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锁闭系统的机动车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42018647 阅读:22 留言:0更新日期:2024-07-16 23:11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锁闭系统(1),其具有锁定机构(3)、控制单元和烟火式执行器(6),锁定机构具有锁舌(5)和至少一个锁爪(4),其中,锁舌(5)可借助锁爪(4)锁定在至少一个锁定位置中以用于保持锁保持件(11),其中,烟火式执行器(6)可借助控制单元激活,其中,锁定机构(3)可借助烟火式执行器(6)解锁。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具有锁闭系统/关闭系统的机动车,其具有锁定机构,锁定机构具有锁舌和至少一个锁爪,其中,锁舌可借助锁爪锁定在至少一个锁定位置中以用于保持锁保持件,还具有碰撞传感器和烟火式执行器/致动器,其中,烟火式执行器可借助碰撞传感器激活。


技术介绍

1、当今的机动车越来越多地配备有电动辅助操作元件。就例如机动车门锁之类的锁闭系统而言,目前常见的是,借助无线电遥控器使门锁可闭锁。也就是说,可以借助例如机动车钥匙来解锁或打开机动车,使得操作者可以借助门把手进入机动车。汽车工业的发展以及鉴于进入车辆的解决方案的发展在于,省去了车门外把手或省去了对机动车锁的至少一次机械操纵。在此,完全省去车门外把手的优点在于,机动车的设计可以与门把手无关。在门把手没有与门锁机械连接的情况下,尽管操纵了门把手,然而仅将电信号传递到门锁,其中,门锁被机电地解锁,从而可以打开车门。在此,在车门外把手和锁闭系统之间的机械连接也称为机械冗余。如果例如在发生事故时可以在车门外把手和锁之间建立机械连接,则这称为临时碰撞冗余(tcr)。

2、例如从de 10 2018 113 5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具有锁闭系统(1)的机动车,其具有锁定机构(3)、控制单元和烟火式执行器(6),锁定机构具有锁舌(5)和至少一个锁爪(4),其中,锁舌(5)能借助锁爪(4)至少锁定在一锁定位置中以用于保持锁保持件(11),其中,烟火式执行器(6)能借助控制单元激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锁闭系统(1),其特征在于,锁爪(4)能借助执行器(6)间接或直接地操纵。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锁闭系统(1),其特征在于,设置有约束元件、特别是约束杆(8),其中,锁保持件(11)能借助约束元件保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动车锁闭系统(1),其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

1.一种具有锁闭系统(1)的机动车,其具有锁定机构(3)、控制单元和烟火式执行器(6),锁定机构具有锁舌(5)和至少一个锁爪(4),其中,锁舌(5)能借助锁爪(4)至少锁定在一锁定位置中以用于保持锁保持件(11),其中,烟火式执行器(6)能借助控制单元激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锁闭系统(1),其特征在于,锁爪(4)能借助执行器(6)间接或直接地操纵。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锁闭系统(1),其特征在于,设置有约束元件、特别是约束杆(8),其中,锁保持件(11)能借助约束元件保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动车锁闭系统(1),其特征在于,锁爪(4)和约束杆(8)能共同借助执行器(6)操纵。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闭系统(1),其特征在于,设置有开启杆(10),其中,...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O·因南M·舒尔茨H·施弗尔U·莱德曼
申请(专利权)人:开开特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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