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湿系统及除湿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5918414 阅读:58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8-02 03:45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除湿系统和除湿方法,并且具体涉及一种用于使用干燥剂涂布的流体‑空气热交换器来控制过程或位置中的空气湿度的系统和方法。干燥剂材料在吸附循环期间在环境温度下或高于环境温度下吸附水分,并且所得到的空气流与供应空气的湿度相比具有降低的湿度。然后干燥剂材料可以在再生循环期间通过添加加热流体穿过热交换器而被干燥,以通过添加汽化潜能驱使水回到蒸汽状态。干燥剂材料可以在吸附循环期间通过添加冷却流体穿过热交换器而被冷却以将温度保持在足以使水蒸气从空气流中除去的范围内。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除湿系统及除湿方法专利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除湿系统和除湿方法,并且具体涉及一种用于使用干燥剂涂布的流体-空气热交换器来控制过程或位置中的空气湿度的系统和方法。专利技术背景众所周知,空调系统必须设计成改变供应空气的温度和湿度,以在受调节的空间中达到指定的热条件。通常,受调节的空间内的湿蒸汽产生是适度的,并且因此,空调系统上的大部分潜热能负荷在将供应(或新鲜)空气的湿度降低至指定范围时产生,而不是在从空间内的再循环空气流中除去水蒸气时产生。例如,在建筑物中,除了必须添加或移除显热以保持指定的内部建筑物温度外,还可能需要从进入建筑物的空气中除去过量的水蒸气,以保持指定的内部湿度范围。这种显热和湿度控制通常形成空调和通风系统的一部分。进入所居住的建筑物(其可包括住宅建筑物和商业建筑物等)的通风空气的通常的指定范围在22℃至23℃的范围内,并且相对湿度通常在50%至65%的范围内。该相对湿度对应于每千克空气9.73g至13.4g水(绝对湿度)之间的范围。当外部条件为热和潮湿时(例如,33℃和90%的相对湿度),湿度比大约为35.4g水/kg空气。如果通过除去显热将这种空气转移到一定位置并冷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除湿系统及除湿方法

【技术保护点】
一种除湿系统,其用于向过程或位置提供除湿空气,所述除湿系统包括:流体‑空气热交换器,其包括涂布有干燥剂材料的外部空气侧表面,其中在吸附循环期间流体在一定温度下通过所述热交换器,所述温度使水蒸气从被允许或被强制穿过所述热交换器的空气流中除去;在所述吸附循环期间允许或强制空气流穿过所述热交换器的装置;以及在再生循环期间加热所述干燥剂材料以使吸附水通过汽化从所述干燥剂材料中除去从而将所述干燥剂材料再生成一定状态的装置,所述状态允许所述干燥剂材料在随后的吸附循环中从空气流中除去水蒸气。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4.10.27 AU 20149042921.一种除湿系统,其用于向过程或位置提供除湿空气,所述除湿系统包括:流体-空气热交换器,其包括涂布有干燥剂材料的外部空气侧表面,其中在吸附循环期间流体在一定温度下通过所述热交换器,所述温度使水蒸气从被允许或被强制穿过所述热交换器的空气流中除去;在所述吸附循环期间允许或强制空气流穿过所述热交换器的装置;以及在再生循环期间加热所述干燥剂材料以使吸附水通过汽化从所述干燥剂材料中除去从而将所述干燥剂材料再生成一定状态的装置,所述状态允许所述干燥剂材料在随后的吸附循环中从空气流中除去水蒸气。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湿系统,还包括:在所述吸附循环期间冷却所述干燥剂材料以便将所述温度保持在足以使水蒸气从所述空气流中除去的范围内的装置。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湿系统,其中冷却所述干燥剂材料的所述装置是流体-空气热交换器,其中冷却通过使冷却流体通过所述流体-空气热交换器来实现。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除湿系统,其中,加热所述干燥剂材料的所述装置是所述流体-空气热交换器,其中加热通过使加热流体通过所述流体-空气热交换器来实现。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除湿系统,还包括在进入所述热交换器的入口处的二通阀,所述二通阀是可操作的以在向所述热交换器供应加热流体和向所述热交换器供应冷却流体之间切换。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除湿系统,其中,所述加热流体和所述冷却流体是来自共同源的在进入所述热交换器之前根据所述热交换器是在操作吸附循环还是在操作再生循环而被加热或冷却的流体。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除湿系统,其中允许或强制空气流的所述装置是一个或更多个风扇。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除湿系统,其中,所述流体-空气热交换器呈翅片散热器的形式,所述翅片散热器包括流体流动管和涂布有所述干燥剂材料的相关的加热/冷却翅片。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除湿系统,其中所述流体-空气热交换器和用于允许或强制空气流的所述装置被布置在管道系统中,所述管道系统用于将环境空气输送到位置中。10.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除湿系统,其中,所述流体-空气热交换器和用于允许或强制空气流的所述装置形成模块的一部分,所述模块可附接到用于将环境空气输送到位置的管道系统。11.根据权利要求9或权利要求10所述的除湿系统,其中所述位置是建筑物内部。12.根据权利要求9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除湿系统,其中,允许或强制空气流穿过所述热交换器的所述装置在空气供应模式和空气返回模式下交替地操作,以在所述空气供应模式下允许或强制空气流经过所述流体-空气热交换器到达所述位置,在所述空气返回模式下从所述位置吸出空气流。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除湿系统,其中,返回的空气被供应至过程。14.根据权利要求9至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除湿系统,还包括:第二流体-空气热交换器,其与所述流体-空气热交换器并行操作,其中当所述流体-空气热交换器操作所述吸附循环时,所述第二流体-空气热交换器操作所述再生循环,并且反之亦然,以确保除湿空气连续供应到所述位置;使每个热交换器在吸附循环和再生循环之间切换操作的装置;以及空气处理装置,其提供:通过在所述再生循环中操作的所述热交换器的空气不被提供到所述位置,并且通过在所述吸附循环中操作的所述热交换器的空气被提供到所述位置。15.根据权利要求3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除湿系统,其中,所述系统被配置为向过程提供除湿空气。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除湿系统,其中所述过程是蒸发冷却过程。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除湿系统,其中所述蒸发冷却过程包括允许或强制一定体积的干燥空气穿过一定体积的流体的表面区域,由此所述一定体积的空气通过蒸发方式使所述流体的温度降低。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除湿系统,其中,所述一定体积的流体被保持在槽中,并且所述一定体积的空气被允许或被强制穿过所述槽中的流体主体的顶表面区域。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除湿系统,其中所述一定体积的流体在冷却塔中呈液滴的形式,并且所述一定体积的空气被允许或被强制穿过每个液滴的表面区域。20.根据权利要求17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除湿系统,其中,已经通过所述蒸发冷却过程降低其温度的所述一定体积的流体作为用于在所述吸附循环期间冷却所述干燥剂材料的冷却流体供应给所述...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罗杰·菲利普·戴维斯
申请(专利权)人:英德科斯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澳大利亚,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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