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系统、游戏装置的控制方法、程序以及信息存储介质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4920462 阅读:170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的目的为提供一种游戏系统,其可以更详细地判别游戏角色所进行的动作的种类。本发明专利技术的游戏系统中,重现数据取得部(46)在进行射门动作时,将重现对象期间之间的游戏状况保存为重现数据,动作判定部(48)依据重现数据而判定进行了射门动作的操作对象对象以外的操作对象对象是否进行了诱敌动作,重现影像输出部(50)按照基于重现数据的重现影像的输出,而依据由动作判定部(48)所得的判定结果进行输出。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执行多个游戏角色进行动作的游戏的游戏系统、游戏装置的控制方 法、程序以及信息存储介质。
技术介绍
在多个游戏角色进行动作的游戏(例如,足球游戏)中,输出将各游戏角色的动 作予以重现的重现影像。例如,已知于下述专利文献1中公开有(1)每当游戏角色进行动作时即特定该 动作;(2)若该动作为已定义动作,则决定对应于该已定义动作的评价点;(3)当评价点 高时会输出重现影像的棒球游戏。例如,在此棒球游戏中若游戏角色进行盗垒则会检测 到游戏角色进行了盗垒。且若盗垒为已定义动作则决定对应于盗垒的评价点。(专利文献1)日本特许第3227447号公报然而,当游戏角色进行动作时,即使进行的动作相同也有因状况而目的不同的 情形。例如,在现实的足球中,选手有时会以射门为目的进行移动动作,有时会以让 其它选手射门为目的进行移动动作。例如,为了使某选手在球门前的区域不被敌方选 手妨碍的状态下进行射门,必须在该选手进行射门前使敌方选手移出球门前的区域。因 此,为了在该选手射门前使敌方选手移出球门前的区域,常有以其它选手引诱位于球门 前的区域的敌方选手而进行移动的诱敌动作(所谓的诱敌跑位(decoy run))的情形。亦 即,其它选手有时会以「使某选手在球门前的区域不受敌方选手妨碍的状态下射门」为 目的而进行移动动作。在该情形中,在某选手引诱敌方选手而进行移动的时间点,并无法判定该选手 是否为以「使某选手在球门前的区域不受敌方选手妨碍的状态下射门」为目的而进行移 动动作(亦即,该选手是否在进行诱敌动作),还是为了其它目的(例如,以接受传球为 目的)而进行移动动作。这是因为引诱敌方选手而移动的动作是否为诱敌动作,只有之 后其它选手在不被敌方选手妨碍的状态(旁边没有敌方选手的自由状态)下进行射门才能 判别。如此一来,在专利文献1的技术中,即使在某游戏角色引诱敌方游戏角色而移 动的时间点可以特定该游戏角色的动作为移动动作,也难以判定该动作是否为以「使其 它游戏角色在球门前的区域不受敌方选手妨碍的状态下射门」为目的而进行的移动动作 (即「诱敌动作」)」。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鉴于上述课题而提出。其目的之一为提供一种游戏系统、游戏装置的控 制方法、程序以及信息存储介质,其可更详细地判别游戏角色所进行的动作的种类。为了解决上述课题,本专利技术的游戏系统,用以执行多个游戏角色进行动作的游戏,其特征为包括重现数据取得单元,取得重现上述多个游戏角色所进行的动作的重 现数据;输出单元,输出基于由上述重现数据取得单元所取得的重现数据的重现影像; 以及判定单元,依据由上述重现数据取得单元所取得的重现数据来判定上述游戏角色是 否进行了特定动作,其中,上述输出单元使基于上述判定单元所得的判定结果的输出与 上述重现影像的输出关联而进行。另外,本专利技术的游戏系统的控制方法,用以执行多个游戏角色进行动作的游 戏,其特征在于包括重现数据取得步骤,取得重现上述多个游戏角色所进行的动作的 重现数据;输出步骤,输出基于由上述重现数据取得步骤所取得的重现数据的重现影 像;以及判定步骤,依据由上述重现数据取得步骤所取得的重现数据而判定上述游戏角 色是否进行了特定动作,其中,上述输出步骤是包括使依据上述判定步骤所得的判定结 果的输出与上述重现影像的输出关联而进行的步骤。另外,本专利技术的程序是用以使固置型游戏机(家用游戏机)、便携游戏机、营业 用游戏机、便携电话机、便携信息终端机(PDA)、或个人计算机等计算机具有作为用以 执行多个游戏角色进行动作的游戏的游戏装置功能的程序,其特征在于使上述计算机 具有作为如下单元的功能重现数据取得单元,取得重现上述多个游戏角色所进行的动 作的重现数据;输出单元,输出基于由上述重现数据取得单元所取得的重现数据的重现 影像;以及判定单元,依据由上述重现数据取得单元所取得的重现数据而判定上述游戏 角色是否进行了特定动作,其中,上述输出单元使依据上述判定单元所得的判定结果的 输出与上述重现影像的输出关联而进行。另外,本专利技术的信息存储介质为记录有上述程序的可供计算机读取的信息存储 介质。本专利技术是涉及执行了多个游戏角色进行动作的游戏的游戏系统。例如在本专利技术 中执行足球游戏。另外,上述重现数据取得单元取得将上述多个游戏角色所进行的动作 予以重现的重现数据。且,输出基于由上述重现数据取得单元所取得的重现数据的重现 影像。另外,依据藉由上述重现数据取得单元所取得的重现数据,判定上述游戏角色是 否进行了特定动作。另外,当输出上述重现影像时,使其与该重现影像的输出赋予关联 而依据上述判定单元所得的判定结果进行输出。依据本专利技术,由于根据重现数据而判 定上述游戏角色是否进行了特定动作,故可以更详细地判别游戏角色所进行的动作的种 类。例如,可以判定游戏角色是否进行了诱敌动作。另外,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个形式中,上述游戏系统亦可为执行属于第1组的多个第1 游戏角色、以及属于与第1组对立的第2组的多个第2游戏角色进行动作的游戏;且上 述游戏系统还包括有判断上述第1游戏角色是否进行了基准动作的判断单元;其中,上 述判定单元是进行如下判定当上述第1游戏角色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时,依据上述重 现数据而判定是否藉由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实现了 在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的依据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动作定时的位置所 判定的判定区域内,在上述动作定时均不存在有任一个第2游戏角色的状态;当藉由进 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而于上述动作定时实现了上述状态 时,则判定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在上述动作定时前进 行了上述特定动作。另外,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个形式中,上述游戏系统还包括附加关联单元,将其中 一个上述第2游戏角色附加关联于其中一个上述第1游戏角色;以及移动控制单元,当上 述第2游戏角色被附加关联于上述第1游戏角色时,使该第2游戏角色追随该第1游戏角 色的移动而进行移动;且,上述判定单元包括第1判定单元,当上述第1游戏角色进 行了上述基准动作时,依据上述重现数据而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其中一个第2游戏角色 是否正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第2判定单元,依据上述重现数据而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 前的定时是否其中一个第2游戏角色正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以及第3判定单元,当判定 在上述动作定时任一个第2游戏角色均未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且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 前的定时其中一个第2游戏角色正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时,依据上述重现数据而判定在 上述动作定时前的定时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的第2游戏角色,是否依照进行了上述基准 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的移动,而在上述动作定时前已移动至上述判定 区域外;当被判定上述动作定时前的定时正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的第2游戏角色,依照 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的移动,而在上述动作定时前已 移动至上述判定区域外时,则判定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 色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进行了上述特定动作。另外,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个形式中,上述判定区域,是为依据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 的第1游戏角色在该定时所在的位置而决定各定时的范围的区域;上述游戏系统还含 有附加关联单元,将其中一个上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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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游戏系统,用以执行多个游戏角色进行动作的游戏,其特征在于包括:重现数据取得单元,其取得重现由上述多个游戏角色所进行的动作的重现数据;输出单元,其输出重现影像,该重现影像基于由上述重现数据取得单元所取得的重现数据;以及判定单元,其依据由上述重现数据取得单元所取得的重现数据来判定上述游戏角色是否进行了特定动作,上述输出单元使基于上述判定单元所得的判定结果的输出与上述重现影像的输出相关联而进行。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JP 2008-7-10 2008-1808021.一种游戏系统,用以执行多个游戏角色进行动作的游戏,其特征在于包括 重现数据取得单元,其取得重现由上述多个游戏角色所进行的动作的重现数据; 输出单元,其输出重现影像,该重现影像基于由上述重现数据取得单元所取得的重现数据;以及判定单元,其依据由上述重现数据取得单元所取得的重现数据来判定上述游戏角色 是否进行了特定动作,上述输出单元使基于上述判定单元所得的判定结果的输出与上述重现影像的输出相 关联而进行。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上述游戏系统执行属于第1组的多个第1游戏角色、以及属于与上述第1组对立的第 2组的多个第2游戏角色进行动作的游戏;上述游戏系统还包括判断上述第1游戏角色是否进行了基准动作的判断单元; 其中,上述判定单元进行如下判定当上述第1游戏角色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时,依据上述重现数据而判定是否藉由进 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实现了在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 第1游戏角色的基于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动作定时的位置的判定区域内,在上述动作 定时处均不存在有任一个第2游戏角色的状态;当藉由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在上述动作定时处实 现了上述状态时,判定为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在上述 动作定时之前进行了上述特定动作。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游戏系统还包括附加关联单元,其将其中一个上述第2游戏角色附加关联于其中一个上述第1游戏角 色;以及移动控制单元,其当上述第2游戏角色被附加关联于上述第1游戏角色时,使该第2 游戏角色追随该第1游戏角色的移动而进行移动; 上述判定单元包括第1判定单元,其当上述第1游戏角色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时,依据上述重现数据而 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处,是否其中一个第2游戏角色正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第2判定单元,其依据上述重现数据而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的定时处,是否其 中一个第2游戏角色正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以及第3判定单元,其当判定为在上述动作定时处任一个第2游戏角色均未位于上述判定 区域内,且判定为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的定时处其中一个第2游戏角色正位于上述判定 区域内时,依据上述重现数据来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的定时处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 的第2游戏角色,是否依照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的移 动,而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已移动至上述判定区域外,当被判定为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的定时处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的第2游戏角色,依 照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的移动,而在上述动作定时之 前已移动至上述判定区域外时,上述判定单元判定为由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进行了上述特定动作。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游戏系统,其特征在于,上述判定区域,是依据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在该定时所在的位置来 决定在各定时处的范围的区域; 上述游戏系统还含有附加关联单元,其将其中一个上述第2游戏角色附加关联于其中一个上述第1游戏角 色;以及移动控制单元,其当上述第2游戏角色被附加关联于上述第1游戏角色时,使该第2 游戏角色追随该第1游戏角色的移动而进行移动, 上述判定单元包括第1判定单元,其依据上述重现数据来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处,是否其中一个第2游 戏角色正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第2判定单元,其依据上述重现数据来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的定时处,是否其 中一个第2游戏角色正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以及第3判定单元,当判定为在上述动作定时任一个第2游戏角色均未位于上述判定区域 内,且判定为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的定时处其中一个第2游戏角色正位于上述判定区域 内时,依据上述重现数据来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的定时处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的第2 游戏角色,是否依照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的移动,而 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已移动至上述判定区域外,当被判定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的定时处位于上述判定区域内的第2游戏角色,依照 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的移动,而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 已移动至上述判定区域外时,上述判定单元判定为由进行了上述基准动作的第1游戏 角色以外的第1游戏角色在上述动作定时之前...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大友仁大久保建椎木良宪
申请(专利权)人:科乐美数码娱乐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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