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钱包的扣费方法、设备及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4202908 阅读:268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电子钱包的扣费方法,该方法包括:承载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在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接收消费终端对所述电子钱包的扣费指令;所述移动终端在确定扣费额度未超过设定额度时,对所述电子钱包进行扣费处理。本发明专利技术同时公开一种承载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电子钱包的安全管理系统。采用本发明专利技术可以提高通过移动终端使用电子钱包时的方便性及安全性。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移动电子商务
,尤其涉及电子钱包的扣费方法、设备 及系统。
技术介绍
电子钱包是一种为方便持卡人小额消费而设计的金融IC卡应用。它支持圈存、消费等交易。电子钱包中存储用户的消费额度,可以是费用、积分等。 电子钱包的业务目前已广泛开展,如公交一^^通业务等,虽然目前国内还没有大规模通过移动终端开展电子钱包的业务,7(旦随着移动终端日益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通信工具,通过移动终端实现电子钱包业务将是不可阻挡的趋势。 专利技术人在实现本专利技术的过程中发现,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开展电子钱包业务时,电子钱包使用的方便性及安全性至关重要。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钱包的扣费方法,用以提高通过移动终端使用电子钱包时的方便性及安全性,该方法包括承载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在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接收消费终端对所述电 子钱包的扣费指令;所述移动终端在确定扣费额度未超过设定额度时,对所述电子钱包进行扣 费处理。本专利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承载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用于提高通过移动终 端使用电子钱包时的方便性及安全性,该移动终端包括接收模块,用于在所述移动终端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接收消费终端对所述电子钱包的扣费指令;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扣费额度是否超过设定额度;扣费模块,用于在确定扣费额度未超过设定额度时,对所述电子钱包进行 扣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子钱包的安全管理系统,用以提高通过移动终 端使用电子钱包时的方便性及安全性,该系统包括 消费终端,用于发送对电子钱包的扣费指令;移动终端,用于承载所述电子钱包,在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接收所述消 费终端对所述电子钱包的扣费指令;在确定扣费额度未超过设定额度时,对所 述电子钱包进行扣费处理。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承载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在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可以 通过接收消费终端对所述电子钱包的扣费指令,对所述电子钱包进行扣费,从 而在移动终端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仍能使用电子钱包,加大了使用电子钱包 的方便性,并且,移动终端仅在确定扣费额度未超过设定额度时,能够对电子 钱包进行扣费处理,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电子钱包被盗用的危险,保证电子 钱包内费用的安全。附图说明 图2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移动终端所承载的电子钱包的工作模式转换图; 图3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在能够进行无线通信时对电子钱包进行扣 费处理的流程图4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在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对电子钱包进行扣 费处理的流程图5、图6、图7、图8、图9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承载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的结构示意图10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电子钱包的安全管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如图1所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 一种对移动终端所承载的电子钱包进行扣费的处理流程如下步骤ll、承载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在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接收消费终端 (POS终端,Point of sale终端)对电子钱包的扣费指令。例如,通过将移动 终端靠近消费终端,移动终端可以接收消费终端对电子钱包的扣费指令。步骤12、移动终端在确定扣费额度未超过设定额度时,对电子钱包进行扣 费处理。在上述流程中,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理解的是,在使用电子钱包时,需要 开启承载该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的电源(手机开机)。另外,为了确保使用电 子钱包时,移动终端处于在网状态,在消费终端的周边,移动终端与消费终端 的近距离通信信号应保持良好。上述流程中,当移动终端无法进行无线通信(不在线、飞行;漠式等)时, 电子钱包可在一定额度范围内使用,在提高通过移动终端使用电子钱包方便性 的同时,也提高了使用的安全性,在移动终端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即使电子 钱包在挂失之后未接收到锁定指令,电子钱包也只能在一定额度范围内使用, 从而最大限度的保证电子钱包的安全,确保在电子钱包挂失后电子钱包中资金 的安全。在POS终端周边移动终端的通信信号良好的情况下,本专利技术实施例 方法可以有效防止电子钱包被盗用。在移动终端不能通信时,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方 法也可以允许用户进行一定额度的消费。上述流程中,扣费额度未超过设定额度是指本次扣费额度未超过设定的 每次扣费额度;和/或,在所述移动终端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包括本次扣费额度在内的累积扣费额度未超过设定的累积扣费额度。也就是说,为了保证移动 终端在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电子钱包的安全,设定的消费额度可以是每次扣 费额度和/或累积扣费额度,在不超过设定额度时,才允许对电子钱包进行扣费。 利用累积扣费额度进行判断时,需要在移动终端从无法进行无线通信转变 为能够进行无线通信时,将其在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的累积扣费额度清零,这样处理是由于虽然移动终端在从无法进行无线通信转变为能够进行无线通信时,无设定消费额度,只需不超过余额即可,但是,在移动终端再次处于无法 进行无线通信的状态时,若前一次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的累积扣费额度未清 零,则会造成本次扣费处理时,判断的结果出现偏差。一个实施例中,在移动终端从无法进行无线通信转变为能够进行无线通信时,可以触发电子钱包业务平台检验电子钱包的合法性;若电子钱包合法,电 子钱包业务平台通知移动终端激活电子钱包,此时电子钱包可以正常使用;若 电子钱包不合法,电子钱包业务平台通知移动终端锁定电子钱包,此时电子钱 包不可使用,以此保证电子钱包的安全。其中,触发电子钱包业务平台检验电子钱包的合法性可以由移动终端或网 络侧服务器完成;移动终端可以在检测到本设备从无法进行无线通信转变为能 够进行无线通信时,触发电子钱包业务平台检验电子钱包的合法性(如通过向 电子钱包业务平台发送签到请求实现);或者,网络侧服务器在检测到移动终 端从无法进行无线通信转变为能够进行无线通信时,触发电子钱包业务平台检 验电子钱包的合法性。如网络侧的Presence服务器或HLR,能够获知移动终端 是否处于开机状态,若移动终端从关机转为开机,Presence服务器或HLR向电 子钱包业务平台发送移动终端状态变化的通知,然后由电子钱包业务平台判断 电子钱包是否合法(在此种情况下,网络侧的服务器和电子钱包业务平台相连 接)。为了更清楚的描述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方法,将移动终端所承载的电子钱包的工 作模式(状态)分为四种,其中各模式之间的转换关系如图2所示模式0:移动终端开启电源后,电子钱包经用户密码认证并确定其处于未被锁定的状态。模式l:移动终端处于不能通信的状态。模式2:移动终端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即能够进行通信,并且,电子钱包已通过合法性认证,能够进行正常消费。模式3:电子钱包被锁定,用户不能进行电子钱包的任何操作。当电子钱包处于模式0时,在能够通信的状态下,若移动终端接收到电子钱包业务平台发送的锁定指令,则电子钱包将进入模式3;当移动终端向电子钱包业务平台发送电子钱包签到请求,电子钱包业务平台确定电子钱包合法而指示移动终端激活电子钱包后,电子钱包将进入模式2。当电子钱包处于模式2时,电子钱包业务平台在处理完毕电子钱包的挂失操作时,向移动终端发送电子钱包的锁定指令,移动终端根据接收的锁定指令使电子钱包进入模式3。如图3所示, 一个具体实例中,移动终端在能够进行无线通信时对电子钱包进行扣费处理的流程如下步骤31、电子钱包处于模式O,移动终端向电子钱包业务平台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电子钱包的扣费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承载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在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接收消费终端对所述电子钱包的扣费指令; 所述移动终端在确定扣费额度未超过设定额度时,对所述电子钱包进行扣费处理。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电子钱包的扣费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承载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在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接收消费终端对所述电子钱包的扣费指令;所述移动终端在确定扣费额度未超过设定额度时,对所述电子钱包进行扣费处理。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扣费额度未超过设定额 度是指本次扣费额度未超过设定的每次扣费额度; 和/或,在所述移动终端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包括本次扣费额度在内的累积扣费 额度未超过设定的累积扣费额度。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进一步包括 所述移动终端从无法进行无线通信转变为能够进行无线通信时,将其在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的累积扣费额度清零。4、 如权利要求l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进一步包括 在所述移动终端从无法进行无线通信转变为能够进行无线通信时,触发电子钱包业务平台检验所述电子钱包的合法性;若所述电子钱包合法,所述电子钱包业务平台通知所述移动终端激活所述 电子钱包;若所述电子钱包不合法,所述电子钱包业务平台通知所述移动终端 锁定所述电子钱包。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移动终端从无法进行 无线通信转变为能够进行无线通信时,触发电子钱包业务平台检验所述电子钱 包的合法性是指所述移动终端在检测到本设备从无法进行无线通信转变为能够进行无线通信时,触发电子钱包业务平台检验所述电子钱包的合法性;或,网络侧服务器在检测到所述移动终端从无法进行无线通信转变为能够 进行无线通信时,触发电子钱包业务平台检验所述电子钱包的合法性。6、 一种承载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其特...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黄更生张雨廷郭漫雪李征朱本浩于蓉蓉
申请(专利权)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11[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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