。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用户的眼睛,并判断用户的眼睛是否执行了预设的动作。提示模块,用于在用户的眼睛执行了预设的动作,且达到预设的阈值时,提示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的关联信息。所述的一种信息提示装置在进行信息提示时,与上述的一种信息提示方法相对应。在上述实施例中,利用用户的眼睛(视线)的自然交互方式,实现了在简单的眼睛动作指示下快速方便的查看对象的解释说明或下一层级的内容。在设计时,出于形象化或人性化,解释说明或下一层级内容可以通过悬浮框轻量级的展现方式。且,悬浮框内的内容可进一步通过用户的眼睛进行操控,比如删除,打开,移动,替换,加密,解密,修改,更新等操作。比如,所述一种信息提示装置进一步包括接收模块,所述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眼睛传递的信息,提示模块根据所述用户眼睛传递的信息,对解释说明或下一层级内容进行操作,比如删除,打开,移动,替换,加密,解密,修改,更新等操作。实施例二:请参阅图4,其为本专利技术第二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提示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步骤S11、接收用户的眼睛传递的信息;...

【技术保护点】
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检测用户的眼睛,并判断用户的眼睛是否执行了预设的动作;在用户的眼睛执行了预设的动作,且达到预设的阈值时,提示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的关联信息。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检测用户的眼睛,并判断用户的眼睛是否执行了预设的动作;
在用户的眼睛执行了预设的动作,且达到预设的阈值时,提示屏幕上至少
一显示对象的关联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的动
作,包括:
眼球的转动、眼睛的眨眼、眼睛的注视、眼睛的移动、眼睛视线的停留或
者前述各种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的动
作,包括:
眼睛的注视、或者眼睛视线的停留在所述屏幕上至少一显示对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关联信息
包括:
下一层级内容,或者解释说明。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屏幕
上至少一显示对象的关联信息的步骤,包括:
播放所述至少一显示对象的视效内容或者音效内容。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播放所述
至少一显示对象的视效内容或者音效内容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吴玲玲
申请(专利权)人:深圳市中兴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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