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野内的广告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9900347 阅读:63 留言:0更新日期:2014-04-10 11:29
提供了用于确定网页内的区域是否是用户通过浏览器窗口可见的技术。浏览器常常只在给定时间显示网页的部分,这在确认网页的区域(其可以例如是广告)是否在视野内时产生困难。这通过在所述区域中提供一个或多个测试特征、呈现网页、监控所述测试特征的行为特性以及基于所监控的行为特性确定所述区域是否在视野内来解决,其中所述行为特性根据测试特征是否当前被显示而变化。行为特性的一个例子是帧前进速率。如果网页的元素当前在通过浏览器窗口的视野内,浏览器将一般以较高的速率重绘网页的这些元素,并且这个特性可因此用于确定所述测试特征且因此所述区域是否在视野内。由于本发明专利技术允许广告客户发现广告是否被用户看到,因此本发明专利技术在包含广告的区域获得特别的效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视野内的广告
本专利技术涉及通过网络交付内容,并涉及该内容是否能被用户观看的分析。特别地但不排他地,本专利技术涉及在网页中的广告是否能被用户观看的评估。
技术介绍
在线出版正日益替代用于分发内容的传统物理手段。例如,报纸出版商正在其网站接收增加的业务量,同时出售报纸本身的更少的硬拷贝。这从使它们产生的内容货币化方面来说对出版商提出了挑战。虽然一些出版商策划按次付费(pay-per-view)或签约服务来访问它们的在线内容,但大部分出版商试图保持他们的在线提供的东西在使用时免费。为了支持这个模型,出版商依赖于广告。实际上,基于广告的收入模型不限于内容的出版商,而是已经被大量互联网服务所采用。在出售网站上的广告空间时,必须作出关于该空间将花费的价格的决定。当前,主要基于按印象付费(pay-per-impression)或按点击付费(pay-per-click)来出售广告空间。在按印象付费模型中,每当包含广告的网页被观看时,费用被征收。每当包含广告的网页被下载到用户时,记录被保持,并且根据已发生的下载的量向广告客户征收费用。当前的按印象付费技术的问题是,它们未准确地反映用户是否参与广告本身。实际上,没有关于广告是否甚至被用户观看的指示。例如,广告可能在网页的在用户的浏览窗口中不可见的一部分上,或可能甚至未加载。这产生关于广告客户的广告的价值的不确定性,并从而抑制对互联网广告的需求。按点击付费模型解决了这些问题中的一些。在这个模型中,针对每次用户点击广告内的链接而进行支付。然而,虽然这确保了(在没有欺诈的情况下)只在用户参与广告的情况下进行支付,但它不是对所有情况都合适。例如,很多广告旨在被动地增加品牌知名度,且不希望干扰用户的体验。通常,点击广告的次数并不简单地取决于该广告所接收到的观看的次数,而是被该广告在诱使点击方面的成效所影响。按点击付费模型不能区分开这些因素。因此,期望开发能够准确地反映特定的广告被观看的次数的方法。因为仅仅由于主网页被下载并不能确保广告的可见性,因此需要较大的准确度。一种提议的解决方案是监控在给定时刻由特定用户的浏览器显示的网页的区域。例如,在知道浏览器的视见区的尺寸和网页中的广告的位置的情况下,可通过观察浏览器窗口的滚动位置(即,其在网页上的垂直和水平位置)来确认广告是否在视野内(即,在浏览器的视见区内)。另一解决方案替代地或进一步地感测网页上的鼠标光标的位置。虽然这些解决方案在适当的情况下能够提供准确的数据,但它们实际上具有有限的用途。这是由于对在过程中的各方能够获得的信息的限制。特别是,广告常常包含在主网页中的(嵌套的)内联框架(iframe)中。Iframe提供其它web内容可出现的在网页内的区域。对出版商而言,iframe的一个重要益处是,在iframe内的内容不能影响在主网页中的内容或者甚至发现关于该页面的信息,只要该iframe和主网页从不同的域被提供。这意味着出版商可以是安全的,因为广告不会损坏主网页的主要内容。然而,由于在iframe内的内容不能与主网页进行交互,因此与广告一起提供的任何客户端侧代码不可能发现例如主网页的尺寸(高度和宽度),或者浏览器视见区在什么地方与主网页相关。因此,任何这样的客户端侧代码不可能用于发现广告是否在视野内。因此,当将iframe用于提供广告时,试图根据浏览器视见区相对于主网页的位置来推断广告是否在视野内的技术不起作用(参见http://web.archive.org/web/20110707192023/http://www.realvu.net/iframes/)。因此,期望提供用于即使当广告是在iframe内或某个其他这样的受限或沙盒式环境内被提供时也能够确认广告是否被观看的技术。
技术实现思路
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一方面,提供了用于确定网页内的区域是否在视野内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其包括:在所述区域中提供至少一个测试特征;呈现所述网页;监控与所述至少一个测试特征有关的行为特性;以及根据所监控的行为特性确定所述区域是在视野内还是不在视野内,其中,所述行为特性根据所述测试特征是在视野内还是不在视野内而变化。所以,本专利技术能够帮助提供关于网页内的区域是否在视野内的信息,而不需要主网页的特性的知识。在网页的呈现期间,根据区域中的测试特征是否当前正被显示而变化的行为特性可被监控以确认区域是在视野内还是不在视野内。上下文中的“在视野内”指示区域在浏览器的视见区内,即,在由浏览器显示的网页的可见部分内。然而,虽然区域存在于浏览器的视见区内是必要的要求,但它可能不是充分的。例如,虽然在浏览器的视见区中,但由于在背景标签中或由于另一原因,区域可能相对于用户被遮蔽。因此,通常,无论什么原因,如果区域是用户可见的,则区域是“在视野内”,且如果区域是用户不可见的,则区域是“不在视野内”。在特定的优选实施方式中,区域包含广告,且以这种方式,关于广告是否在视野内的信息可被得到。本专利技术可利用下列事实:web浏览器和web浏览器插件做出特定的规定,由此,例如,在浏览器视见区内可见的网页的元素可以比在网页上但在当前不包含在浏览器的视见区内的区域中的元素更频繁地被重绘。这个行为差异连同其它特性(如时钟速率或可被产生的本地连接的数量)是减少当前不在视野内的网页的元素的不必要的处理的努力的结果。本专利技术可利用这个行为差异来推断关于测试特征是否在视野内的信息,并从此信息中推断广告是否在视野内。因此,行为特性可涉及一个或多个测试特征在网页的呈现期间被处理的方式。例如,在优选实施方式中,监控行为特性的步骤包括监控应用编程接口(API)(例如浏览器API或插件API)的行为,因为它涉及至少一个测试特征。API的行为可被直接或间接地监控。例如,插件可通过在Netscape插件应用编程接口(NPAPI)中的“NPP_SetWindow”调用从浏览器接收修剪矩形,详述可绘制的特征的哪个部分是当前在视野内。使用这个信息,插件可改变它正在生成的测试特征的帧前进速率。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可提供与测试特征相关联的客户端侧代码以监控浏览器NPAPI来确定测试特征的部分或全部是否在视野内。在其它实施方式中,客户端侧代码可用于监控与测试特征相关的插件的帧前进速率。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插件API由Flash环境提供。在优选实施方式中,监控行为特性的步骤由在受限环境中操作的代码实施,使得该代码被防止发现主网页的特征。在优选实施方式中,代码操作的受限或沙盒式环境是主网页内的iframe(可能嵌套在其它iframe内)。本专利技术在iframe的环境中得到特别的效用,因为它不需要主网页的知识,而是监控测试特征本身的行为特性,该行为特性根据该特征是否正被显示而变化。当iframe的内容和主网页从不同的域被供应时,这是特别有价值的,因为在这些情况下,在iframe内提供的元素不可能与关于主网页的信息交互或发现关于主网页的信息。可用作本专利技术的环境中的iframe的替换物或除了该iframe以外,受限环境的例子包括:框架(frame);MicrosoftWebSandbox;来自Dojo工具箱的dojox.secure.sandbox;可伸缩矢量图形(SVG)文件;或由Caja产生的Cajoled脚本。受限环境可防止实施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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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内的广告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确定网页内的区域是否在视野内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其包括:在所述区域中提供至少一个测试特征;呈现所述网页;监控与所述至少一个测试特征有关的行为特性;以及根据所监控的行为特性确定所述区域是在视野内还是不在视野内,其中,所述行为特性根据所述测试特征是在视野内还是不在视野内而变化。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1.09.14 GB 1115904.3;2011.06.17 US 13/1631541.一种用于确定网页内的区域是否在视野内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其包括:在所述区域中提供至少一个测试特征;呈现所述网页;监控与所述至少一个测试特征有关的行为特性,所述行为特性根据所述测试特征本身是否当前位于浏览器窗口的用户可见部分内而变化;以及根据所监控的行为特性确定所述区域是否被显示在所述浏览器窗口的用户可见部分内,其中,所述行为特性包括所述测试特征的帧前进速率。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监控所述行为特性的步骤通过在受限环境中操作的代码来实施,使得所述代码被防止发现主网页的特征。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限环境是内联框架。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监控所述行为特性的步骤包括当API与所述至少一个测试特征有关时监控所述API的行为。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监控所述行为特性的步骤包括当浏览器API或插件API与所述至少一个测试特征有关时监控所述浏览器API或插件API的行为。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插件API由Flash环境提供。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监控所述行为特性的步骤发生在客户端装置处,并且所述方法还包括:将关于所监控的行为特性的信息从所述客户端装置发送到服务器。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测试特征是下列项中的任一个:元素;文件;插件;或applet。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所述区域是否被显示在所述浏览器窗口的用户可见部分内包括确定下列项中的一个或多个:在所述浏览器窗口的用户可见部分内显示的所述至少一个测试特征的比例;在所述浏览器窗口的用户可见部分内显示的所述至少一个测试特征的高度和宽度;所述至少一个测试特征的任何部分是否显示在所述浏览器窗口的用户可见部分内;以及所述至少一个测试特征的全部是否显示在所述浏览器窗口的用户可见部分内。10.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所述区域是否显示在所述浏览器窗口的用户可见部分内的步骤包括比较所监控的行为特性与一个或多个控制值。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还包括使用经验式或试探式方法来确定所述一个或多个控制值。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据控制特征的行为特性来确定所述一个或多个控制值中的至少一个。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控制特征不是可见的。14.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根据所述测试特征的先前确定的状态来选择与所述行为特性比较的控制值。1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位于测试区域内的位置和所述测试特征是不可见的位置之间改变所述测试特征的位置。1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测试特征位于所述区域的边缘处。1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测试特征是透明的、半透明的或故意被另一特征遮蔽。1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区域中提供广告。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测试特征形成广告的部分或全部。20.一种用于确定网页内的区域是否在视野内的计算机实现的设备,其包括:用于在所述区域中提供至少一个测试特征的装置;用于呈现所述网页的装置;用于监控与所述至...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D·德亚赫B·霍奇森S·奥弗雷尔
申请(专利权)人:斯佰德克兰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英国;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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