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像删除方法及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1120874 阅读:66 留言:0更新日期:2015-03-11 10:03
本发明专利技术揭示了一种图像删除方法及装置,属于图像处理领域。所述图像删除方法包括:在全屏显示图像时,在屏幕上设置第一提示框;接收缩小操作信号,将屏幕上显示的图像进行缩小,缩小操作信号是所述屏幕被按照预定轨迹触屏时产生的;当图像被缩小至第一提示框内且符合删除条件时,删除所述图像。通过在图像被缩小至设置的第一提示框内且符合删除条件时,删除该图像;解决了在进行图像删除时,由于需要点击的按钮太多,且每次点击的位置不同,而导致操作十分繁琐技术问题;达到了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操作难度,使得删除操作简单并易于操作的效果。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图像处理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图像删除方法及装置。 
技术介绍
终端中的图库可以存储拍摄或收集的各种图像,由于受到终端存储空间的限制,通常需要对图库中的图像进行选择性地删除。 在全屏查看图片的时候,菜单按钮通常全部隐藏。在进行图像删除时,用户首先点击屏幕中心以唤出菜单按钮,然后点击菜单按钮中的“删除”键,此时终端会弹出确认提示框,用户点击该提示框中的“确认”按键,终端则删除当前屏幕上显示的图像。 公开人在实现本专利技术的过程中,发现相关技术至少存在如下缺陷:在进行图像删除时,需要点击的按钮太多,而且每次点击的位置不同,操作十分繁琐。 
技术实现思路
为了解决相关技术中在进行图像删除时,由于需要点击的按钮太多,且每次点击的位置不同,而导致操作十分繁琐的问题,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图像删除方法及装置。所述技术方案如下: 根据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图像删除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全屏显示图像时,在屏幕上设置第一提示框,所述第一提示框的面积小于所述屏幕的面积; 接收缩小操作信号,将所述屏幕上显示的图像进行缩小,所述缩小操作信号是所述屏幕被按照预定轨迹触屏时产生的; 当所述图像被缩小至所述第一提示框内且符合删除条件时,删除所述图像。 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屏幕上设置所述第一提示框时,在所述屏幕上设置第二提示框,所述第二提示框与所述第一提示框为同心提示框,且所述第二提示框大于所述第 一提示框; 当根据所述缩小操作信号将所述图像缩小后位于所述第二提示框内且位于所述第一提示框外时,检测所述图像是否符合所述删除条件; 若检测到所述图像符合所述删除条件,则显示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选择是否删除所述图像; 若检测到所述图像不符合所述删除条件,则继续执行所述将所述屏幕上显示的图像进行缩小的步骤。 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图像位于所述第一提示框外时,设置所述图像的属性为普通态,并利用第一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图像,所述普通态用于指示属性为所述普通态的图像被禁止删除; 当所述图像被缩小至所述第一提示框内时,将所述图像的属性更改为删除态,并利用第二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图像,所述删除态用于指示属性为所述删除态的图像在符合所述删除条件时被直接删除。 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图像位于所述第二提示框外时,设置所述图像的属性为普通态,并利用第三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图像,所述普通态用于指示属性为所述普通态的图像被禁止删除; 当所述图像被缩小后位于所述第二提示框内且位于所述第一提示框外时,将所述图像的属性更改为即将删除态,并利用第四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图像,所述即将删除态用于指示属性为所述即将删除态的图像在符合所述删除条件时被禁止直接删除; 当所述图像被缩小至所述第一提示框内时,将所述图像的属性更改为删除态,并利用第五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图像,所述删除态用于指示属性为所述删除态的图像在符合所述删除条件时被直接删除。 可选的,所述在屏幕上设置第一提示框,包括: 检测所述图像是否具有被编辑权限; 若检测结果为所述图像具有被编辑权限,则在所述屏幕上设置所述第一提示框。 可选的,所述删除条件为:接收到删除信号,或所述图像被缩小至所述第 一提示框内的时长达到预定时长,所述删除信号是在所述屏幕的触屏状态由被触屏状态变更为未被触屏状态时产生的。 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图像被缩小至所述第一提示框内时,弹出删除提示信息,所述删除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屏幕的触屏状态由被触屏状态变更为未被触屏状态时删除所述图像,或用于提示在所述预定时长后删除所述图像。 根据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图像删除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设置模块,被配置为在全屏显示图像时,在屏幕上设置第一提示框,所述第一提示框的面积小于所述屏幕的面积; 缩小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缩小操作信号,将所述屏幕上显示的图像进行缩小,所述缩小操作信号是所述屏幕被按照预定轨迹触屏时产生的; 删除模块,被配置为当所述图像被所述缩小模块缩小至所述第一设置模块设置的第一提示框内且符合删除条件时,删除所述图像。 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设置模块,被配置为所述第一设置模块在所述屏幕上设置所述第一提示框时,在所述屏幕上设置第二提示框,所述第二提示框与所述第一提示框为同心提示框,且所述第二提示框大于所述第一提示框; 检测模块,被配置为当根据所述缩小操作信号将所述图像缩小后位于所述第二提示框内且位于所述第一提示框外时,检测所述图像是否符合所述删除条件; 显示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检测模块检测到所述图像符合所述删除条件时,显示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选择是否删除所述图像; 所述缩小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检测模块检测到所述图像不符合所述删除条件时,继续执行所述将所述屏幕上显示的图像进行缩小的步骤。 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一显示模块,被配置为当所述图像位于所述第一提示框外时,设置所述图像的属性为普通态,并利用第一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图像,所述普通态用于指示属性为所述普通态的图像被禁止删除; 第二显示模块,被配置为当所述图像被缩小至所述第一提示框内时,将所述图像的属性更改为删除态,并利用第二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图像,所述删除态 用于指示属性为所述删除态的图像在符合所述删除条件时被直接删除。 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三显示模块,被配置为当所述图像位于所述第二提示框外时,设置所述图像的属性为普通态,并利用第三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图像,所述普通态用于指示属性为所述普通态的图像被禁止删除; 第四显示模块,被配置为当所述图像被缩小后位于所述第二提示框内且位于所述第一提示框外时,将所述图像的属性更改为即将删除态,并利用第四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图像,所述即将删除态用于指示属性为所述即将删除态的图像在符合所述删除条件时被禁止直接删除; 第五显示模块,被配置为当所述图像被缩小至所述第一提示框内时,将所述图像的属性更改为删除态,并利用第五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图像,所述删除态用于指示属性为所述删除态的图像在符合所述删除条件时被直接删除。 可选的,所述第一设置模块,包括: 检测子模块,被配置为检测所述图像是否具有被编辑权限; 设置子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检测子模块的检测结果为所述图像具有被编辑权限时,在所述屏幕上设置所述第一提示框。 可选的,所述删除条件为:接收到删除信号,或所述图像被缩小至所述第一提示框内的时长达到预定时长,所述删除信号是在所述屏幕的触屏状态由被触屏状态变更为未被触屏状态时产生的。 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信息弹出模块,被配置为当所述图像被所述缩小模块缩小至所述第一设置模块设置的所述第一提示框内时,弹出删除提示信息,所述删除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屏幕的触屏状态由被触屏状态变更为未被触屏状态时删除所述图像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图像删除方法及装置

【技术保护点】
一种图像删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在全屏显示图像时,在屏幕上设置第一提示框,所述第一提示框的面积小于所述屏幕的面积;接收缩小操作信号,将所述屏幕上显示的图像进行缩小,所述缩小操作信号是所述屏幕被按照预定轨迹触屏时产生的;当所述图像被缩小至所述第一提示框内且符合删除条件时,删除所述图像。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图像删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全屏显示图像时,在屏幕上设置第一提示框,所述第一提示框的面积小
于所述屏幕的面积;
接收缩小操作信号,将所述屏幕上显示的图像进行缩小,所述缩小操作信
号是所述屏幕被按照预定轨迹触屏时产生的;
当所述图像被缩小至所述第一提示框内且符合删除条件时,删除所述图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屏幕上设置所述第一提示框时,在所述屏幕上设置第二提示框,所
述第二提示框与所述第一提示框为同心提示框,且所述第二提示框大于所述第
一提示框;
当根据所述缩小操作信号将所述图像缩小后位于所述第二提示框内且位于
所述第一提示框外时,检测所述图像是否符合所述删除条件;
若检测到所述图像符合所述删除条件,则显示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用
于提示用户选择是否删除所述图像;
若检测到所述图像不符合所述删除条件,则继续执行所述将所述屏幕上显
示的图像进行缩小的步骤。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图像位于所述第一提示框外时,设置所述图像的属性为普通态,并
利用第一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图像,所述普通态用于指示属性为所述普通态的图
像被禁止删除;
当所述图像被缩小至所述第一提示框内时,将所述图像的属性更改为删除
态,并利用第二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图像,所述删除态用于指示属性为所述删除
态的图像在符合所述删除条件时被直接删除。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图像位于所述第二提示框外时,设置所述图像的属性为普通态,并

\t利用第三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图像,所述普通态用于指示属性为所述普通态的图
像被禁止删除;
当所述图像被缩小后位于所述第二提示框内且位于所述第一提示框外时,
将所述图像的属性更改为即将删除态,并利用第四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图像,所
述即将删除态用于指示属性为所述即将删除态的图像在符合所述删除条件时被
禁止直接删除;
当所述图像被缩小至所述第一提示框内时,将所述图像的属性更改为删除
态,并利用第五显示效果显示所述图像,所述删除态用于指示属性为所述删除
态的图像在符合所述删除条件时被直接删除。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屏幕上设置第一提示
框,包括:
检测所述图像是否具有被编辑权限;
若检测结果为所述图像具有被编辑权限,则在所述屏幕上设置所述第一提
示框。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条件为:
接收到删除信号,或所述图像被缩小至所述第一提示框内的时长达到预定时长,
所述删除信号是在所述屏幕的触屏状态由被触屏状态变更为未被触屏状态时产
生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图像被缩小至所述第一提示框内时,弹出删除提示信息,所述删除
提示信息用于提示所述屏幕的触屏状态由被触屏状态变更为未被触屏状态时删
除所述图像,或用于提示在所述预定时长后删除所述图像。
8.一种图像删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设置模块,被配置为在全屏显示图像时,在屏幕上设置第一提示框,
所述第一提示框的面积小于所述屏幕的面积;
缩小模块,被配置为接收缩小操作信号,将所述屏幕上显示的图像进行缩

\t小,所述缩小操作信号是所述屏幕被按照预定轨迹触屏时产生的;
删除模块,被配置为当所述图像被所述缩小模块缩小至所述第一设置模块
设置的第一提示框内且符合删除条件时,删除所述图像。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鲍协浩姜东亚杨万坤
申请(专利权)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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