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利查询>程维成专利>正文

能传输广告信息的可视对讲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5063119 阅读:172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一种能传输广告信息的可视对讲系统,涉及信息传输电子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是能传输广告信息的可视对讲系统的技术问题;该可视对讲系统包括一可视对讲服务器,经网络连接器连接因特网,用于处理用户呼叫、连接;至少二个可视对讲终端,分别经网络连接器连接互联网,用于处理网络连接和媒体服务;可视对讲服务器设有用于拆分、压缩音、视频数据的广告内容管理程序模块和连接所述广告内容管理程序模块的用于数据分包发送的广告内容分发程序模块,以便其用于广告分发;所述可视对讲终端设有用于将可视对讲服务器的数据包进行本地播放的广告处理程序单元,以便其用于广告媒体播放。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可视对讲系统具有能传输广告信息的特点。(*该技术在2019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技术保护点】
一种能传输广告信息的可视对讲系统,包括: 一可视对讲服务器,经网络连接器连接因特网,用于处理用户呼叫、连接; 至少二个可视对讲终端,分别经网络连接器连接互联网,用于处理网络连接和媒体服务; 其特征在于,可视对讲服务器内包括 帐户管理程序模块、呼叫处理程序模块、状态管理程序模块、状态查询程序模块、广告内容管理程序模块、广告内容分发程序模块,以及连接硬盘的存储驱动模块、连接网络的TCP/IP网络协议处理模块;其中,所述存储驱动模块分别连接帐户管理程序模块、广告内容管理程序模块、状态管理程序模块、状态查询程序模块;所述TCP/IP网络协议处理模块分别连接状态管理程序模块、呼叫处理程序模块、广告内容分发程序模块;所述广告内容管理程序模块连接广告内容分发程序模块,广告内容分发程序模块用于广告分发;所述可视对讲终端设有用于将可视对讲服务器的数据包进行本地播放的广告处理程序单元。

【技术特征摘要】
...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程维成
申请(专利权)人:程维成
类型:实用新型
国别省市:31[中国|上海]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