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40731128 阅读:4 留言:0更新日期:2024-03-22 13:10
一种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是于一地板上设置一停车位,所述停车位具有两长边与两短边,于两长边处枢接两第一板体,于两短边处枢接两第二板体,两第一板体与两第二板体由所述停车位的四周向外翻开,于所述地板上设置一充电桩,所述充电桩与分别设置于所述停车位四周的各驱动器电连接,各驱动器用以驱动各第一板体、各第二板体由翻开的状态成为竖直的状态,使围绕于所述停车位四周的两第一板体、两第二板体与所述地板之间形成一水槽;在停驻于停车位的电动车起火时,于所述水槽注入流体将电动车的电池浸泡于水中,即可达到将电动车引发火灾灭火的效果。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一种消防的辅助装置;尤其涉及一种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


技术介绍

1、现有地下停车空间消防灭火设备,均采由天花板往地面喷撒的方式进行灭火,即使户外停车场的空间也通常是采用撒水的方式,通过降低温度的手段使着火的车辆、建筑或物品灭火。

2、上述灭火的手段使用于电动车起火的火灾时,由于电动车的电池模块位于车底下方,电池被车身所掩蔽,当采用上述撒水的方式对电动车灭火时的效果很差,既无法阻隔供应电池燃烧的空气,也无法将燃烧的电池降温至低于燃点,难以扑灭电动车引发的火势。


技术实现思路

1、有鉴于此,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消防设施的辅助装置,当电动车引发火灾时于电动车的周围形成可供液体注入的水槽,借此可向所述槽内注入液体达到浸泡电池灭火的效果。

2、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提供一种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包括一停车位、一充电桩、一阻围构造以及一驱动装置。所述停车位是设置于一地板上并且四周具有两长边以及两短边。所述充电桩设置于所述地板并位于所述停车位的周围。所述阻围构造是于所述地板对应所述两长边处枢接两第一板体,所述两第一板体的长度与所述两长边的长度等长,于所述地板对应所述两短边处枢接两第二板体,所述两第二板体的长度与所述两短边的长度等长,所述两第一板体与所述两第二板体由所述停车位的四周向外翻开。所述驱动构造是与所述充电桩电连接,并且配合各第一板体、各第二板体于所述地板对应所述停车位的四周的部分各设置一驱动器,各驱动器用以驱动各所述第一板体、各所述第二板体由翻开的状态成为竖直的状态,当所述两第一板体与所述两第二板体成为竖直的状态时,相邻各第一板体与各第二板体的边缘并靠而围绕于所述停车位的周围,于所述两第一板体、所述两第二板体与所述地板之间形成一水槽。

3、本技术的效果在于,所述阻围构造的两第一板体、两第二板体在不使用时是翻开在所述地板上,因此不影响周围人车通行。当停驻于所述停车位的电动车引发火灾时,能以各所述驱动器驱动两第一板体与两第二板体成为竖直的状态,于两第一板体、两第二板体与地板之间形成包围于所述停车位的水槽,接着能以消防管线、消防水车或任何其他的水源向所述水槽内注入水,使水漫过电动车底盘的电池阻断空气,达到确实将电动车引发火势扑灭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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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两第一板体与所述两第二板体竖直时的高度等高,于相邻各第一板体与各第二板体的边缘分别具有一第一密封条以及一第二密封条,当所述两第一板体与所述两第二板体成为竖直的状态时,相邻各第一板体的所述第一密封条与各第二板体的所述第二密封条紧靠闭合。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内具有一控制单元,所述驱动构造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而受所述控制单元控制,于所述停车位的周围设置一火灾感测器,所述火灾感测器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当所述控制单元由所述火灾感测器接收到所述停车位起火的讯号时,控制所述驱动构造的各驱动器推动各所述第一板体、各所述第二板体由翻开的状态成为竖直的状态,借此形成所述的水槽。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火灾感测器设置于所述充电桩,所述火灾感测器是热源感测器或烟雾感测器。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于所述停车位的周围设置一注水管线,所述注水管线包括一水源、一水管以及一连接所述水源与所述水管之间的电控阀,所述水管位于所述停车位的上方并且朝向所述停车位内出水,所述电控阀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而受所述控制单元的控制。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各驱动器是设置于所述地板内的线性驱动器,对应各所述第一板体的各所述驱动器是以其顶端的伸缩动作驱动各所述第一板体由翻开的状态成为竖直的状态;对应各所述第二板体的各所述驱动器是以其顶端的伸缩动作驱动各所述第二板体由翻开的状态成为竖直的状态。

7.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于所述停车位的周围设置一手动启动装置,所述手动启动装置与所述驱动构造电连接而可控制各所述驱动器推动各所述第一板体、各所述第二板体由翻开的状态成为竖直的状态,借此形成所述的水槽。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各驱动器是设置于所述地板内的线性驱动器,对应各所述第一板体的各所述驱动器是以其顶端的伸缩动作驱动各所述第一板体由翻开的状态成为竖直的状态;对应各所述第二板体的各所述驱动器是以其顶端的伸缩动作驱动各所述第二板体由翻开的状态成为竖直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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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两第一板体与所述两第二板体竖直时的高度等高,于相邻各第一板体与各第二板体的边缘分别具有一第一密封条以及一第二密封条,当所述两第一板体与所述两第二板体成为竖直的状态时,相邻各第一板体的所述第一密封条与各第二板体的所述第二密封条紧靠闭合。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内具有一控制单元,所述驱动构造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而受所述控制单元控制,于所述停车位的周围设置一火灾感测器,所述火灾感测器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当所述控制单元由所述火灾感测器接收到所述停车位起火的讯号时,控制所述驱动构造的各驱动器推动各所述第一板体、各所述第二板体由翻开的状态成为竖直的状态,借此形成所述的水槽。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火灾感测器设置于所述充电桩,所述火灾感测器是热源感测器或烟雾感测器。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上翻式水槽辅助灭火设备,其特征在于,于所述停车位的周围设置一注水管线,所述注水管线包括一水源、一水管以...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陈又嘉钟基强杨育荃
申请(专利权)人:澔锌安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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