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移动式执法终端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40510889 阅读:5 留言:0更新日期:2024-03-01 13:26
本技术公开了一种可移动式执法终端,涉及执法设备技术领域,包括固定柱,所述固定柱的内腔固定安装有连接调节装置,所述连接调节装置的上表面且位于固定柱的上方固定连接有移动式执法终端本体。本技术通过缓冲块的作用,使导杆在移动时不会与防护外壳的内腔发生磕碰,通过导杆和弹簧的作用,使防护外壳的内腔有一定的缓冲空间,同时在弹性橡胶垫的作用,使防护外壳的内腔具有一定的缓冲,通过弧形支撑板的作用,使减震器固定在防护外壳的内腔拐角处,通过减震器的作用,使防护外壳有一定的减震作用,从而使可移动式执法终端在掉落时能够达到减震的效果,从而防止可移动式执法终端损坏。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技术涉及执法设备,具体涉及一种可移动式执法终端


技术介绍

1、执法记录仪是执法设备的一种,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能够对执法过程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它适用于药监、交通、城管、食品监管等行业在各种环境中执法使用,现有执法记录仪本身在使用时是佩戴在胸前。

2、例如公开号为cn213817911 u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移动式执法装置,包括执法记录仪,所述执法记录仪外套装设置有保护套,所述保护套内部设置有若干个弧形垫和若干个弹性垫,所述保护套外设置有伸缩杆组件和夹持组件,所述保护盒的背面板上设置有固定组件,所述固定组件包括两个固定块和肩夹组件,弧形垫和弹性垫能够缓冲保护套摔落时对执法记录仪的冲击,保护执法记录仪,保护套能让防水,加持组件和伸缩杆组件配合能够让执法记录仪举高,肩夹组件能让保护套固定在衣服上,除非有过于剧烈的晃荡,才会使保护套掉落。

3、针对现有技术存在以下问题:

4、可移动式执法终端在使用时,现有的可移动式执法终端不便于防护,容易损坏;可移动式执法终端在使用时,现有的可移动式执法终端不便于对高度进行调节。


技术实现思路

1、本技术提供一种可移动式执法终端,以解决上述
技术介绍
中提出的问题。

2、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技术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3、一种可移动式执法终端,包括固定柱,所述固定柱的内腔固定安装有连接调节装置,所述连接调节装置的上表面且位于固定柱的上方固定连接有移动式执法终端本体,所述移动式执法终端本体的上端外壁固定连接有防护外壳。

4、所述防护外壳的内腔固定连接有弧形支撑板,所述弧形支撑板的内腔固定连接有减震器,所述减震器的右侧与防护外壳的内腔固定连接,所述弧形支撑板的右侧固定连接有弹性橡胶垫,所述弹性橡胶垫的外壁与防护外壳的内腔固定连接,所述弹性橡胶垫的内腔活动套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导杆,所述导杆的外壁活动套接有弹簧。

5、所述连接调节装置包括连接柱,所述连接柱的上表面与移动式执法终端本体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柱的外壁与固定柱的内腔活动套接,所述连接柱的右侧固定连接有连接限位板,所述连接限位板的外壁与固定柱的内腔活动套接,所述连接限位板的内腔螺纹套接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的外壁与固定柱的内腔活动套接。

6、本技术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弹簧的下表面与固定块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所述弹簧的上表面与防护外壳的内腔固定连接。

7、本技术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导杆的外壁与防护外壳的内腔活动套接,所述导杆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缓冲块。

8、本技术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螺纹杆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限位圆板,所述限位圆板的外壁与固定柱的内腔活动套接。

9、本技术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限位圆板的右侧搭接有钢珠,所述钢珠的右侧与固定柱的内腔搭接。

10、本技术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限位圆板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转钮,所述转钮的外壁与固定柱的内腔活动套接。

11、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技术相对现有技术来说,取得的技术进步是:

12、1、本技术提供一种可移动式执法终端,采用防护外壳、弧形支撑板、减震器、弹性橡胶垫、导杆、弹簧、缓冲块之间的相互配合,通过缓冲块的作用,使导杆在移动时不会与防护外壳的内腔发生磕碰,通过导杆和弹簧的作用,使防护外壳的内腔有一定的缓冲空间,同时在弹性橡胶垫的作用,使防护外壳的内腔具有一定的缓冲,通过弧形支撑板的作用,使减震器固定在防护外壳的内腔拐角处,通过减震器的作用,使防护外壳有一定的减震作用,从而使可移动式执法终端在掉落时能够达到减震的效果,从而防止可移动式执法终端损坏,从而达到对可移动式执法终端进行缓冲减震防护的目的。

13、2、本技术提供一种可移动式执法终端,采用连接柱、连接限位板、螺纹杆、限位圆板、钢珠、转钮、固定柱、移动式执法终端本体之间的相互配合,通过转动转钮,使限位圆板在钢珠的作用下进行旋转,从而使固定连接在限位圆板上表面的螺纹杆进行旋转,通过螺纹杆的作用,使连接限位板在固定柱的作用下向上移动,从而使固定连接在连接限位板左侧的连接柱向上移动,通过连接柱的作用,使移动式执法终端本体向上移动,从而达到便于根据需求对高度进行调节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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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可移动式执法终端,包括固定柱(1),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柱(1)的内腔固定安装有连接调节装置(2),所述连接调节装置(2)的上表面且位于固定柱(1)的上方固定连接有移动式执法终端本体(3),所述移动式执法终端本体(3)的上端外壁固定连接有防护外壳(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式执法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46)的下表面与固定块(44)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所述弹簧(46)的上表面与防护外壳(4)的内腔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式执法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杆(45)的外壁与防护外壳(4)的内腔活动套接,所述导杆(45)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缓冲块(47)。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式执法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杆(23)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限位圆板(24),所述限位圆板(24)的外壁与固定柱(1)的内腔活动套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移动式执法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圆板(24)的右侧搭接有钢珠(25),所述钢珠(25)的右侧与固定柱(1)的内腔搭接。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移动式执法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圆板(24)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转钮(26),所述转钮(26)的外壁与固定柱(1)的内腔活动套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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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可移动式执法终端,包括固定柱(1),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柱(1)的内腔固定安装有连接调节装置(2),所述连接调节装置(2)的上表面且位于固定柱(1)的上方固定连接有移动式执法终端本体(3),所述移动式执法终端本体(3)的上端外壁固定连接有防护外壳(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式执法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46)的下表面与固定块(44)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所述弹簧(46)的上表面与防护外壳(4)的内腔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移动式执法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杆(45)的外壁与防护外壳(4)的内腔活动套接,...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邬文达田远东冯吉鑫
申请(专利权)人:杭州未兰石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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