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门用的锁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4188205 阅读:154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机动车门用的锁,该锁具有卡板(3)、棘爪(4)、操作杠杆(10)、外部操作装置、内部操作装置、外锁、内锁、锁止杠杆(16)以及可转动地安装的且通过中央锁止驱动部驱动的中央锁止元件(17)。所述中央锁止元件(17)可以处于三个角位置“解锁”、“锁止”和“防窃”,并且具有偏心的控制凸块(23),所述控制凸块与所述锁止杠杆(16)协同工作。当所述中央锁止元件(17)处于角位置“防窃”时,所述控制凸块(23)阻挡所述锁止杠杆(16)。所述内锁直接作用于所述锁止杠杆(16)并且所述外锁通过所述中央锁止元件(17)作用于所述锁止杠杆(16)。因此可以省略用于紧急解锁的复杂的机械分离装置。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前序部分的机动车门用的锁。技术背景DE 19533199公开了一种机动车用的门锁,其具有外锁、内锁、锁 止杠杆和可转动地安装的、通过中央锁止驱动部驱动的中央锁止元件。 所述中央锁止元件可以处于三个角位置"解锁"、"锁止"和"防窃",与此 同时锁止杠杆可以处于两个功能位置"解锁"和"锁止"。中央锁止杠杆具 有偏心的控制凸块,所述控制凸块与锁止杠杆如此协同工作,g卩,当 中央锁止元件处于角位置"防窃"时,锁止杠杆在功能位置"锁止"中是通 过控制凸块阻挡的。此处的问题是紧急解锁,也就是说,当锁止杠杆被控制凸块阻挡 在防窃保护模式中并且中央锁止驱动部出现故障时。为此规定了复杂 的机构,如果在紧急解锁的情况下操作了外锁,则复杂的机构从其他 锁机构处分离被阻挡的锁止杠杆。为此,通常情况下外锁具有锁筒, 可以通过门钥匙手动地操作该锁筒。在此,防窃保护模式应该被理解为这样一种功能,即,不能通过 内锁解锁并打开车辆,也就是说,即使是敲碎了玻璃,嫌犯也不能通 过操作内锁解锁和/或打开车门。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任务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点并且实现一种车用的门 锁,其能够以更为简单、复杂度较低并且可靠的方式形成。该任务通过权利要求1的特征得到解决。通过使得内锁直接作用于锁止杠杆并且外锁通过中央锁止元件作 用于锁止杠杆,可以省略紧急解锁用的复杂的机械分离装置。而且可 以利用无论如何都存在的中央锁止元件,以便将外锁的运动传递到锁 止杠杆。相反,内锁直接作用于锁止杠杆。如果中央锁止元件在角位置"防窃"处阻挡了锁止杠杆,那么通过操 作内锁不能将其带到功能位置"解锁"。与此相反,中央锁止元件可以在 三个角位置之间自由运动,并且可以因此通过外锁被带到这三个角位 置之一中。因此,在中央锁止驱动部存在的情况下,在该中央锁止驱 动部故障时,可以通过外锁执行紧急解锁。有利的是,能够借助于外锁将中央锁止元件从角位置"防窃"带向角 位置"锁止"和/或"解锁"。这相当于紧急解锁的功能,当锁处于防窃保 护模式中并且中央锁止驱动部故障时,通过所述紧急解锁可以解锁该 锁。这样该车辆不再能够通过内锁来解锁,而是仅能够通过外锁并且 在此尤其是通过钥匙以及配套的锁筒来解锁,所述锁筒以能够从外侧 操作的方式设置在车辆上,并且是外锁的一部分。另外,能够借助于外锁将中央锁止元件从角位置"锁止"和/或"解 锁"带向角位置"防窃"。与目前即使在中央锁止驱动部故障和/或在不存 在中央锁止装置的情况下也可以将车辆带向防窃保护模式相比,该功 能是新颖的。为此,与正常的锁止相比,仅需一定程度不同的外部操 作。因此,例如通过操作钥匙以及配套的锁筒(其以可从外侧操作的 方式设置在车辆上并且是外锁的一部分)可以将锁带向防窃保护模式。该功能是有益的,例如如果在车辆故障时中央锁止装置出现故 障并且停放在那里的车辆应该受到保护防止被窃。或者车辆没有中央锁止装置,但是需要受到保护防止被窃。这样就可以手动地以防盗方 式锁闭车辆。因此,可以在没有中央锁止装置存在的情况下在纯粹机 械式锁的情况下实现防盗保护,或者在中央锁止装置故障时仍然可以 使车辆进入防窃保护模式。紧凑且防盗地形成该锁。在专利申请DE 197 04812 Al中已经公开了这 种构造。在此通过参引将DE 197 04812 Al的公开内容并入本说明书 中。借助于这种构造能够形成特别安全的防盗锁。中央锁止元件最好具有外部锁止凸块,所述外部锁止凸块与外锁 协同工作。因此,外锁的力或者说运动不能直接传递到中央锁止元件 上。有利的是,在此外锁的外部锁止杆可以与外部锁止凸块相连接。 借助于于外部锁止杆能够将外锁的力或者说运动非常简单且非常直接 地传递到中央锁止元件上,尤其是当外部锁止杆与外部锁止凸块直接 协同工作时。有利的是,中央锁止元件(尤其是外部锁止凸块)与外锁(尤其 是外部锁止杆)之间的连接具有预定游隙。这样,中央锁止元件的运 动可以与外锁分离,所述运动是通过中央锁止驱动部执行的操作和/或 通过内锁执行的操作而实现的。所述中央锁止元件的该运动因此不会 传递到外锁的其他构件上,尤其不会传递到锁筒。与此相反,外锁的 运动必须在解锁或者说锁止时克服该游隙,以便驱动中央锁止元件运 动。在一个有利实施方式中,该锁具有中央锁止驱动部,该中央锁止 驱动部具有马达,其中,该马达在传动方面是与该中央锁止元件连接 的。中央锁止驱动部具有多个传动元件尤其是齿轮,它们将马达的运 动以单级或多级方式传递到中央锁止元件。电动马达尤其适合作为马 达,当然所有其他类型的致动器也是适当的,这些致动器能够直接或 间接地施加对驱动中央锁止元件来说所必须的运动和力,这些致动器 例如是压力空气致动器、电磁(直线式)致动器、压电致动器、液压 致动器等。有利的是,中央锁止驱动部的马达与中央锁止元件之间的连接具 有预定的游隙。因此,中央锁止元件的运动可以基于对外锁和/或内锁 的操作而与马达无关,也就是说,对外锁和/或内锁的操作仅使得中央 锁止元件被驱动,而不是马达。如果马达为了驱动中央锁止元件而被强烈地减速,那么如果要是驱动该马达运动的话,锁止力就将变得非 常大,而这被如此地避免了。有利的是,在马达和中央锁止元件之间的连接中设有弹簧加载的 复位元件。于是,这可以给朝向确定方向(复位方向)驱动马达提供 帮助。因此,降低了所必需的马达驱动力或者说马达转矩,并且可以 更容易地实现马达。有利的是,弹簧加载的复位元件在传动方面与马达联接,并且复 位元件在马达停车时在弹簧负载作用下返回到静止位置。于是,当马 达不工作时,中央锁止驱动部总是处于相同的位置中。如果是电动马 达,那么就是指其未被加载电流的情况。在一个有利实施方式中,复位元件具有驱动凸块,通过该驱动凸 块使得该复位元件的运动被传递到中央锁止元件,其中,在操作中央 锁止元件之前,该复位元件视中央锁止元件的位置而定并且视马达的 转动方向而定地具有一定的空行程。因此,在马达和中央锁止元件之 间产生了预定的游隙。该实施方式尤其是与弹簧加载的复位元件联合使用,该复位元件 使得处于停车状态的马达进入静止位置。于是,当马达获得驱动信号 时,复位元件或者马达总是具有相同的初始位置。与此不同,中央锁 止元件可以自由运动,尤其是当通过内锁和/或外锁驱动其时。当马达 工作时,其补偿了存在的游隙,直到驱动凸块将中央锁止元件带到希 望的角位置"解锁"、"锁止"或者"防窃"。在驱动装置停止之后,复位元 件(进而马达)以弹簧加载的方式返回到静止位置,而中央锁止元件 停留在所设定的角位置中。驱动凸块不必非要直接作用于中央锁止元件,而是该运动也可以 通过设置在其间的传动元件(例如齿轮、杠杆等)来传递。在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控制凸块与锁止杠杆内的控制槽协同工 作。由于控制凸块在锁止杠杆内的控制槽中引导,所以可以在中央锁 止元件和锁止杠杆之间建立精确限定的运动状态。尤其是,其可以表现为这样一种传动方面的联接,即,中央锁止元件的角位置"解锁"和锁 止杠杆的功能位置"锁止",或者角位置"锁止"和功能位置"锁止"总是共 同地出现在中央锁止元件和锁止杠杆中。控制槽的轮廓最好是如此成形的,即,控制凸块在角位置"防窃" 中如此相对控制槽竖立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机动车门用的锁,该锁尤其具有卡板(3),尤其具有棘爪(4),尤其具有操作杠杆(10),尤其具有外部操作装置,尤其具有内部操作装置,该锁具有: -外锁, -内锁, -锁止杠杆(16),以及 -可转动地安装的中央锁止元件 (17),其尤其被设计用于通过中央锁止驱动部来驱动, 其中, -所述中央锁止元件(17)可以处于三个角位置“解锁”、“锁止”和“防窃”, 所述中央锁止元件(17)具有偏心的控制凸块(23),所述控制凸块与所述锁止杠杆(16 )协同工作,并且 当所述中央锁止元件(17)处于角位置“防窃”时,所述控制凸块(23)阻挡所述锁止杠杆(16), 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锁直接作用于所述锁止杠杆(16)并且所述外锁通过所述中央锁止元件(17)作用于所述锁止杠杆(16 )。

【技术特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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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蒂莫西布兰德
申请(专利权)人:福特全球技术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US[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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