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信息的记录转发系统及其记录转发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6146255 阅读:245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数字信息的记录转发系统及其记录转发方法。所述系统包括记录装置、交互处理装置和传输装置;所述方法包括:记录装置接收第一通信方录入的数字信息,记录所述数字信息,其中包括公开信息及其对应的秘密信息;交互处理装置将记录装置中的公开信息传输给第二通信方显示,接收第二通信方的选择指令,向第二通信方发送付费信息,并判断是否收到第二通信方成功支付其所选公开信息费用的信号;传输装置确认交互处理装置收到第二通信方成功支付所述费用的信号后,从记录装置中提取第二通信方所选公开信息对应的秘密信息,向所述第二通信方发送该秘密信息。本发明专利技术可以提高记录转发数字信息的效率,降低成本,方便用户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现代通信数字信息处理技术,尤其涉及一种。
技术介绍
随着通讯信息技术的发展,目前出现了利用互联网以及其他固定或移动通信系统进行电子信息记录和交互的系统(例如C2C交互系统)。业界利用这些记录和交互系统提供的信息记录交互功能进行数字信息产品的交易。所述的数字信息产品的一个实例是数字卡号类商品,即以字符或数字形式存在的序列号、标识(ID)、密码或ID密码对。所述数字卡号类商品主要有充值卡类(包括各类游戏点卡及其他网络增值服务充值卡,手机充值卡、电话充值卡及其他移动电信充值卡)、账号ID类(包括网络游戏账号、即时通信工具账号例如QQ号码、序列号及其他虚拟账号等)。所述的数字信息一般包括公共信息和秘密信息,所述公共信息可以为该数字信息的一般性介绍描述信息,所述秘密信息为该数字信息的实质内容,例如充值卡密码等信息。现有的电子信息记录和交互系统处理数字信息产品的过程为将待交易的数字信息产品的描述信息记录在电子信息记录交互系统中,并利用显示设备向用户显示所述各个数字信息产品的描述信息,在确定用户选择某个数字信息产品并付费后,由电子信息交互系统向该数字信息产品的提供者发送通知,该产品提供者收到通知后再利用预定的通信方式将数字信息产品的实质内容发送给用户。但是,目前的电子信息记录和交互系统无法自动将数字信息的实质内容即秘密信息即时发送给用户,整个系统的自动化程度低,处理效率低下,管理成本较高,同时也不方便用户使用。
技术实现思路
有鉴于此,本专利技术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数字信息的记录转发系统,以提高记录转发数字信息的效率,降低成本,方便用户使用。本专利技术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数字信息的记录转发系统对数字信息的记录转发方法,以提高记录转发数字信息的效率,降低成本,方便用户使用。为了实现上述专利技术目的,本专利技术的主要技术方案为一种数字信息的记录转发系统,该系统包括记录装置,用于接收第一通信方录入的数字信息,记录所述数字信息,其中包括公开信息及其对应的秘密信息;交互处理装置,用于将记录装置中的公开信息传输给第二通信方显示,接收第二通信方的选择指令,向第二通信方发送付费信息,并判断是否收到第二通信方成功支付其所选公开信息费用的信号;传输装置,用于确认交互处理装置收到第二通信方成功支付所述费用的信号后,从记录装置中提取第二通信方所选公开信息对应的秘密信息,向所述第二通信方发送该秘密信息。优选的,所述记录装置进一步包括加密处理单元,用于对所述秘密信息进行加密处理;所述记录装置进一步用于将所述加密信息与对应的公开信息对应存储,并向第一通信方发送所述加密信息;所述传输装置中进一步包括解密单元,用于对第二通信方所选公开信息对应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得到秘密信息,再发送给所述第二通信方。优选的,所述记录装置进一步包括传输方式选择单元,用于向第一通信方发送传输加密信息的传输方式,并接收第一通信方的选择指令,控制记录装置根据第一通信方所选择的传输方式发送所述加密信息。优选的,所述交互处理装置中进一步包括传输方式选择单元,用于向第二通信方发送传输所述秘密信息的传输方式,并接收第二通信方的选择指令,控制传输装置根据第二通信方所选择的传输方式发送所述秘密信息。优选的,该系统包括面向支付系统的接口,通过该接口接收第二通信方是否成功支付所述费用的信号。优选的,所述数字信息为数字卡号类产品的数字信息。一种记录转发系统对数字信息的记录转发方法,该方法包括A、记录转发系统接收第一通信方录入的数字信息,记录所述数字信息,所述数字信息中包括公开信息及其对应的秘密信息;B、记录转发系统传输显示所述数字信息的公开信息给第二通信方,在接收到第二通信方的选择指令后,向第二通信方发送其所选公开信息对应的付费信息;C、记录转发系统在收到第二通信方已成功支付其所选公开信息的费用的确认信号后,向第二通信方发送其所选择公开信息对应的秘密信息。优选地,步骤A中进一步包括记录转发系统对所述秘密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将所述加密信息与对应的公开信息对应存储,并向第一通信方发送所述加密信息;步骤C中记录转发系统收到所述确认信号后,进一步包括对第二通信方所选公开信息对应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得到秘密信息,再发送给所述第二通信方。优选地,步骤A中进一步包括记录转发系统接收到第一通信方的传输方式指令后,利用该指令中指示的传输方式向该第一通信方发送所述加密信息。优选地,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记录转发系统接收到第二通信方的传输方式指令后,利用该指令中指示的传输方式向该第二通信方发送其所选公开信息对应的秘密信息。由于本专利技术在记录转发系统中记录了数字信息的所有信息,用户选择某种数字信息后,提示用户付费,付费成功后即时查询所述数字信息的实质内容即秘密信息,并即时发送给用户。因此,本专利技术可以提高记录交互系统的自动化程度,提高处理效率,缩短处理时间,降低管理交互成本。本专利技术尤其适用于数字卡号产品信息的交互,产品提供方可以在发布该类产品的时候,在记录转发系统中录入产品的卡号和密码等信息,由记录转发系统将其加密保存,例如存于后台数据库中,购买方利用通信终端支付费用后立即可实时获得该产品信息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由于实际应用中产品提供方提供的产品数量巨大,购买方的购买次数和数量也非常巨大,因此本专利技术不仅大大方便了对产品提供方的客户管理,同时为广大的购买方节约了大量宝贵时间,降低了管理交互成本。同时由于本专利技术对所需产品信息进行了加密处理,并发送给产品提供方存档,因此既提高了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又避免了产品提供方误发产品或购买方拒绝承认所购产品而引起的纠纷,降低了相应的管理成本。附图说明图1为本专利技术所述数字信息的记录转发系统的示意图;图2为本专利技术所述方法的流程图。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专利技术做进一步详细说明。在实施例中以数字卡号类产品作为数字信息产品的一个实例进行说明。图1为本专利技术所述数字信息的记录转发系统的示意图。其中的第一通信方为数据信息产品的提供方,第二通信方为数据信息产品的购买方,该第一通信方和第二通信方具体为可以与记录转发系统进行通信(例如可以采用互联网进行通信)的智能通信客户端(例如计算机、手机、PDA等)。参见图1,所述记录转发系统10包括记录装置11,用于接收第一通信方(即数字卡号类产品的提供方)录入的数字信息,记录所述数字信息(例如可以用数据库或其他记录方式进行记录存储),所述数字信息为数字信息产品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公开信息及其对应的秘密信息,所述公开信息包括数字信息产品的描述信息、费用支付信息,还可包括卡号和卡号类型(如是充值卡类还是账号ID卡类)等信息。本实施例中该记录装置可以为数字卡号类产品的存储系统,该存储系统可以提供对外接口,用于接收录入的数字信息,产品提供方可以录入一种以上数字卡号类产品的数字信息,存储系统进行分项存储,对于每种数字卡号类产品信息都对应一个代码,该代码可以作为处理过程中该数字卡号类产品的标识。交互处理装置12,所述记录装置11的所记录的数字信息产品的公开信息发送给该交互处理装置12,该交互处理装置12用于将所述公开信息传输给第二通信方(即数据信息产品的购买用户)显示,由第二通信方进行选择;并接收第二通信方的选择指令,将其所选公开信息对应的费用支付信息发送给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数字信息的记录转发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    记录装置,用于接收第一通信方录入的数字信息,记录所述数字信息,其中包括公开信息及其对应的秘密信息;    交互处理装置,用于将记录装置中的公开信息传输给第二通信方显示,接收第二通信方的选择指令,向第二通信方发送付费信息,并判断是否收到第二通信方成功支付其所选公开信息费用的信号;    传输装置,用于确认交互处理装置收到第二通信方成功支付所述费用的信号后,从记录装置中提取第二通信方所选公开信息对应的秘密信息,向所述第二通信方发送该秘密信息。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晓佑
申请(专利权)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94[中国|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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