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对合法销售的商品的使用进行授权的系统和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7955868 阅读:176 留言:0更新日期:2012-11-09 00:59
本发明专利技术一般涉及一种至少在销售特定商品的零售商和购买该特定商品的顾客、以及对该特定商品的激活和使用进行授权的中央处理器之间方便对该特定商品的激活和使用进行管理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接收唯一标识该特定商品的标记以及与该商品相关联的将允许该商品正确工作的激活码;存储该特定商品的标记和激活码;接收对该特定商品的合法购买交易的确认,所述对合法销售的确认包括该特定商品的标记;确定与该特定商品相关联的激活码;以及向顾客提供与该特定商品相关联的激活码。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一般涉及对从销售点销售的各种商品的销售、授权和使用。具体地,本专利技术涉及确认商品是在销售点合法销售的,以及向买家提供对商品的使用进行授权所需的标记(indicia)。本申请通过引用将于2007年2月7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No. 11/672,204 (现在其已被批准为美国专利No. 7,437,328)的全部内容并入本文,该美国专利申请No. 11/672,204是于2003年12月19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No. 10/739,301 (现在其已被批准为美国专利No. 7,328,190)的继续部分。
技术介绍
商品盗窃是零售业的典型问题。包括零售商的雇员在内的各种人都可能偷窃商品。零售商由于盗窃而遭受的损失不可谓不严重在2007年,零售商由于商店盗窃损失了约I 50亿美元。(参见2008年JackHayes International, Inc.的调查。)美国商会估计雇员盗窃导致美国公司每年支出200亿美元至400亿美元。因此,盗窃是个严重问题,已针对其提出了大量的解决方案。防止和阻止盗窃的主流解决方案涉及防止商品离开零售商的建筑物。这些方法包括监控(即,闭路摄相机、保安雇员)以及物理控制(即,电子标签、磁性设备、以及墨包(ink packet))。然而,这些方法存在至少两(2)个缺点。首先,监控和物理控制都不与销售点终端绑定。换言之,这两种方案依然要求信任雇员仅在物品被购买时才观察或移除物理控制。此夕卜,一旦产品被窃,任一种方法都不能阻止对产品的使用。换言之,一旦窃贼绕过了零售商的安保系统,就可以像通过正当和合法途径获得的商品一样来使用商品。此外,在商品的安全和销售之间的唯一关联是雇员(经常是不可信任的关联)。监控和物理控制都无法防止诸如“丢失”的库存、在销售点处少收费、在销售点处对窃用产品不收费(如果要对任何产品收费的话)、或从库房或发货中不正常的移除之类的盗窃策略。其次,监控和物理控制一般仅在商品离开零售商的建筑物之前限制对商品的使用。尽管由于存在对盗窃商品的损坏风险,墨水标签理论上能够防止盗窃,但是聪明的窃贼或不诚实的雇员能够移除墨水标签。因此,需要在商品的使用和合法销售之间的直接连接。需要用于防止不正当获得的商品被不诚实的雇员或窃贼来使用的手段。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方案包括一种至少在销售特定商品的零售商和购买该特定商品的顾客、以及对该特定商品的激活和使用进行授权的中央处理器之间方便对该特定商品的激活和使用进行管理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接收唯一标识该特定商品的标记,以及与该商品相关联的将允许该商品正确工作的激活码;存储该特定商品的标记和激活码;接收对该特定商品的合法购买交易的确认,其中对合法销售的确认包括该特定商品的标记;确定与该特定商品相关联的激活码;以及向顾客提供与该特定商品相关联的激活码。应当理解前面的一般性描述和下面的详细描述都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且不限制所要保护的本专利技术。附图构成了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本专利技术的特定实施例,且与详细描述一起,用于解释本专利技术的原理。附图说明为了帮助理解本专利技术,现在将參考附图,在附图中,相似的附图标记代表相似的单元。附图仅是示例性的,且不应当被理解为限制本专利技术。图IA示出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的在货物或服务的制造商/提供商、零售商和顾客之间交易的对合法销售的商品进行授权的系统。 图IB示出了说明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的在货物或服务的制造商/提供商、零售商和顾客之间交易的对合法销售的商品进行授权的方法的流程图。图2A示出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的在货物或服务的制造商/提供商、中央处理器、零售商和顾客之间交易的对合法销售的商品进行授权的系统。图2B示出了说明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的在货物或服务的制造商/提供商、中央处理器、零售商和顾客之间交易的对合法销售的商品进行授权的方法的流程图。图3A示出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的在货物或服务的制造商/提供商、中央处理器、零售商和顾客之间交易的对合法销售的商品进行授权的系统。图4示出了说明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的从中央处理器的角度来看的对商品的使用进行授权的方法的流程图。图5示出了说明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的从零售商的角度来看的对商品的使用进行授权的方法的流程图。图6示出了说明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的从顾客的角度来看的对商品的使用进行授权的方法的流程图。具体实施例方式现在将详细參考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在附图中示出了这些实施例的示例。一般而言,本专利技术涉及用于防止对非合法销售的商品的未授权使用的系统和方法。具体地,可以将商品禁用,直到输入正确的授权码为止,仅在对合法购买交易进行确认之后,才向顾客提供该码。參见图1,现在将描述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的系统10。图I所示的系统利用了顾客100、货物或服务的制造商/提供商(“制造商/提供商”)110、以及零售商120。制造商/提供商110可以向零售商120提供各种货物或服务,包括(但不限干)电子设备、家庭用品、软件、数字媒体、电信服务、电视服务、互联网服务等等。为了方便讨论,本文中可以将制造商/提供商销售的商品称为电视。然而,商品可以采用任何形式,且可以是具有通信属性的商品(例如,移动设备、电视、计算机等等)、具有用户界面的商品(例如,电视、咖啡机、全球定位系统等等)、以及不具有用户界面但具有实用输入(utilitarian input)的商品(例如,具有开/关开关、定时器和温度控制的电烤箱)。零售商120可以是任何类型的零售商,如运营传统的砖头水泥(brick-and-mortar)商店(比如沃尔玛)的零售商、运营在线零售业务的零售商(比如www. Amazon, com)、通过物理或数字目录来运营的零售商(比如L. L. Bean)、或这些的任何组合。此外,也可以将分发货物用于转售的分销商视为零售商。通常,术语“零售商”意在指代向另一方销售或分发货物的任何一方。顾客100可以是个人、公司、计划对获得的任何货物或服务进行转售的实体、或它们的任意组合。参见图1B,现在将描述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的方法。在步骤S130,顾客100可以在零售商的销售点(POS)处提出要购买的商品。在步骤S140,可以在POS处交易该商品的合法购买。对于传统的砖头水泥商店,POS可以是结账柜台。对于在线零售商,POS可以是顾客的计算机。对于目录订单,POS可以是顾客的电话。通常,零售商的POS可以是在顾客和零售商之间辅助购买交易的任何设备或工具,其导致商品的权利从零售商转手到顾客。 在步骤S150,可以向制造商/提供商发送对合法购买交易的确认,制造商/提供商可以在步骤S160返回激活码。可以将激活码提供给顾客。在初次使用商品之前,顾客必须输入激活码(步骤S 170)。在步骤S180,当接收到激活码时,商品将可以使用。这样的示例可以是从零售商那购买电视。制造商/提供商可以将发货到零售商的电视加以禁用。每个电视可以与特定激活码相关联,该特定激活码将用于启用电视,以正常工作。顾客在商店选择电视,并将电视带到结账柜台。一旦顾客已提供了恰当的价格(包括任何适用的费用、税、附加费等等),销售点设备可以与制造商/提供商通信,并向制造商/提供商通知该特定电视已在合法购买交易中被销售。然后制造商/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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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马瑞奥·布鲁克斯·史密斯菲利普·克雷格·格雷夫斯菲尔·M·查克里斯戴维·J·埃特林
申请(专利权)人:e二因特莱科迪伏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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