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vention provides a video creation system, belonging to the field of image technology, which is used for solving the problems of low efficiency and low visual efficiency of the existing video production schemes. Including video creation system provided by the invention, a plurality of lenses in order to create a storyboard and add the description information for each shot storyboard editing and the display module; the video material video control video capture equipment was selected in the current user storyboard scenes in the corresponding acquisition module storage modu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orage storyboard editing and the display module provides the storyboard scene information and video access to the module and the video camera. The system will create and edit and video footage of the shooting, storage, editing together storyboard, can significantly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the video creation process and intuitiv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影像
,尤其涉及一种视频创作系统。
技术介绍
视频创作是文化、娱乐等领域常见的活动之一,特别是近年来,数字视频技术和拍摄设备的普及促使视频创作活动从专业领域逐渐扩展到普通使用者。专业视频创作流程通常依先后次序包括计划、拍摄、剪辑制作三个步骤,其中常用到分镜脚本。分镜脚本是指计划步骤中,对预期视频内容的构成,以镜头(画面连续的视频段落)为单位按顺序分解,并以文字或图画表明每个镜头的内容和相关信息(如运镜方式,时间长度,对白等)的形式。分镜脚本对于传达视频计划,特别是指导拍摄和后期剪辑制作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其中以图画为主的分镜脚本通常也称为故事板。传统分镜脚本通常由手工制作为纸质形式,近年来出现了专用的电子分镜脚本制作软件。在现有视频创作流程中,先在计划步骤中完成分镜脚本,在拍摄步骤中依照分镜脚本进行每一个镜头的视频素材的拍摄,这些视频素材之后在剪辑制作步骤中被导入相应设备或软件,再依照分镜脚本剪辑制作成最终视频。现有的视频创作流程中,分镜脚本和视频素材客观上是割裂开的,完全依靠创作者人为间接理解二者的关联。因此,虽然有分镜脚本的结构和含义信息作为直观参照,但视频素材的拍摄、存储、剪辑过程在视频创作系统(例如拍摄设备与剪辑设备或软件)中都是以非结构化的形式存在,即作为一组无结构、无含义的视频段落。如果素材不是按照分镜脚本镜头顺序拍摄,还可能造成后期无法将素材和分镜脚本的顺序正常对应 ...
【技术保护点】
一种视频创作系统,包括视频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视频拍摄设备连接的视频素材获取模块,与视频素材获取模块连接的存储模块、分镜脚本编辑及显示模块,所述分镜脚本编辑及显示模块还与所述存储模块相连接;所述分镜脚本编辑及显示模块用于供用户通过输入设备在当前分镜脚本中新建、删除镜头、调整若干个镜头的顺序及为各镜头添加描述信息,并将分镜脚本的镜头信息发送给所述存储模块进行存储;所述分镜脚本的镜头信息包括:分镜脚本中镜头的顺序信息和各镜头的描述信息;所述视频素材获取模块根据用户在当前分镜脚本中选定的镜头以及输入的获取该镜头对应的视频素材的指令,获取所述存储模块中存储的用户在当前分镜脚本中选定的镜头的描述信息,控制所述视频拍摄设备拍摄该镜头对应的视频素材,并将获取的视频素材及其与镜头之间的对应关系发送给存储模块存储;所述存储模块保存分镜脚本编辑及显示模块提供的分镜脚本的镜头信息和视频素材获取模块发来的视频素材及其与镜头之间的对应关系。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视频创作系统,包括视频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视
频拍摄设备连接的视频素材获取模块,与视频素材获取模块连接的存储模块、
分镜脚本编辑及显示模块,所述分镜脚本编辑及显示模块还与所述存储模块相
连接;
所述分镜脚本编辑及显示模块用于供用户通过输入设备在当前分镜脚本
中新建、删除镜头、调整若干个镜头的顺序及为各镜头添加描述信息,并将分
镜脚本的镜头信息发送给所述存储模块进行存储;所述分镜脚本的镜头信息包
括:分镜脚本中镜头的顺序信息和各镜头的描述信息;
所述视频素材获取模块根据用户在当前分镜脚本中选定的镜头以及输入
的获取该镜头对应的视频素材的指令,获取所述存储模块中存储的用户在当前
分镜脚本中选定的镜头的描述信息,控制所述视频拍摄设备拍摄该镜头对应的
视频素材,并将获取的视频素材及其与镜头之间的对应关系发送给存储模块存
储;
所述存储模块保存分镜脚本编辑及显示模块提供的分镜脚本的镜头信息
和视频素材获取模块发来的视频素材及其与镜头之间的对应关系。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频创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素材
获取模块还用于在用户未选定镜头时,根据用户输入的直接获取视频素材的指
令,控制所述视频拍摄设备拍摄视频素材,并将当前获取的视频素材发送给分
镜脚本编辑及显示模块;
分镜脚本编辑及显示模块还用于在收到所述视频素材获取模块发来的视
频素材时在当前分镜脚本中为其新建一个对应的镜头,并将该视频素材及其与
镜头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及当前分镜脚本的镜头信息发送给存储模块存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频创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素材
获取模块包括数据传输接口,用于接收用户当前通过所述数据传输接口输入的
现有视频素材,建立该视频素材与用户选定的镜头之间的对应关系,并将该视
频素材及其与镜头之间的对应关系发送给存储模块存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频创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各镜头的
描述信息包括文字信息和/或图画/照片信息和/或音频信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视频创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素材
获取模块控制所述视频拍摄设备拍摄用户在当前分镜脚本中选定的镜头对应
的视频素材时,将从所述存储模块中获取的该镜头的文字信息和/或图画/照片
信息叠加在拍摄取景框上显示或与拍摄取景框同时显示,和/或将该镜头的音
频信息在拍摄时同步播放。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视频创作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镜脚本
编辑及显示模块还用于供用户读取所述存储模块当前存储的分镜脚本的镜头
信息及各镜头对应的视频素材,并按分镜脚本中镜头的顺序回放整个分镜脚
本,或回放用户当前选中的一段分镜脚本,或回放用户当前选中的镜头。
7.如权利要求6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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