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利查询>卫材Ramp专利>正文

使用抗淀粉样蛋白β初原纤维抗体和抗τ蛋白抗体的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42393772 阅读:21 留言:0更新日期:2024-08-16 16:18
本文披露了抗体、用于治疗或预防阿尔茨海默病的药物配制品、治疗或预防阿尔茨海默病的方法、以及包含用于治疗或预防阿尔茨海默病的含有抗Aβ初原纤维抗体和抗τ蛋白抗体的药物配制品的试剂盒。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技术介绍


技术实现思路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治疗或预防有需要的受试者的阿尔茨海默病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向该受试者施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分离的抗Aβ初原纤维抗体或其片段包含

3.如权利要求1或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抗τ蛋白抗体或其片段包含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该分离的抗Aβ初原纤维抗体或其片段每周施用一次或每两周施用一次。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该分离的抗Aβ初原纤维抗体或其片段静脉内施用,例如以5mg/kg-20mg/kg(例如,10mg/kg)的剂量。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1.一种用于治疗或预防有需要的受试者的阿尔茨海默病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向该受试者施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分离的抗aβ初原纤维抗体或其片段包含

3.如权利要求1或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抗τ蛋白抗体或其片段包含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该分离的抗aβ初原纤维抗体或其片段每周施用一次或每两周施用一次。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该分离的抗aβ初原纤维抗体或其片段静脉内施用,例如以5mg/kg-20mg/kg(例如,10mg/kg)的剂量。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该分离的抗aβ初原纤维抗体或其片段以10mg/kg的剂量每两周静脉内施用一次,例如持续至少52周。

7.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该分离的抗aβ初原纤维抗体或其片段皮下施用,例如以每周施用的方式,包括两次连续皮下注射例如360mg该分离的抗aβ初原纤维抗体或其片段,总剂量为720mg,例如持续至少52周。

8.如权利要求1-4或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该分离的抗aβ初原纤维抗体或其片段皮下施用一段时间,例如至少52周或18个月,然后施用维持剂量。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该维持剂量包括每周或每两周皮下施用720mg。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该维持剂量包括每两周一次、每四周一次或每十二周一次10mg/kg的静脉内施用。

11.如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该抗τ蛋白抗体或其片段每四周施用一次。

12.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该抗τ蛋白抗体或其片段以1000-4500mg(例如,1500、3000、4500mg)的量每四周施用一次。

13.如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该抗τ蛋白抗体或其片段以1500mg的量每四周施用一次。

14.如权利要求1-12所述的方法,其中将该抗τ蛋白抗体或其片段以3000mg的量每四周施用一次。

15.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该抗τ蛋白抗体或其片段以3、10或30mg/kg的剂量每四周施用一次。

16.如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该抗τ蛋白抗体或其片段静脉内施用。

17.如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开始用该抗τ蛋白抗体或其片段治疗之前,施用该抗aβ初原纤维抗体或其片段。

18.如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开始用该抗τ蛋白抗体或其片段治疗之前,施用该抗aβ初原纤维抗体或其片段至少10周(例如,至少15、20、24或25周)。

19.如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受试者有阿尔茨海默病症状。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受试者患有早发型阿尔茨海默病。

21.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开始用该抗τ蛋白抗体或其片段与该抗aβ初原纤维抗体或其片段联合治疗之前,将该抗τ蛋白抗体或其片段单独施用52周。

22.如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开始用该抗aβ初原纤维抗体或其片段治疗之前,施用该抗τ蛋白抗体或其片段。

23.如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该抗aβ初原纤维抗体或其片段之前,将该抗τ蛋白抗体或其片段施用至少25周(例如,至少30、40、50或52周)。

24.如权利要求22或23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受试者无阿尔茨海默病症状。

25.如权利要求1-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受试者具有显性遗传的阿尔茨海默病的基因突变,例如,其中该受试者在三种基因—psen1、psen2或app中的至少一种中基因突变。

26.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受试者在app中具有突变。

27.如权利要求1-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受试者具有阿尔茨海默病的家族史,例如,家族成员在60岁之前被诊断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病史。

28.如权利要求1-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未治疗的对照受试者相比,例如如通过τ蛋白pet(如mk-6240τ蛋白-pet)和/或mri测量的τ蛋白扩散在施用之后降低。

29.如权利要求1-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之后从该受试者采集的样品(例如,脑脊液或血液样品)中磷酸化τ蛋白217的水平相对于在施用之前从该受试者采集的样品中磷酸化τ蛋白217的水平降低。

30.如权利要求1-2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之后该受试者的临床痴呆评定量表记录总和得分相对于在施用之前该受试者的得分得到改善。

31.如权利要求1-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受试者在施用之后adas-cog(阿尔茨海默病评估量表-认知子量表)、mmse(简易精神状态评价)和/或临床痴呆评定(cdr)得分相对于在施用之前的得分得到改善。

32.如权利要求1-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施用之后从该受试者采集的样品(例如,血液样品,如血浆样品,或csf样品)中的aβ42/40比率相对于在施用之前从该受试者采集的样品中的该比率增加。

33.如权利要求1-3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例如如通过pet(如fdg-pet)和/或mri测量的在施用之后该受试者中aβ初原纤维的水平与在施用之前该受试者中aβ初原纤维的水平相比和/或与未治疗的对照或受试者相比降低。

34.一种试剂盒,该试剂盒包含:

35.如权利要求34所述的试剂盒,其中该抗aβ初原纤维抗体或其片段以如下量存在,该量适合于以10mg/kg的剂量静脉内施用,或适合于皮下施用两个连续的360mg剂量,总剂量为720mg,并且该抗...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L·雷德曼周瑾L·克拉默M·伊里扎里P·萨施德夫S·达达D·李K·怀尔德史密斯P·A·巴尔多S·拉瓦尔小山彰比古C·斯旺森兼清道雄J·卡普洛D·韦贝尔I·兰德里早户诚一R·戈登R·贝特曼E·麦克达德
申请(专利权)人:卫材RampD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