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方法和系统
本专利技术属于移动通信费用支付与信用控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融合信用控制和合作银行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方法和系统。
技术介绍
与本专利技术相近的技术方案有三类:(一)移动通信运营商基于自身业务特点开展的基于自有信用控制方式的通信费用支付业务,一般分为后付费(用户先使用后缴费)和预付费业务(用户先缴费后使用)两种,后续是否继续为用户提供通信服务,是基于用户通信消费情况、缴费情况及其它一些通信运营商自身定义的信用体系进行信用控制。(二)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部门与银行、用户签订代收协议,每月由银行按照代收协议通过协议约定支付方式代为缴纳用户的水、电、气费用。(三)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消费业务(含预授权等),信用卡持卡人在与银行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商家(或业务平台)购买产品或服务时,通过信用卡进行支付(若银行或用户同意,也可以使用约定的其它银行卡支付),支付成功则由产品或服务提供商提供约定产品或服务。信用卡持卡人透支、违约归还等潜在风险由银行方承担。此类业务广泛应用于酒店、零售、电子商务等多种行业,也是各大银行目前大力开展的业务。与本专利技术相近的三类技术方案,在解决移动通信领域费用支付方面分别存在不同的缺点:(一)移动通信运营商自有信用控制方式下的费用支付方式,因缺乏一个对运营商和其用户双方而言具有高度可信公信力的独立第三方机构或平台,运营商提供的后付费模式用户已基本未再发展,主推的是预付费模式。此种模式因移动通信业务的复杂性、全程全网计费业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和合作银行IT支撑域;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包括融合信控模块,原有信控模块,停开机模块和计费账务模块;合作银行IT支撑域包括银行支付系统;此外还有属于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合作银行IT支撑域或者第三方IT支撑域的业务受理模块;其中,/n业务受理模块,负责受理移动通信用户业务请求,并与融合信控模块进行信息交互;/n原有信控模块,即现有移动通信信用控制系统中用于客户信用控制的模块;/n融合信控模块,负责接收业务受理模块提交信息、信控管理并与合作银行IT支撑域银行支付系统直接或间接进行信息交互;/n停开机模块,负责向通信核心网发送针对用户的开机和停机指令;/n计费账务模块,负责对移动通信用户发生的通信消费行为完成费用计算,并向融合信控模块发起信用审核请求;/n银行支付系统,负责与移动通信运营商融合信控模块进行直接或者间接信息交互,响应支付请求。/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和合作银行IT支撑域;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包括融合信控模块,原有信控模块,停开机模块和计费账务模块;合作银行IT支撑域包括银行支付系统;此外还有属于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合作银行IT支撑域或者第三方IT支撑域的业务受理模块;其中,
业务受理模块,负责受理移动通信用户业务请求,并与融合信控模块进行信息交互;
原有信控模块,即现有移动通信信用控制系统中用于客户信用控制的模块;
融合信控模块,负责接收业务受理模块提交信息、信控管理并与合作银行IT支撑域银行支付系统直接或间接进行信息交互;
停开机模块,负责向通信核心网发送针对用户的开机和停机指令;
计费账务模块,负责对移动通信用户发生的通信消费行为完成费用计算,并向融合信控模块发起信用审核请求;
银行支付系统,负责与移动通信运营商融合信控模块进行直接或者间接信息交互,响应支付请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三方IT支撑域的业务受理模块的基础上,第三方IT支撑域还包括交易转发系统,负责与移动通信运营商IT支撑域和合作银行IT支撑域进行信号交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融合信控模块收到计费账务模块信控请求后,首先判断其是否为签约用户;如果是非签约用户,则将信控请求转发原信控模块;如果是签约用户,则按照签约用户支付模式分别进行判断,计算出需支付金额并向银行侧银行支付系统发起支付请求;支付成功则提交后续支付到账处理,支付不成功则向原有信控模块发起信控请求。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融合信控模块收到计费账务模块信控请求后,首先判断其是否为签约用户;如果是非签约用户,则将信控请求转发原信控模块;如果是签约用户,则按照签约用户支付模式分别进行判断,计算出需支付金额并向第三方发起支付请求;第三方交易转发系统接收请求验证通过后向银行方转发支付请求,支付成功则将支付成功信息转发移动通信运营商提交后续支付到账处理,当支付不成功时,第三方交易转发系统将支付失败信息转发移动通信运营商,移动通信运营商收到支付失败信息后向原有信控模块发起信控请求,或者由第三方交易转发系统用自身资金账户代替通信用户向银行发起支付请求并将支付成功信息转发移动通信运营商。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基于融合信用控制的移动通信费用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签约用户支付模式包括:
按期支付,未超过支付期限不做处理,超过支付期限则根据用户当前消费总额、用户信用额度信息、用户资金账户信息等,计算出需支付金额并发起支付请求;
定额支付,用户通信费用未超过支付定额上限不做处理,超过支付定额上限则根据用户当前消费总额、用户信用额度信息、用户资金账户信息等,计算出需支付金额并发起支付请求;
按次支付,根据用户当前消费总额、用户信用额度信息、用户资金账户信息等,计算出需支付金额并发起支付请求。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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