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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数字化庭审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3779515 阅读:55 留言:0更新日期:2016-10-04 12:23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人民法院数字化庭审系统,包括:至少一台主交换机,以及连接在主交换机上的现场庭审系统和远程庭审系统。该系统对庭审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完整地记录庭审的相关人员、视音频录像、电子笔录等信息,并且对庭审资料有序管理,大大提高审判人员工作效率,降低劳动强度,对双方当事人充分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该系统升级成本不高,且满足现代法院庭审实际需要,实施效果好。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人民法院数字化庭审系统
技术介绍
法院庭审是人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法院庭审是普通程序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阶段,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进行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审判活动最集中、最生动的体现,对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民事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深入、逐步完善,以及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在案件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方面提出了众多的要求。运用现代化信息科技手段,服务于法院的审判业务应用,是新时期下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和审判业务应用的重要特点,也是法院“效率与公正”和“司法为民”工作的重要体现,数字化庭审系统,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对庭审工作提供全面的辅助支持。随着法院管理的细化,审判人员已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当前的法庭审判设备及操作方式已无法满足审判的需求,难以体现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规范,因此必须加快庭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进程,提升法院审判工作的公信力。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正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人民法院数字化庭审系统,该系统基于法院现有网络进行数字化升级,其升级成本不高,且满足现代法院庭审实际需要。为解决上述问题,本专利技术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人民法院数字化庭审系统,包括:至少一台主交换机,以及连接在主交换机上的现场庭审系统和远程庭审系统;所述现场庭审系统,包括现场庭审所需要的庭审投影仪、音频控制系统、视频控制系统,所述音频控制系统包括设置在法庭各个席位的鹅颈扩音器以及将现场音频进行录音;所述视频控制系统包括设置在法庭各个席位的高清摄像设备;所述远程庭审系统,包括分交换机,并通过若干电缆在分交换机上连接有话筒、摄像机及解码器,在解码器通过电缆连接有显示器,所述分交换机用来处理远程庭审系统内部信息交换以及远程庭审系统与主交换机之间的信息交换;所述话筒用来对远程庭审系统内的音频信号进行扩音同时进行录音,所述摄像机对远程庭审系统内的视频信号进行传输并进行录制,所述解码器对主交换机传输过来的加密信号进行解密,并在显示器上进行显示。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视频控制系统至少包括:法官席摄像机、辩护席摄像机、公诉席摄像机。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现场庭审系统还包括:证据展示系统和举证电脑,所述证据展示系统对庭审现场物证进行展示,并通过庭审投影仪进行播放,所述举证电脑用来对证据展示系统进行操作和控制。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数字化庭审系统还包括:网络点播系统,所述网络点播系统包括网络服务器以及通过电缆连接在网络服务器上的庭审客户端一、庭审客户端二、庭审客户端三,所述网络服务器用来处理网络点播系统内部信息交换以及网络点播系统与主交换机之间的信息交换。本专利技术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效果如下:1、该系统对庭审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完整地记录庭审的相关人员、视音频录像、电子笔录等信息,并且对庭审资料有序管理,大大提高审判人员工作效率,降低劳动强度;2、该系统实现庭审视频网络清晰化,庭审视频采集使用自主研发的高清网络一体化摄像机和嵌入式球机,远距离分布式部署,应用方便灵活,满足后续网络高清视频点播等实际需要;3、该系统通过庭审主服务器的控制和集成,在统一的用户平台上对所有设备进行集中控制,还可以实现对法庭内灯光、音响、窗帘等设备调节和开关,并结合语音激励技术实现音视频控制;4、该系统基于法院现有网络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大大提高了法院审理案件效率,对双方当事人充分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该系统升级成本不高,且满足现代法院庭审实际需要,实施效果好。附图说明图1为本专利技术所述人民法院数字化庭审系统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结合具体的实施例来说明本专利技术的内容。如图1所示,为本专利技术所述人民法院数字化庭审系统结构示意图。本专利技术所述人民法院数字化庭审系统,包括:至少一台主交换机,以及连接在主交换机上的现场庭审系统10和远程庭审系统20。所述现场庭审系统10包括现场庭审所需要的庭审投影仪11、音频控制系统12、视频控制系统13,所述庭审投影仪11将庭审现场所需要的图片、文字、视频等资料进行投影展示给当事人观看,所述音频控制系统12包括设置在法庭各个席位的鹅颈扩音器以及将现场音频进行录音,所述音频控制系统12还对现场音频信号进行分析加工处理,满足现代法庭高清音视频网络点播需要;所述视频控制系统13包括设置在法庭各个席位的高清摄像设备,至少包括:法官席摄像机13a、辩护席摄像机13b、公诉席摄像机13c,由视频控制系统13对庭审现场进行高清摄像,满足后续网络高清点播需要。本专利技术所述的现场庭审系统10还包括:证据展示系统14和举证电脑15,所述证据展示系统14对庭审现场物证进行展示,并通过庭审投影仪11进行播放,所述举证电脑15用来对证据展示系统14进行操作和控制。本专利技术所述的数字化庭审系统,为了满足远程庭审和举证,还设置有远程庭审系统20,所述远程庭审系统20包括分交换机21,并通过若干电缆在分交换机21上连接有话筒22、摄像机23及解码器24,在解码器24通过电缆连接有显示器25,所述分交换机21用来处理远程庭审系统20内部信息交换以及远程庭审系统20与主交换机之间的信息交换。所述话筒22用来对远程庭审系统20内的音频信号进行扩音同时进行录音,所述摄像机23对远程庭审系统20内的视频信号进行传输并进行录制,所述解码器24对主交换机传输过来的加密信号进行解密,并在显示器25上进行显示。本专利技术所述的数字化庭审系统,还包括:网络点播系统30,所述网络点播系统30包括网络服务器31以及通过电缆连接在网络服务器31上的庭审客户端一32、庭审客户端二33、庭审客户端三34等,所述网络服务器31用来处理网络点播系统30内部信息交换以及网络点播系统30与主交换机之间的信息交换。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实施例对本专利技术所作的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专利技术具体实施仅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专利技术所属
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专利技术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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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人民法院数字化庭审系统,其特征是,包括:至少一台主交换机,以及连接在主交换机上的现场庭审系统(10)和远程庭审系统(20);所述现场庭审系统(10),包括现场庭审所需要的庭审投影仪(11)、音频控制系统(12)、视频控制系统(13),所述音频控制系统(12)包括设置在法庭各个席位的鹅颈扩音器以及将现场音频进行录音;所述视频控制系统(13)包括设置在法庭各个席位的高清摄像设备;所述远程庭审系统(20),包括分交换机(21),并通过若干电缆在分交换机(21)上连接有话筒(22)、摄像机(23)及解码器(24),在解码器(24)通过电缆连接有显示器(25),所述分交换机(21)用来处理远程庭审系统(20)内部信息交换以及远程庭审系统(20)与主交换机之间的信息交换;所述话筒(22)用来对远程庭审系统(20)内的音频信号进行扩音同时进行录音,所述摄像机(23)对远程庭审系统(20)内的视频信号进行传输并进行录制,所述解码器(24)对主交换机传输过来的加密信号进行解密,并在显示器(25)上进行显示。

【技术特征摘要】
1.人民法院数字化庭审系统,其特征是,包括:至少一台主交换机,以及连接在主交换机上的现场庭审系统(10)和远程庭审系统(20);所述现场庭审系统(10),包括现场庭审所需要的庭审投影仪(11)、音频控制系统(12)、视频控制系统(13),所述音频控制系统(12)包括设置在法庭各个席位的鹅颈扩音器以及将现场音频进行录音;所述视频控制系统(13)包括设置在法庭各个席位的高清摄像设备;所述远程庭审系统(20),包括分交换机(21),并通过若干电缆在分交换机(21)上连接有话筒(22)、摄像机(23)及解码器(24),在解码器(24)通过电缆连接有显示器(25),所述分交换机(21)用来处理远程庭审系统(20)内部信息交换以及远程庭审系统(20)与主交换机之间的信息交换;所述话筒(22)用来对远程庭审系统(20)内的音频信号进行扩音同时进行录音,所述摄像机(23)对远程庭审系统(20)内的视频信号进行传输并进行录制,所述解码器(24)对主交换机传输过来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祁磊
申请(专利权)人:祁磊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安徽;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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