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症如头痛可通过将肉毒菌毒素施用至患有所述病症的患者而治疗,所述病症如偏头痛。公开了一种结合的固定部位/固定剂量和任选跟随疼痛可变剂量和注射部位范例以用于优化用于患有慢性偏头痛的患者的肉毒菌毒素施用的临床效果。所述注射时间表需要使用固定部位、固定剂量注射方案将155U的最小剂量注射至7处头部/颈部肌肉的31-39个部位,即额肌、皱眉肌、降眉间肌、枕肌、颞肌、斜方肌和颈椎旁肌。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慢性偏头痛预防的肉毒菌毒素给药方案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10年3月30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序列号61/319,230和2010年4月2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序列号61/320,667的权益,其通过引用的方式全部并入。领域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案涉及各种病症的治疗,特别涉及利用肉毒菌神经毒素的注射施用方案。背景已知肉毒菌毒素可被用于治疗多种病症。实例包括1998年2月3日公布的美国专利5,714,468 (偏头痛);2005年I月18日提交的序列号为11/039,506的已公开美国专 利申请No. 2005019132(头痛);2004年2月26日提交的序列号为10/789,180的已公开美国专利申请No. 20050191320(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和2010年10月12日公布的美国专利7,811,587 (神经精神病症),所有这些通过引用的方式全部并入。可用肉毒菌毒素治疗的病症的一个实例是慢性偏头痛(CM),其是一种致残性头痛病症,影响总人口的I. 3%至2. 4%且其被认为是美国原发性慢性每日头痛的最常见类型。CM与患病、伤残和药物过度使用相关,且仅三分之一的CM患者使用头痛预防性药物。对患有CM的患者很少研究头痛预防性治疗。因此,仍然需要优化的和有针对性的方法来治疗这种疾病,特别是特定和有用的注射和给药方案以供利用肉毒菌毒素治疗CM。另一种适合使用肉毒菌毒素治疗的病状是药物过度使用头痛病症(MOU)。它已被描述为以不可抗拒且可预测使用紧急救济药物的每日或接近每日头痛为特征的自我维持、间歇性头痛药物周期。支持MOH存在的证据广泛公开在医学文献中。专利技术概要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本专利技术教导一种用于预防性治疗患有慢性偏头痛的患者的头痛的方法,该方法主要包括将肉毒菌神经毒素局部施用至患有偏头痛的患者的额肌、皱眉肌、降眉间肌、枕肌、颞肌、斜方肌和颈椎旁肌,其中将肉毒菌神经毒素以在4个注射部位之间分配的约20单位施用至额肌;以在2个注射部位之间分配的约10单位施用至皱眉肌;以注射至I个注射部位的约5单位施用至降眉间肌;以在6个注射部位之间分配的约30单位至在8个注射部位之间分配的约40单位施用至枕肌;以在8个注射部位之间分配的约40单位多至在10个注射部位之间分配的50单位施用至颞肌;以在6个注射部位之间分配的约30单位多至在10个注射部位之间分配的约50单位施用至斜方肌;和以在4个注射部位之间分配的约20单位施用至颈椎旁肌,并且其中在31至39个注射部位注射肉毒菌神经毒素。附图简述呈示下列附图以说明本专利技术实施方案的方面和特征。图I是显示对使用BOTQXt:尤其治疗偏头痛所进行的临床研究的结果(每30天周期头痛次数的平均变化)的图,表明在施用,患者具有较少头痛。在图中所示的数据中,在第O天、第90天和第180天对患者已施用BOTOXrs图2是显示使用BOTOXft尤其治疗偏头痛的临床研究的结果(每30天周期患者同时服用急性头痛缓解药物的天数的平均变化)的图,表明在施用BOTOXl后,患者服用头痛缓解药物的较少天数。图3是显示在30天的周期内使用麻醉剂药物控制急性头痛的患者(一些患者已施用BOTOXs且另一些患者已施用安慰剂)百分比比较的图。图3显示经BOTOXk治疗的患者中麻醉剂使用的减少。图4是显示在施用BO 丁 OX1:后的30天周期内,急性头痛药物过度使用的患者比例的减少的图。图5是显示在施用BOTOX 后的30天周期内,已证实过度使用曲坦类 (triptans)的患者比例的减少的图。图6包括两个图,其显示施用B()T()X'后,30天周期内患者所经历的头痛的数量平均变化,其中患者不患有MOU(“无M0U”,左侧图)或患者患有MOU病症(右侧图)。“彡15天且彡2天/周”是用于确定患者患有MOU病症的标准。MOU和MOD是同义术语。根据定义,如果患者每个月15天或更多天服用急性药物且他们在经历急性疼痛的一周内至少一周两次服用急性药物,那么他或她患有MOU病症。图7包括两个图,其显示对于患者汇集群,在基线使用(图A)和不使用(图B)预防性头痛药物的患者中每30天周期内头痛频率自基线的平均变化。Y轴代表每30天周期头痛次数的平均变化。“η ”表示所评估患者样本中患者的数目。图8包括两个图,其显示施用ΒΟΤΟΧ 后,在30天周期内患者所经历的头痛的次数的平均变化,其中患者没有同时使用另一种头痛预防性治疗(左侧图)或患者不同时使用另一种头痛预防性治疗且患有药MOU病症(右侧图)。图9包括两个图,其显示施用ΒΟ Χi(后,在30天周期内患者所经历的头痛的次数的平均变化,其中患者没有同时使用另一种头痛预防性治疗且未患有MOU病症(左侧图)或患者没有同时使用另一种头痛预防性治疗且患有MOU病症(右侧图)。附图说明图10是显示施用BOTOX后,在30天周期内也使用阿片类急性头痛药物的患者的比例的柱状图。图11包括两个图,其显示施用 3σ'「()>Γ后,在30天周期内患者所经历的头痛的次数的平均变化,其中患者是曲坦类药物过度使用患者(左侧图)或不是曲坦类药物过度使用患者(右侧图)。图12包括两个图,其显示患者使用急性头痛(镇痛)药物的天数的自基线(施用IiOTOX后)平均变化,其中患者是曲坦类药物过度使用患者(左侧图)或不是曲坦类药物过度使用患者(右侧图)。图13包括左侧的自肩部向上的人肌肉解剖的左侧图解视图,和右侧的背部的图解视图。图14包括两个图,其显示对于安慰剂无应答者㈧和安慰剂应答者(B),每30天周期的头痛频率的自基线平均变化。图15显示对于患者汇集群,每30天周期的头痛频率的自基线平均变化。图16包括两个图,其显示对于患者汇集群,在基线使用(图A)和不使用(图B)预防性头痛药物的患者每30天周期使用急性镇痛头痛药物的天数的自基线平均变化。图17描述根据注射方案的一个实施方案肉毒菌毒素剂量施用至患者(这里为仰卧和坐位)的固定部位的实例。具体实施例方式在某些实施方案中,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案使用的肉毒菌毒素的剂量小于被用于使肌肉麻痹的肉毒菌毒素的量,因为根据本专利技术实施方案的方法的意图不是使肌肉麻痹而是降低来自位于肌肉内或肌肉上,或是位于皮肤内或皮肤下的感觉神经元的痛觉输出。 下述定义适用于本文 “约”指的是大约或接近且在本文中阐述的数值或范围的情况下指的是所提到的或所要求的数值或范围的±10%。“缓解”指的是疼痛发生、头痛发生或头痛症状发生的减少。因此,缓解包括一些减少、显著减少、几乎完全减少和完全减少。缓解效果可能在对患者施用梭菌毒素后I至7天之间或此后某个时刻未在临床上出现。“肉毒菌毒素”指的是作为纯毒素或复合的、天然的、重组的或修饰的毒素的肉毒菌神经毒素,且包括A型、B型、C1型、D型、E型、F型和G型肉毒菌毒素。如本文中所用,该术语不包括非神经毒素,如细胞毒性肉毒菌毒素C2和C3。“局部施用”指的是将药剂通过非全身途经施用至肌肉或肌肉附近或患者的皮下位置。因此,局部施用不包括全身施用途径,如静脉施用或口服施用。与局部施用相反,“外周施用”指的是对远离症状位置的位置施用。“M0U”指的是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或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病症。“治疗(treating) ”或“治疗(treatme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C·C·特克尔,S·K·奥罗拉,D·W·杜迪克,M·F·布林,
申请(专利权)人:阿勒根公司,
类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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