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感器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1884467 阅读:30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8-17 11:56
本申请涉及一种应用于被进行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内燃机的传感器系统,所述传感器系统包括:排气传感器,具有对传感器元件进行加热的加热器;以及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被配置为:i)在所述内燃机通过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而停止时,执行将所述传感器元件的温度调整为比激活温度低的预热温度的预热控制;ii)在自动起动条件成立时,停止所述预热控制,并使所述传感器元件的温度上升至激活温度;iii)在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延迟条件未成立的情况下,将预热温度设定为第一温度;以及iv)在所述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延迟条件成立的情况下,将预热温度设定为比所述第一温度高的第二温度。

Sensor system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传感器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应用于内燃机的传感器系统。
技术介绍
在内燃机的排气通路设有用于检测排气中的特定成分的排气传感器(空燃比传感器、氧传感器等)。然后,为了良好地维持排气排放,基于排气传感器的检测值来控制内燃机的运转状态。此外,排气传感器具有用于对传感器元件进行加热的加热器。然后,在排气传感器中,通过加热器对传感器元件进行加热,由此来激活该传感器元件。此外,在日本特开2003-148206中,公开了一种涉及被进行在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自动地使内燃机停止、然后在规定的自动起动条件成立时自动地使该内燃机再起动的控制(以下,有时也称为“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内燃机的技术。在该日本特开2003-148206所公开的技术中,通过控制向设于内燃机的排气通路的空燃比传感器所具有的加热器的供电,来调整该空燃比传感器中的传感器元件的温度。更详细而言,内燃机的自动停止过程中,在空燃比传感器中,通过降低向加热器的供电量,来使传感器元件的温度降低至比激活温度低的预热温度附近。然后,规定的自动起动条件成立时,在空燃比传感器中,传感器元件通过加热器而升温至激活温度。如上述的日本特开2003-148206所公开的技术,在被进行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内燃机中,有时会在该内燃机的自动停止过程中被进行预热控制。在此,预热控制是通过降低向设于排气传感器的加热器的供电量来将传感器元件的温度调整为比规定的激活温度低的预热温度的控制。通过执行这样的预热控制,能抑制向排气传感器的加热器的不必要的供电。其结果是,能降低向加热器供电的电池的耗电,因此能抑制燃料效率恶化。不过,当内燃机在自动停止过程中被进行了预热控制的情况下,在该内燃机的再起动时,需要停止该预热控制的执行,再次激活排气传感器的传感器元件。此时,即使排气传感器的状态在正常范围内,若该排气传感器的劣化程度变大一定程度,则与该排气传感器的劣化程度小的状态时相比,传感器元件的温度的上升速度也会变小。此外,再次激活传感器元件时的电池的充电量少时,与该电池的充电量多时相比,传感器元件的温度的上升速度也会变小。然后,当传感器元件的温度的上升速度因这些原因而变小时,从停止预热控制的执行起到传感器元件的温度达到规定的激活温度为止的期间(以下,有时也称为“再激活期间”。)变长。那样的话,难以准确地进行基于排气传感器的检测值的内燃机的运转状态的控制的期间会变长。因此,当预热控制的执行停止后的再激活期间变得过长时,恐怕会产生内燃机的再起动时的排气排放的恶化等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被进行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内燃机中,能尽量地抑制与向排气传感器的加热器的供电相伴的燃料效率恶化,并且抑制在该内燃机的再起动时从对排气传感器的预热控制的执行被停止时起的再激活期间变得过长的技术。本专利技术的第一方案的传感器系统应用于被进行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内燃机,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是指在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自动地使内燃机停止,然后在规定的自动起动条件成立时自动地使所述内燃机再起动,所述传感器系统包括:排气传感器,设于所述内燃机的排气通路,具有对传感器元件进行加热的加热器;以及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被配置为:i)在所述内燃机通过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而停止时,执行通过降低向所述加热器的供电量来将所述传感器元件的温度调整为比规定的激活温度低的预热温度的预热控制;ii)在所述规定的自动起动条件成立时,停止所述预热控制的执行,并使所述传感器元件的温度上升至所述规定的激活温度;iii)在所述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规定的延迟条件未成立的情况下,将伴随着本次的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执行而执行的所述预热控制中的所述预热温度设定为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以及iv)在所述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所述规定的延迟条件成立的情况下,将伴随着本次的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执行而执行的所述预热控制中的所述预热温度设定为比所述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高的规定的第二预热温度,其中,所述规定的延迟条件是:当将所述预热温度设定为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来执行所述预热控制时,从所述预热控制的执行因所述规定的自动起动条件成立而被停止时起的再激活期间变得比规定期间长,并且,所述再激活期间是从因所述规定的自动起动条件成立而停止所述预热控制的执行起到所述传感器元件的温度达到所述规定的激活温度为止的期间。在此,如上所述,再激活期间是从停止预热控制的执行起到传感器元件的温度达到规定的激活温度为止的期间。因此,如果预热控制的执行停止后的传感器元件的温度的上升速度相同,则再激活期间的长度根据预热控制中的预热温度而变化。就是说,预热控制中的预热温度越高,再激活期间越短。不过,预热控制中的预热温度越高,通过执行该预热控制而得到的电池的耗电降低效果越小。因此,在本方案中,根据在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规定的延迟条件是否成立,来变更伴随着本次的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即,根据本次的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的成立而执行的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执行而执行的预热控制中的预热温度。在此,规定的延迟条件是:当通过控制单元将预热温度设定为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来执行预热控制时,从因规定的自动起动条件成立而停止了该预热控制的执行时起的再激活期间变得比规定期间长的条件。此时,规定期间可以被确定为:如果再激活期间为该规定期间以内,则内燃机的再起动时的排气排放为容许范围内的期间。然后,在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规定的延迟条件未成立的情况下,控制单元将伴随着本次的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执行而执行的预热控制中的预热温度设定为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另一方面,在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规定的延迟条件成立的情况下,控制单元将伴随着本次的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执行而执行的预热控制中的预热温度设定为比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高的规定的第二预热温度。在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规定的延迟条件未成立的情况下,即使将预热温度设定为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来执行预热控制,该预热控制的执行停止后的再激活期间也为规定期间以内。因此,即使将预热温度设定为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来执行预热控制,也会抑制该预热控制的执行停止后的再激活期间变得过长。然后,与将预热温度设定为规定的第二预热温度来执行预热控制的情况相比,通过将预热温度设定为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来执行该预热控制,能使通过执行该预热控制而得到的电池的耗电降低效果变大。因此,能进一步抑制与向排气传感器的加热器的供电相伴的燃料效率恶化。另一方面,在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规定的延迟条件成立的情况下,与将预热温度设定为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来执行了预热控制时相比,通过将预热温度设定为规定的第二预热温度来执行该预热控制,能使该预热控制的执行停止后的再激活期间变短。因此,即使在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规定的延迟条件成立的情况下,也能抑制该预热控制的执行停止后的再激活期间变得过长。因此,能抑制在内燃机的再起动时产生排气排放的恶化等问题。如上所述,根据本方案,根据在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规定的延迟条件是否成立来变更预热控制中的预热温度,由此,能尽量地抑制与向排气传感器的加热器的供电相伴的燃料效率恶化,并且抑制在内燃机的再起动时从对排气传感器的预热控制的执行被停止时起的再激活期间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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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传感器系统,其应用于被进行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内燃机,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是指在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自动地使内燃机停止,然后在规定的自动起动条件成立时自动地使所述内燃机再起动,所述传感器系统的特征在于,包括:排气传感器,设于所述内燃机的排气通路,具有对传感器元件进行加热的加热器;以及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被配置为:i)在所述内燃机通过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而停止时,执行通过降低向所述加热器的供电量来将所述传感器元件的温度调整为比规定的激活温度低的预热温度的预热控制;ii)在所述规定的自动起动条件成立时,停止所述预热控制的执行,并使所述传感器元件的温度上升至所述规定的激活温度;iii)在所述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规定的延迟条件未成立的情况下,将伴随着本次的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执行而执行的所述预热控制中的所述预热温度设定为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以及iv)在所述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所述规定的延迟条件成立的情况下,将伴随着本次的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执行而执行的所述预热控制中的所述预热温度设定为比所述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高的规定的第二预热温度,其中,所述规定的延迟条件是:当将所述预热温度设定为所述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来执行所述预热控制时,从所述预热控制的执行因所述规定的自动起动条件成立而被停止时起的再激活期间变得比规定期间长,并且,所述再激活期间是从因所述规定的自动起动条件成立而停止所述预热控制的执行起到所述传感器元件的温度达到所述规定的激活温度为止的期间。...

【技术特征摘要】
2018.02.08 JP 2018-0210161.一种传感器系统,其应用于被进行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内燃机,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是指在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自动地使内燃机停止,然后在规定的自动起动条件成立时自动地使所述内燃机再起动,所述传感器系统的特征在于,包括:排气传感器,设于所述内燃机的排气通路,具有对传感器元件进行加热的加热器;以及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被配置为:i)在所述内燃机通过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而停止时,执行通过降低向所述加热器的供电量来将所述传感器元件的温度调整为比规定的激活温度低的预热温度的预热控制;ii)在所述规定的自动起动条件成立时,停止所述预热控制的执行,并使所述传感器元件的温度上升至所述规定的激活温度;iii)在所述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规定的延迟条件未成立的情况下,将伴随着本次的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执行而执行的所述预热控制中的所述预热温度设定为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以及iv)在所述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所述规定的延迟条件成立的情况下,将伴随着本次的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执行而执行的所述预热控制中的所述预热温度设定为比所述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高的规定的第二预热温度,其中,所述规定的延迟条件是:当将所述预热温度设定为所述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来执行所述预热控制时,从所述预热控制的执行因所述规定的自动起动条件成立而被停止时起的再激活期间变得比规定期间长,并且,所述再激活期间是从因所述规定的自动起动条件成立而停止所述预热控制的执行起到所述传感器元件的温度达到所述规定的激活温度为止的期间。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传感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是伴随着上次的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执行而执行的所述预热控制中的所述预热温度,并且,所述规定的延迟条件是:在执行上次的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时,从所述预热控制的执行被停止时起的所述再激活期间比所述规定期间长。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传感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在将所述预热温度设定为所述规定的第二预热温度来执行所述预热控制的情况下,当在执行上次的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时从所述预热控制的执行被停止时起的所述再激活期间长时,与该再激活期间短时相比,使所述规定的第二预热温度相对于所述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的增加量变大。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传感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被配置为:i)获取向所述加热器供电的电池的充电量;ii)在所述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所述规定的延迟条件成立,并且将所述预热温度设定为所述规定的第二预热温度来执行所述预热控制的情况下,除了基于在执行上次的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时从所述预热控制的执行被停止时起的所述再激活期间的长度之外,还基于在执行本次的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时所述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所获取的所述电池的充电量,来设定所述规定的第二预热温度相对于所述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的增加量;以及iii)在执行本次的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时所述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所获取的所述电池的充电量少时,与该电池的充电量多时相比,使所述规定的第二预热温度相对于所述规定的第一预热温度的增加量变大。5.一种传感器系统,其应用于被进行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的内燃机,所述自动停止/再起动控制是指在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自动地使内燃机停止,然后在规定的自动起动条件成立时自动地使所...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青木圭一郎加藤美江高桥纪贵
申请(专利权)人: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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