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视咽喉镜镜体及可视咽喉镜。
技术介绍
1、可视咽喉镜是改善和提高咽喉部声门显露的有效装置,与传统的直接咽喉镜比较,为临床工作尤其是气管插管,提供了更多的安全性和方便性。
2、目前临床使用的可视咽喉镜的镜体通常包括l型镜体和l型镜体,具体结构可参阅图1a与图1b所示,不管是l型镜体和l型镜体,其口腔置入端顶点处的切线与手持部的轴线的夹角一般都大于90度,这种结构设计应用在一些病人身上时,无法保证镜体能够贴合其实际解剖状态、使镜头自然对准声门,利用现有技术中的这种镜体进行插管时,在声门显露过程中需要调整病人的头颈位置和用力提拉镜体,即使如此,有时仍无法保证镜头能对准声门以清晰显露声门,给临床操作带来困难。
3、同时,现有技术中的可视咽喉镜镜体中的镜头通常设于可视咽喉镜镜体的一侧,可视咽喉镜镜体的导管引导槽位于镜头引导槽的另一侧,而导管引导槽仅在轴向方向引导导管移动,却未在径向提供引导作用,从而使得导管不能很好地进入镜头视野中央,导致操作者无法很好地跟随视野精准的将导管送入目标位置。
技术实现思路
1、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技术提供一种至少解决上述一种技术问题,能够有效提高插管效率、易于操作、更贴合人体结构、适应性好的可视咽喉镜镜体及可视咽喉镜。
2、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的可视咽喉镜镜体及可视咽喉镜具有如下构成:
3、该可视咽喉镜镜体,其主要特征是,所述可视咽喉镜镜体包括手柄部和口腔置入部;<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可视咽喉镜镜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视咽喉镜镜体包括手柄部和口腔置入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咽喉镜镜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口腔置入部内设有并行设置的软镜通道和引导槽,所述软镜通道和所述引导槽均从所述口腔置入部的入口端延伸至所述口腔置入部的出口端,且所述软镜通道位于与所述口腔置入部的屈曲侧相邻的一侧,所述口腔置入部的背曲侧中位于所述口腔置入部的出口端的位置设有朝所述口腔置入部的屈曲侧方向抬高的引导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视咽喉镜镜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槽中与所述软镜通道相对的一侧呈开口状,并在所述口腔置入部的背曲侧中与所述软镜通道相对的一侧设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的高度小于所述口腔置入部的背曲侧至屈曲侧的距离,所述限位板中位于所述口腔置入部的出口端的位置设有倾斜段,所述倾斜段向所述软镜通道的设置方向倾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视咽喉镜镜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倾斜段的长度介于4毫米至6毫米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视咽喉镜镜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口腔置入部的背曲侧至屈曲侧的外径距离在17毫米至19毫米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视咽喉镜镜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部中设有与所述软镜通道连通的软镜置入腔;所述软镜通道与所述引导槽之间设有隔板,以隔断所述软镜通道与所述引导槽。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咽喉镜镜体,其特征在于,由所述第二口腔置入段的屈曲侧面与所述延伸板共同形成压舌板样结构,所述第二口腔置入段的屈曲侧面与所述延伸板的厚度均在1.8毫米至2.2毫米之间,且所述第二口腔置入段的屈曲侧面的宽度在22毫米至24毫米之间,所述第二延伸段的总长度在5毫米至7毫米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咽喉镜镜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板沿远离所述第二口腔置入段的方向逐渐变窄,所述延伸板中的第一延伸段的第一端的宽度在22毫米至24毫米之间,所述延伸板中的第二延伸段中不与所述第一延伸段连接的一端的宽度在17毫米至18毫米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咽喉镜镜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口腔置入段及所述第一延伸段的轴线呈半径在30毫米至60毫米弧线;所述手柄部的长度介于50毫米至80毫米之间,所述手柄部的外径介于25毫米至30毫米之间,所述口腔置入部的总长度介于160毫米至180毫米之间。
10.一种可视咽喉镜,其特征在于,包括所述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可视咽喉镜镜体和可视软镜;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可视咽喉镜镜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视咽喉镜镜体包括手柄部和口腔置入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咽喉镜镜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口腔置入部内设有并行设置的软镜通道和引导槽,所述软镜通道和所述引导槽均从所述口腔置入部的入口端延伸至所述口腔置入部的出口端,且所述软镜通道位于与所述口腔置入部的屈曲侧相邻的一侧,所述口腔置入部的背曲侧中位于所述口腔置入部的出口端的位置设有朝所述口腔置入部的屈曲侧方向抬高的引导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视咽喉镜镜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槽中与所述软镜通道相对的一侧呈开口状,并在所述口腔置入部的背曲侧中与所述软镜通道相对的一侧设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的高度小于所述口腔置入部的背曲侧至屈曲侧的距离,所述限位板中位于所述口腔置入部的出口端的位置设有倾斜段,所述倾斜段向所述软镜通道的设置方向倾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视咽喉镜镜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倾斜段的长度介于4毫米至6毫米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视咽喉镜镜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口腔置入部的背曲侧至屈曲侧的外径距离在17毫米至19毫米之间,所述口腔置入部中位于所述软镜通道一侧的侧边与所述限位板的外径距离在22毫米至24毫米之间,所述软镜通道的内径介于3毫米至5毫米,所述引导槽在所述口腔置入部的背曲侧至屈曲侧方向的内径距离在13毫米至15毫米之间,所述引导槽在所述...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辛妍,傅国强,王轶湛,高寅林,王刚,朱龙飞,王占利,田志红,
申请(专利权)人:上海兰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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