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用户动作的方法及通信终端技术

技术编号:8836955 阅读:117 留言:0更新日期:2013-06-22 22:18
本发明专利技术适用于通信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分享用户动作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步骤有:第一通信终端记录当前用户动作对应的当前动作信息;第一通信终端将所述当前动作信息发送给第二通信终端;第二通信终端根据所述当前动作信息还原当前用户动作。相应地,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提供一种实现所述分享用户动作的方法的通信终端。借此,本发明专利技术能够实现用户动作的分享,使得分享更具实时性、方便性、实用性和趣味性。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通信
,尤其涉及一种分享用户动作的方法及通信终端
技术介绍
目前人们已习惯利用通信终端进行学习、工作、娱乐和交流等,同时用户对通信终端的应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现有通信终端应用技术中,如果用户A在使用通信终端进行例如浏览网页、观看视频等用户动作时,若想将该应用分享给用户B,只能通过即时消息、短信或是邮件等方式,将网页或视频的网址发送给用户B,用户B在通信终端输入该网址后虽然能看到同样的网页或视频,但却不知道用户A此时此刻的用户动作状态,例如无法获知用户A正在浏览网页的哪一篇文章或是观看视频的哪一时间点,导致应用分享效果不佳。综上可知,现有应用分享技术在实际使用上显然存在不便与缺陷,所以有必要加以改进。
技术实现思路
针对上述的缺陷,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分享用户动作的方法及通信终端,能够使得分享更具实时性、方便性、实用性和趣味性。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分享用户动作的方法,包括步骤有:记录步骤:第一通信终端记录当前用户动作对应的当前动作信息;发送步骤:第一通信终端将所述当前动作信息发送给第二通信终端;还原步骤:第二通信终端根据所述当前动作信息还原所述当前用户动作。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方法,所述当前动作信息包括当前网络动作信息或当前本地动作信息。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方法,所述当前网络动作信息或当前本地动作信息包括当前浏览动作信息,所述当前浏览动作信息进一步包括浏览对象信息和焦点位置; 所述记录步骤进一步包括:第一通信终端记录当前浏览对象的浏览对象信息;第一通信终端分析出所述当前浏览对象的焦点位置;所述发送步骤进一步包括:第一通信终端将所述浏览对象信息和焦点位置发给第二通信终端;所述还原步骤进一步包括:第二通信终端根据所述浏览对象信息和焦点位置,还原当前浏览动作。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方法,所述当前网络动作信息或当前本地动作信息包括当前播放动作信息,所述当前播放动作信息进一步包括播放对象信息和播放时间;所述记录步骤进一步包括:第一通信终端记录当前播放对象的播放对象信息;第一通信终端分析出所述当前播放对象的播放时间;所述发送步骤进一步包括:第一通信终端将所述播放对象信息和播放时间发给第二通信终端;所述还原步骤进一步包括:第二通信终端根据所述播放对象信息和播放时间,还原当前播放动作。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方法,所述记录步骤之前包括:第一通信终端收到请求分享指令;所述发送步骤进一步包括:第一通信终端收到第二通信终端的通信账号后,根据所述通信账号将所述当前动作信息发送给第二通信终端;所述还原步骤之前包括:第二通信终端收到同意分享指令;所述还原步骤进一步包括:第二通信终端判断是否能执行所述当前动作信息对应的当前用户动作;若能执行,则根据所述当前动作信息还原所述当前用户动作;若不能执行,则返回还原失败信息。本专利技术还提供一种通信终端,包括:记录模块,用于记录第一当前用户动作对应的第一当前动作信息;发送模块,用于将第一当前动作信息发送给对方通信终端;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对方通信终端记录并发来的第二当前用户动作对应的第二当前动作信息;还原模块,用于根据第二当前动作信息还原第二当前用户动作。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通信终端,所述当前动作信息包括当前网络动作信息和当前本地动作信息。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通信终端,所述当前网络动作信息或当前本地动作信息包括当前浏览动作信息,所述当前浏览动作信息进一步包括浏览对象信息和焦点位置;所述记录模块进一步包括:浏览记录子模块,用于记录第一浏览对象的第一浏览对象信息;浏览分析子模块,用于分析出第一浏览对象的第一焦点位置;所述发送模块还用于将所述第一浏览对象信息和第一焦点位置发送给对方通信终端;所述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对方通信终端记录并发来的第二浏览对象的第二浏览对象信息和第二焦点位置;所述还原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第二浏览对象信息和第二焦点位置,还原第二当前浏览动作。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通信终端,所述当前网络动作信息或当前本地动作信息包括当前播放动作信息,所述当前播放动作信息进一步包括播放对象信息和播放时间;所述记录模块进一步包括:播放记录子模块,用于记录第一播放对象的第一播放对象信息;播放分析子模块,用于分析出第一播放对象的第一播放时间;所述发送模块还用于将所述第一播放对象信息和第一播放时间发送给对方通信终端;所述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对方通信终端记录并发来的第二播放对象的第二播放对象信息和第二播放时间;所述还原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第二播放对象信息和第二播放时间,还原第二当前播放动作。根据本专利技术所述的通信终端,所述通信终端还包括第一指令接收模块和第二指令接收模块;所述第一指令接收模块用于收到请求分享指令后,触发所述记录模块;所述发送模块用于收到对方通信终端的通信账号后,根据所述通信账号将第一当前动作信息发送给对方通信终端;所述接收模块还用于收到对方通信终端记录并发来的第二当前动作信息后,触发所述第二指令接收模块;所述第二指令接收模块用于收到同意分享指令触发所述还原模块;所述还原模块进一步包括:分析子模块,用于所述通信终端是否能执行对方通信终端发来的第二当前动作信息对应的第二当前动作;还原子模块,用于在能执行第二当前动作时,根据所述第二动作信息还原所述第二当前动作;在不能执行时,返回还原失败信息。本专利技术通过记录第一通信终端的当前用户动作对应的当前动作信息,并将该当前动作信息发给第二通信终端,第二通信终端根据当前动作信息还原所述当前用户动作,即第二通信终端上将呈现第一通信终端当前的用户动作状态,以实现用户动作共享,相比现有技术中仅能进行分享应用,本专利技术的用户动作分享更具实时性、方便性、实用性和趣味性。附图说明图1是本专利技术通信终端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专利技术优选通信终端的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专利技术分享用户动作的方法流程图;图4是本专利技术第一实施例中分享用户动作的方法流程图;图5是本专利技术第二实施例中分享用户动作的方法流程图;以及图6是本专利技术第三实施例中分享用户动作的方法流程图。具体实施例方式为了使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专利技术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专利技术,并不用于限定本专利技术。图1示出了本专利技术通信终端的结构,由于本专利技术涉及两个通信终端的信息交互,因此为了更好地描述方案,图1中包括两个相互对应的第一通信终端100和第二通信终端200,本专利技术所指的通信终端即可以是指第一通信终端100,也可以是指第二通信终端200。第一通信终端100包括记录模块110、发送模块120、接收模块130和还原模块140,其中:记录模块110,用于记录本机(即第一通信终端100)的第一当前用户动作对应的第一当前动作信息。所述当前动作信息包括当前网络动作信息和当前本地动作信息。当前网络动作信息可以是指浏览网页动作信息、音视频播放动作信息等,当前本地动作信息可以是编辑文本动作信息、音视频播放动作信息等。发送模块120,用于将第一当前动作信息发送给第二通信终端200。接收模块130,用于接收第二通信终端200记录并发来的第二当前用户动作的第二当前动作信息。还原模块140,用于根据第二当前动作信息自动还原第二当前用户动作,即第一通信终端100中将呈现第二通信终端200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分享用户动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有:记录步骤:第一通信终端记录当前用户动作对应的当前动作信息;发送步骤:第一通信终端将所述当前动作信息发送给第二通信终端;还原步骤:第二通信终端根据所述当前动作信息还原所述当前用户动作。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分享用户动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有: 记录步骤:第一通信终端记录当前用户动作对应的当前动作信息; 发送步骤:第一通信终端将所述当前动作信息发送给第二通信终端; 还原步骤:第二通信终端根据所述当前动作信息还原所述当前用户动作。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前动作信息包括当前网络动作信息或当前本地动作信息。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前网络动作信息或当前本地动作信息包括当前浏览动作信息,所述当前浏览动作信息进一步包括浏览对象信息和焦点位置; 所述记录步骤进一步包括: 第一通信终端记录当前浏览对象的浏览对象信息; 第一通信终端分析出所述当前浏览对象的焦点位置; 所述发送步骤进一步包括: 第一通信终端将所述浏览对象信息和焦点位置发给第二通信终端; 所述还原步骤进一步包括: 第二通信终端根据所述浏览对象信息和焦点位置,还原当前浏览动作。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前网络动作信息或当前本地动作信息包括当前播放动作信息,所述当前播放动作信息进一步包括播放对象信息和播放时间; 所述记录步骤进一步包括: 第一通信终端记录当前播放对象的播放对象信息; 第一通信终端分析出所述当前播放对象的播放时间; 所述发送步骤进一步包括: 第一通信终端将所述播放对象信息和播放时间发给第二通信终端; 所述还原步骤进一步包括: 第二通信终端根据所述播放对象信息和播放时间,还原当前播放动作。5.根据权利要求1 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步骤之前包括:第一通信终端收到请求分享指令; 所述发送步骤进一步包括:第一通信终端收到第二通信终端的通信账号后,根据所述通信账号将所述当前动作信息发送给第二通信终端; 所述还原步骤之前包括:第二通信终端收到同意分享指令; 所述还原步骤进一步包括: 第二通信终端判断是否能执行所述当前动作信息对应的当前用户动作; 若能执行,则根据所述当前动作信息还原所述当前用户动作; 若不能执行,则返回还原失败信息。6.一种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记录模块,用于记录第一当前用户动作对应的第一当前动作信息; 发送模块,用于将第一当前动作信息发送给对方通信终端;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对方通信终端记录并发来的第二当前用户动作对应的第二当...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治国郭晓涛蔡胜
申请(专利权)人: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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