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执法音视频记录仪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1760676 阅读:98 留言:0更新日期:2015-07-22 13:24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涉及视频记录仪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便携式执法音视频记录仪,包括记录仪本体,所述记录仪本体的顶部还设有空位,所述空位内设有摄像头组件,所述摄像头组件的两端均通过旋转组件安装于记录仪本体上,所述摄像头组件包括壳体,设于壳体内相互连接的摄像头和电路板,所述壳体上还设有与摄像头相对应的摄像头窗。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通过设置可旋转的摄像头组件,在实际使用时执法人员可根据实际的需要进行拍摄视频,具有较强的摄像隐秘性,极大地方便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性。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视频记录仪
,更具体地说,特别涉及一种便携式执法音视频记录仪
技术介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法制建设的全面进行,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已经成为警务系统的基本要求,越来越多的被人们所提倡。执法讲宄证据,为了更好地收集证据,执法音视频记录仪已经成为公安部门执法必需的设备。执法音视频记录仪作为一种新型的执法设备,其能够对执法现场进行动态、静态的音视频记录,并可以与对讲机进行连接。目前,公安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时通常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照相或者摄像,执法记录仪能够通过肩夹夹在肩章上,可说是体积小且方便实用,对于证据的采集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在实际使用时,由于执法音视频记录仪的摄像头均是安装在记录仪的背面,这样在录像时隐秘性较差,进而容易遭受到一些不法分子的暴力干扰。因此,设计一种可以实现摄像头旋转的执法音视频记录仪是非常有必要的。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实现摄像头旋转、以提高摄像隐秘性的便携式执法音视频记录仪。为了解决以上提出的问题,本技术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便携式执法音视频记录仪,包括记录仪本体,所述记录仪本体的顶部还设有空位,所述空位内设有摄像头组件,所述摄像头组件的两端均通过旋转组件安装于记录仪本体上,所述摄像头组件包括壳体,设于壳体内相互连接的摄像头和电路板,所述壳体上还设有与摄像头相对应的摄像头窗。根据本技术的一优选实施例:所述旋转组件包括轴套、弹簧和中轴组件,所述轴套套设于中轴组件的外侧,所述轴套与中轴组件之间还设有弹簧腔体,所述弹簧安装于弹簧腔体内。根据本技术的一优选实施例:所述中轴组件包括中轴和设于中轴两端的法.~~.0根据本技术的一优选实施例:还包括设于壳体上的指示灯窗,所述电路板上设有指示灯,所述指示灯与指示灯窗相对应。根据本技术的一优选实施例:还包括设于壳体内的重力传感器。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技术的有益效果在于:本技术通过设置可旋转的摄像头组件,在实际使用时执法人员可根据实际的需要进行拍摄视频,具有较强的摄像隐秘性,极大地方便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性。【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技术的便携式执法音视频记录仪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技术的便携式执法音视频记录仪中旋转组件的结构示意图。附图标记说明:1、记录仪本体,2、摄像头组件,3、摄像头窗,4、指示灯窗,5、重力传感器,6、旋转组件,61、弹簧腔体,62、轴套,63、弹簧,64、中轴,65、法兰。【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技术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技术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参阅图1和图2所示,本技术提供一种便携式执法音视频记录仪,包括记录仪本体1,所述记录仪本体I的顶部还设有空位,所述空位内设有摄像头组件2,所述摄像头组件2的两端均通过旋转组件6安装于记录仪本体I上,所述摄像头组件2包括壳体,设于壳体内相互连接的摄像头和电路板,所述壳体上还设有与摄像头相对应的摄像头窗3。具体的,本技术中的旋转组件6包括轴套62、弹簧63和中轴组件,所述轴套62套设于中轴组件的外侧,所述轴套62与中轴组件之间还设有弹簧腔体61,所述弹簧63安装于弹簧腔体61内;中轴组件的两端分别安装在摄像头组件2的壳体和记录仪本体I上。具体的,所述中轴组件包括中轴64和设于中轴64两端的法兰65 ;两端的法兰65分别安装在摄像头组件2的壳体和记录仪本体I上。为了便于知道摄像头组件2是前置或后置的位置,本技术还包括设于壳体上的指示灯窗4,所述电路板上设有指示灯,所述指示灯与指示灯窗4相对应,本技术还包括设于壳体内的重力传感器5 ;记录仪内的主芯片可根据重力传感器5来判断,当指示灯亮起时,摄像头组件2是前置状态,当指示灯熄灭时,摄像头组件2是后置状态。本技术的便携式执法音视频记录仪的优点在于:通过设置可旋转的摄像头组件2,在实际使用时执法人员可根据实际的需要进行拍摄视频,具有较强的摄像隐秘性,极大地方便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性。上述实施例为本技术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本技术的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离本技术的精神实质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主权项】1.一种便携式执法音视频记录仪,包括记录仪本体(I),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仪本体(I)的顶部还设有空位,所述空位内设有摄像头组件(2),所述摄像头组件(2)的两端均通过旋转组件(6)安装于记录仪本体(I)上,所述摄像头组件(2)包括壳体,设于壳体内相互连接的摄像头和电路板,所述壳体上还设有与摄像头相对应的摄像头窗(3)。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执法音视频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组件(6)包括轴套(62)、弹簧¢3)和中轴组件,所述轴套¢2)套设于中轴组件的外侧,所述轴套(62)与中轴组件之间还设有弹簧腔体(61),所述弹簧(63)安装于弹簧腔体(61)内。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执法音视频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轴组件包括中轴(64)和设于中轴(64)两端的法兰(65) ο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执法音视频记录仪,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壳体上的指示灯窗(4),所述电路板上设有指示灯,所述指示灯与指示灯窗(4)相对应。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执法音视频记录仪,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壳体内的重力传感器(5)。【专利摘要】本技术涉及视频记录仪
,公开了一种便携式执法音视频记录仪,包括记录仪本体,所述记录仪本体的顶部还设有空位,所述空位内设有摄像头组件,所述摄像头组件的两端均通过旋转组件安装于记录仪本体上,所述摄像头组件包括壳体,设于壳体内相互连接的摄像头和电路板,所述壳体上还设有与摄像头相对应的摄像头窗。本技术通过设置可旋转的摄像头组件,在实际使用时执法人员可根据实际的需要进行拍摄视频,具有较强的摄像隐秘性,极大地方便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性。【IPC分类】H04N5-225, H04N5-76【公开号】CN204481935【申请号】CN201520161496【专利技术人】姚伟 【申请人】湖南中信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日】2015年7月15日【申请日】2015年3月22日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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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便携式执法音视频记录仪,包括记录仪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仪本体(1)的顶部还设有空位,所述空位内设有摄像头组件(2),所述摄像头组件(2)的两端均通过旋转组件(6)安装于记录仪本体(1)上,所述摄像头组件(2)包括壳体,设于壳体内相互连接的摄像头和电路板,所述壳体上还设有与摄像头相对应的摄像头窗(3)。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姚伟
申请(专利权)人:湖南中信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湖南;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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