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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借助移动终端、互联网和计算机的认证支付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10790727 阅读:123 留言:0更新日期:2014-12-17 19:47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出一种借助移动终端、互联网和计算机的认证支付方法,属于移动终端、互联网和计算机软件技术领域。对于非现金支付,首先参与各方要认证彼此账户身份和确认支付方式,其次要能够实现款项的划转。本发明专利技术通过消费者、支付者(消费者非支付者时)、消费提供者、收款者(消费提供者非收款者时)、代付者、放款者和支付系统的互动认证,在支付系统实现支付者账户到收款者账户或系统中介保护账户的划款,解决了上述问题。目前很多消费场所没有提供POS机等非现金支付工具,有些非现金支付工具没有提供认证彼此账户身份和确认支付方式的手段,本发明专利技术可为消费者在这些场所消费提供更加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专利摘要】本专利技术提出,属于移动终端、互联网和计算机软件
。对于非现金支付,首先参与各方要认证彼此账户身份和确认支付方式,其次要能够实现款项的划转。本专利技术通过消费者、支付者(消费者非支付者时)、消费提供者、收款者(消费提供者非收款者时)、代付者、放款者和支付系统的互动认证,在支付系统实现支付者账户到收款者账户或系统中介保护账户的划款,解决了上述问题。目前很多消费场所没有提供P0S机等非现金支付工具,有些非现金支付工具没有提供认证彼此账户身份和确认支付方式的手段,本专利技术可为消费者在这些场所消费提供更加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专利说明】 所属
本方法属于移动终端、互联网和计算机软件
。它借助移动终端、互联网和 计算机软件技术,通过消费者、支付者(消费者非支付者时)、消费提供者、收款者(消费提 供者非收款者时)、代付者、放款者和支付系统互动认证,为消费者消费提供能和消费提供 者互相认证的非现金支付方法。 技术背景 第一方面目前很多消费场所,尤其偏远地区的消费场所没有向消费者消费提供 p〇S机等非现金支付工具。消费者在这些场所消费时必须用现金支付。消费者出门在外,不 一定带足现金。在现金不足的情况下,现金支付不仅会造成支付不方便,而且会造成消费中 其它麻烦,严重的情况下会导致消费失败。使事情雪上加霜的是假钞日益猖獗,对使用现金 消费者消费构成越来越严重的威胁。 第二方面消费场所现在提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除了 P0S机等少数几种工具能在 付费前让消费者和消费提供者隐性认证彼此账户身份外,其他的支付工具没有提供付费前 认证彼此账户身份的方法,只提供简单即时转账,容易导致支付者向错误账户支付的乌龙 事件和欺诈事件。 随着移动终端,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迅猛发展,尤其是智能手机的普及,现在为消 费者消费提供能和消费提供者互相认证账户的新型非现金支付工具成为可能。本专利技术为消 费者消费提供能和消费提供者互相认证账户的安全,低成本,方便高效的新型非现金支付 方法。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提出如下支付方法,向消费者消费提供能和消费提供者互相认证账户非现 金支付方法 支付者(消费者自己或消费者指定的)通过计算机或移动终端设备(以下简称终 端设备)上的支付系统客户端(以下简称客户端)的本方法支付功能输入收款者用户名或 账号向后台请求认证码(或动态密码、校验码、交易码等无论什么叫法),后台产生并向收 款者终端设备客户端和/或绑定手机发送认证码;或收款者使用设备(如绑定手机、密码 器等)自产生认证码(动态密码、手机令牌、校验码、交易码等无论什么叫法)。收款者自 己(当收款者是消费提供者时)或通过消费提供者告知支付者(当支付者是消费者时)或 通过消费者告知支付者认证码,支付者通过支付者终端设备客户端向后台提交收款者用户 名或账号和认证码,后台认证成功后,当支付方式是即时支付且不是由收款者发起的支付 者的支付且收款者需要确认支付时,向收款者终端设备客户端和/或绑定手机发送确认提 醒,收款者通过收款者终端设备客户端向后台确认,后台收到确认,将支付者账户的款项划 给收款者账户,向支付者和收款者终端设备客户端和/或绑定手机发送收付成功信息。 当支付者终端设备不是绑定手机,支付者向后台请求认证码时,还需向后台请求 第二认证码,后台产生并向支付者绑定手机发送第二认证码;或使用设备自产生第二认证 码。支付者通过支付者终端设备客户端向后台提交收款者用户名或账号和认证码时,同时 提交第二认证码,供后台一并认证。 【专利附图】【附图说明】 附图是本认证支付方法流程图。 编号代表如下: 01消费提供者向消费者提供收款者账号或用户名、消费金额和可能的认证码 02消费者向支付者提供收款者账号或用户名、消费金额和可能的认证码 03支付者向支付系统请求认证码 04支付系统向收款者提供认证码 05收款者向消费提供者提供认证码 06消费提供者向消费者提供认证码 07消费者向支付者提供认证码 08支付者向支付系统请求第二认证码 09支付系统向支付者提供第二认证码 10 支付者向支付系统提供认证码和可能的第二认证码,同时请求支付或找人代 付或借款支付 11后台向代付者发送代付请求或向放款者发送放款请求信息 12代付者授权代付或放款者授权放款 13支付系统请求收款者确认 14收款者向支付系统确认 15支付系统向支付者提示成功 16支付系统向收款者提示成功 17支付者向消费者告知成功 18收款者向消费提供者告知成功 19交中介保护支付模块提供后续支付处理功能 当消费者是支付者时,支付者和02、07、17不存在 当消费提供者是收款者时,收款者和05、18不存在 当收款者使用设备自产生认证码时,03、04、05、06、07不存在 当支付者使用绑定手机支付时或支付者使用设备自产生第二认证码时,08、09不 存在 当支付者自付时,11、12不存在 当即时支付时,19不存在 当中介保护支付或收款者不需要确认时,13、14不存在 【具体实施方式】 一、支付者(消费者自己或消费者指定的) A.通过自己打开的计算机或移动终端设备(以下简称终端设备)上的支付系统客 户端(以下简称客户端),或由其他渠道(如电商网页等)连接过来自动调出的终端设备客 户端登录功能,登录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系统后台系统(以下简称后台)后在客 户端选择或自动选择本方法支付功能 B.以下五选一 1.支付者自己(当支付者是消费者时)或通过消费者由人工方式(口头或通讯 等)向消费提供者获取收款者在支付系统的账号或用户名、消费金额等信息,在客户端本 方法支付功能界面输入收款者在支付系统的账号或用户名、消费金额等信息 2.当支付者是消费者本人,用终端设备客户端本方法支付功能的电子方式(扫描 或刷卡等)读入收款者在支付系统的账号或用户名等信息,并显示在本方法支付功能界面 上,支付者核对后如电子方式没有提供消费金额等信息,需输入消费提供者提供的消费金 额等信息 3.通过其它渠道连接过来且其它渠道提供了包括收款者在支付系统的账号或用 户名、消费金额等信息时,收款者在支付系统的账号或用户名、消费金额等信息自动显示在 本方法支付功能界面上,支付者核对信息 4.通过其它渠道连接过来且其它渠道未提供收款者在支付系统的账号或用户名 但提供了消费金额等其它信息,消费金额等信息自动显示在本方法支付功能界面上,支付 者自己(当支付者是消费者时)或通过消费者由人工方式(口头或通讯等)向消费提供者 获取收款者在支付系统的账号或用户名,在客户端本方法支付功能界面输入收款者在支付 系统的账号或用户名 5.通过终端设备客户端本方法查询功能查询由收款者发动的支付者待支付明细, 通过待付款明细调出本方法支付功能界面,收款者在支付系统的账号或用户名、消费金额 等信息自动显示在本方法支付功能界面上 C.请求找人代付:终端设备客户端本方法支付功能界面增加代付者账号或用户 名的输入项,支付者输入。 D.请求借款支付:终端设备客户端本方法支付功能界面增加放款者账号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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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借助移动终端、互联网和计算机的认证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支付者(消费者自己或消费者指定的)通过计算机或移动终端设备(以下简称终端设备)上的支付系统客户端(以下简称客户端)的本方法支付功能输入收款者用户名或账号向后台请求认证码(或动态密码、校验码、交易码等无论什么叫法),所述后台产生并向所述收款者终端设备客户端和/或绑定手机发送所述认证码;或收款者使用设备(如绑定手机、密码器等)自产生认证码(或动态密码、手机令牌、校验码、交易码等无论什么叫法)所述收款者自己(当所述收款者是消费提供者时)或通过所述消费提供者告知所述支付者(当所述支付者是所述消费者时)或通过所述消费者告知所述支付者所述认证码所述支付者通过所述支付者终端设备客户端向所述后台提交所述收款者用户名或账号和所述认证码,供所述后台认证。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陈俊
申请(专利权)人:陈俊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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