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势识别的方法及电子设备技术

技术编号:5199200 阅读:245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手势识别的方法及电子设备。所述方法应用于在一触摸屏上显示至少一个对象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对象具有两种状态,一种是被选中状态,另一种是未被选中状态。所述方法包括:在触摸屏上检测第一触摸点和第二触摸点;当所述第一触摸点和所述第二触摸点同时位于所述触摸屏上,且所述第一触摸点对应至少一个对象,所述第二触摸点对应至少一个对象时,进入复选模式;其中,与所述第一触摸点对应的至少一个对象以及与所述第二触摸点对应的至少一个对象处于所述被选中状态。通过本发明专利技术实施例,可以简化用户的操作。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电子设备
,尤其涉及一种手势识别的方法及电子设备。技术背景触摸屏是一种简单、方便的人机交互方式。用户只需用手指轻轻触碰触摸屏上显 示的图标或者文字,就能对主机进行操作。随着多媒体信息技术的发展,触摸屏技术有更加 广阔的发展空间。若用户需要在触摸屏上选择多个对象,在用户想要选择的对象中,当至少一个对 象与其它对象不相邻,选择这些与其它对象不相邻的对象还要配合电子设备键盘上的Ctrl 键。这种方法与使用鼠标点击目标,并配合键盘的Ctrl键进行多选类似。专利技术人在研究过程中,发现上述方法在每次选择不相邻的对象时,系统都需要接 收Ctrl键被触发的信息,增加了用户操作的复杂度。
技术实现思路
有鉴于此,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手势识别的方法及电子设备,可以简化用户 的操作。一种手势识别的方法,应用于在一触摸屏上显示至少一个对象的电子设备,其中, 所述对象具有两种状态,一种是被选中状态,另一种是未被选中状态,所述方法包括在触摸屏上检测第一触摸点和第二触摸点;当所述第一触摸点和所述第二触摸点同时位于所述触摸屏上,且所述第一触摸点 对应至少一个对象,所述第二触摸点对应至少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手势识别的方法,应用于在一触摸屏上显示至少一个对象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对象具有两种状态,一种是被选中状态,另一种是未被选中状态,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在触摸屏上检测第一触摸点和第二触摸点;当所述第一触摸点和所述第二触摸点同时位于所述触摸屏上,且所述第一触摸点对应至少一个对象,所述第二触摸点对应至少一个对象时,进入复选模式;其中,与所述第一触摸点对应的至少一个对象以及与所述第二触摸点对应的至少一个对象处于所述被选中状态。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手势识别的方法,应用于在一触摸屏上显示至少一个对象的电子设备,其中,所 述对象具有两种状态,一种是被选中状态,另一种是未被选中状态,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 包括在触摸屏上检测第一触摸点和第二触摸点;当所述第一触摸点和所述第二触摸点同时位于所述触摸屏上,且所述第一触摸点对应 至少一个对象,所述第二触摸点对应至少一个对象时,进入复选模式;其中,与所述第一触摸点对应的至少一个对象以及与所述第二触摸点对应的至少一个 对象处于所述被选中状态。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与所述第一触摸点以及所述第二触摸点 对应的至少一个对象处于所述被选中状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将与所述第一触摸点以及所述第二触摸点对应的至少一个对象添加进复选列表,所述 复选列表用于存储处于所述被选中状态的对象。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摸点对应至少一个对象,所述 第二触摸点对应至少一个对象包括所述第一触摸点与所述第二触摸点对应第一对象;或者,所述第一触摸点对应第一对象,所述第二触摸点对应第二对象;或者,所述第一触摸点对应第一对象,所述第二对象位于第一区域内,所述第一区域是以所 述第二触摸点为终点的闭合轨迹形成的;或者,所述第一对象位于第二区域内,所述第二区域是以所述第一触摸点为终点的闭合轨迹 形成的,所述第二对象位于第一区域内,所述第一区域是以所述第二触摸点为终点的闭合 轨迹形成的。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第一触摸点与所述第二触摸点对 应第一对象,所述方法还包括当检测到所述触摸屏上只有一个触摸点时,或者,当检测到有两个触摸点不与任一个 对象相对应时,退出所述复选模式;若所述第一触摸点对应第一对象,所述第二触摸点对应第二对象,或者,所述第一触摸 点对应第一对象,所述第二对象位于第一区域内,或者,所述第一对象位于第二区域内,所 述第二对象位于第一区域内,所述方法还包括当检测到所述触摸屏上有一个第三触摸点时,且所述第三触摸点不与任一个对象相对 应时,退出所述复选模式。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进入复选模式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当检测出第三对象被选中后,若所述第三对象在被选中前处于未被选中状态,则将所 述第三对...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陈羽彭世峰马晓雯
申请(专利权)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11[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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