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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40500926 阅读:5 留言:0更新日期:2024-02-26 19:28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骤:为包括电能存储器的充电车辆求取充电地点,该充电车辆能够停放在该充电地点处;指示该充电车辆行驶到所求取的充电地点;接收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任务;向电动机动车发送所求取的充电地点的位置;在电动机动车和充电车辆到达充电地点之后,自动地控制对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的充电过程,其中,该充电过程包括借助充电车辆的能量存储器给驱动电池充电。此外,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设备、一种用于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系统、一种计算机程序和一种机器可读的存储介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方法和系统、一种设备、一种计算机程序和一种机器可读的存储介质。


技术介绍

1、公开文献us2011/0025267 a1公开一种用于给车辆的驱动电池充电的系统。

2、公开文献wo 2021/122650 a1公开一种充电系统。

3、公开文献wo 2021/219669 a1公开一种用于提供电能的方法。

4、公开文献wo 2020/074953 a2公开一种用于为电动车辆提供可再生能源的方法。


技术实现思路

1、本专利技术所基于的任务应被视为,提供一种用于高效地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方案。

2、根据第一方面,提供一种用于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3、为包括电能存储器的充电车辆求取充电地点,该充电车辆能够停放在该充电地点处;

4、指示/委托/命令(beauftragen)该充电车辆行驶到所求取的充电地点;

5、接收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任务;

6、向电动机动车发送所求取的充电地点的位置;

7、在电动机动车和充电车辆到达充电地点之后,自动地控制对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的充电过程,其中,该充电过程包括借助充电车辆的能量存储器给驱动电池充电。

8、根据第二方面,提供一种设备,该设备设立为用于实施根据第一方面的方法的所有步骤。

9、根据第三方面,提供一种用于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系统,该系统包括:

10、包括电能存储器的充电车辆;和

11、根据第二方面的设备。

12、根据第四方面,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包括指令,所述指令在通过计算机(例如通过根据第二方面的设备和/或通过根据第三方面的系统)实施计算机程序时促使该计算机实施根据第一方面的方法。

13、根据第五方面,提供一种机器可读的存储介质,在该存储介质上存储有根据第四方面的计算机程序。

14、本专利技术基于并且包含以下认知:使用充电车辆来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该充电车辆包括电能存储器。借助该电能存储器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使用这样的充电车辆尤其具有以下技术优点:能够与固定安装的充电站、例如充电桩无关地执行对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的充电。因此,例如,即使在电动机动车的周围环境中不存在充电站,也能够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

15、此外,因此有利地不再必须以覆盖场地的方式安装充电站以便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因为,对于例如由于经济原因而不值得安装充电站的区域,根据这里描述的方案能够使用分别包括电能存储器的一个充电车辆或者多个充电车辆来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

16、此外,也能够给这样的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所述电动机动车的车主不具有自己的电连接端用于给驱动电池充电。这样的电连接端例如是所谓的壁箱(wall-box)。如果例如车主居住在租用住房中,在该租用住房的地下车库中不存在给该车主的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可能性,则根据这里描述的方案存在如下可能性:在使用充电车辆的情况下给驱动电池充电。为此,能够例如将充电车辆停放在该租用住房的周围环境中。车主能够将其电动机动车驾驶到充电车辆,或者该电动机动车能够例如在没有驾驶员的情况下尤其高度自动化地或者全自动化地行驶到充电车辆。

17、通过自动地控制充电过程,例如实现以下技术优点:能够高效且简单地给驱动电池充电。

18、总而言之,尤其实现以下技术优点:提供一种用于高效地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方案。

19、驱动电池也能够被称为高压存储器、牵引电池或者循环电池,驱动电池尤其是蓄电池,该蓄电池尤其主要被确定为用于给电动机动车的负责推进的电动机供给电能。

20、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充电车辆是机动车,例如载重汽车,例如卡车。根据一种实施方式,充电车辆是飞行器,例如无人机,即无人飞行器。

21、在该方法的一种实施方式中设置,所述任务在时间上在求取充电地点之前被接收,使得基于该任务求取充电地点。

22、由此例如实现以下技术优点:能够高效地求取充电地点。

23、在该方法的一种实施方式中设置,与任务无关地求取充电地点。

24、由此例如实现以下技术优点:能够高效地求取充电地点。尤其是,由此实现以下技术优点:能够与接收到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任务的时间点无关地求取充电地点。

25、这尤其意味着,对充电地点的求取能够在时间上在接收到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任务之前执行。因此,例如,当接收到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任务时,充电地点已经被确定。例如可以设置,在时间上在接收到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任务之后与接收到的任务无关地求取充电地点。

26、这尤其意味着,在与任务无关地求取充电地点的实施方式中,求取充电地点的步骤和接收任务的步骤的时间顺序无关紧要,因为与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任务无关地执行对充电地点的求取。

27、相反,如果应该基于给电动机动车的驱动电池充电的任务来求取充电地点,则在能够相应地求取充电地点之前必须首先接收到该任务。

28、在与任务无关地求取充电地点的情况下,所求取的充电地点也可以被称为已确定的或者预确定的充电地点。

29、在一种实施方式中设置,该任务表明目前的和/或未来的电动机动车位置,其中,基于目前的和/或未来的机动车位置求取充电地点。

30、由此例如实现以下技术优点:能够高效地求取充电地点。例如,求取充电地点,使得该充电地点位于目前的或者未来的电动机动车位置的周围环境中。“在周围环境中”例如意味着与相应的机动车位置的最大间距为1千米、例如500米、例如250米、例如100米。

31、在该方法的一种实施方式中设置,分别求取从目前的和/或未来的机动车位置到所求取的充电地点的路线,使得沿着该路线能够至少部分地为电动机动车提供受基础设施支持的辅助,用于沿着该路线行驶,其中,向电动机动车发送分别求取的路线,其中,在电动机动车沿着分别求取的路线行驶时,相应地至少部分地受基础设施支持地辅助电动机动车。

32、由此例如实现以下技术优点:电动机动车能够高效地行驶到所求取的充电地点。

33、电动机动车的行驶例如包括至少部分自动化的行驶和/或手动引导的行驶。

34、在手动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通过电动机动车的驾驶员手动地引导该机动车。在至少部分自动化地驾驶电动机动车的情况下,至少部分自动化地引导该电动机动车。

35、对机动车的至少部分自动化的引导尤其意味着,至少部分自动化地控制机动车的横向引导和/或纵向引导。

36、表述“至少部分自动化的引导”包括下述情况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情况:受辅助的引导、部分自动化的引导、高度自动化的引导、全自动化的引导。即,表述“至少部分自动化的”包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给电动机动车(511,515)的驱动电池(517,519)充电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任务在时间上在求取所述充电地点(503)之前被接收,使得基于所述任务求取所述充电地点(50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任务无关地求取所述充电地点(503)。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任务表明目前的和/或未来的电动机动车位置,其中,基于所述目前的和/或未来的机动车位置求取所述充电地点(503)。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分别求取从所述目前的和/或未来的机动车位置到所求取的充电地点(503)的路线,使得沿着所述路线能够至少部分地为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提供受基础设施支持的辅助用于沿着所述路线行驶,其中,向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发送分别求取的路线,其中,在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沿着分别求取的路线行驶时,相应地至少部分地受基础设施支持地辅助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基础设施支持的辅助包括求取基础设施辅助数据,所述基础设施辅助数据被发送给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其中,所述基础设施辅助数据包括下述数据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用于至少部分自动化地控制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横向引导和/或纵向引导的控制指令;用于至少部分自动化地远程控制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横向引导和/或纵向引导的远程控制指令;用于批准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沿着所述路线的至少部分自动化的行驶的批准指令;用于批准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沿着所述路线的部段的至少部分自动化的行驶的批准指令;用于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沿着所述路线的部段进行引导的部分应有轨迹;用于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沿着整个所述路线进行引导的应有轨迹;代表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周围环境的周围环境数据;对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应做什么的规定;用于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操作建议;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实际位置;表明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周围环境中的对象的对象列表;表明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周围环境中的至少一个场地的相应占用状态的空位识别结果。

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求取所述充电地点(503),使得在所述充电地点(503)处能够至少部分地为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在所述充电地点(503)处行驶期间提供受基础设施支持的辅助,使得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在到达所述充电地点(503)之后至少部分地受基础设施支持地被辅助。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基础设施支持的辅助包括求取基础设施辅助数据,所述基础设施辅助数据被发送给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其中,所述基础设施辅助数据包括下述数据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用于至少部分自动化地控制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横向引导和/或纵向引导的控制指令;用于至少部分自动化地远程控制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横向引导和/或纵向引导的远程控制指令;用于批准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在所述充电地点(503)处的至少部分自动化的行驶的批准指令;用于批准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沿着用于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引导到所述充电车辆(303,501)的应有轨迹、尤其是该应有轨迹的部段的至少部分自动化的行驶的批准指令;代表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周围环境的周围环境数据;对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应做什么的规定;用于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操作建议;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实际位置;表明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周围环境中的对象的对象列表;表明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周围环境中的至少一个场地的相应占用状态的空位识别结果。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至少部分自动化的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情况下求取:在所述电动机动车行驶到所述充电地点(503)期间和/或在所述电动机动车在所述充电地点(503)处行驶期间,是否应该受基础设施支持地辅助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并且如果是的话应该在何种规模程度上受基础设施支持地辅助所述电动机动车,其中,基于该求取的结果执行对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受基础设施支持的辅助。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基于所述受基础设施支持的辅助的可用性,和/或基于所述受基础设施...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用于给电动机动车(511,515)的驱动电池(517,519)充电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任务在时间上在求取所述充电地点(503)之前被接收,使得基于所述任务求取所述充电地点(50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任务无关地求取所述充电地点(503)。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任务表明目前的和/或未来的电动机动车位置,其中,基于所述目前的和/或未来的机动车位置求取所述充电地点(503)。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分别求取从所述目前的和/或未来的机动车位置到所求取的充电地点(503)的路线,使得沿着所述路线能够至少部分地为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提供受基础设施支持的辅助用于沿着所述路线行驶,其中,向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发送分别求取的路线,其中,在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沿着分别求取的路线行驶时,相应地至少部分地受基础设施支持地辅助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基础设施支持的辅助包括求取基础设施辅助数据,所述基础设施辅助数据被发送给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其中,所述基础设施辅助数据包括下述数据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用于至少部分自动化地控制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横向引导和/或纵向引导的控制指令;用于至少部分自动化地远程控制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横向引导和/或纵向引导的远程控制指令;用于批准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沿着所述路线的至少部分自动化的行驶的批准指令;用于批准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沿着所述路线的部段的至少部分自动化的行驶的批准指令;用于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沿着所述路线的部段进行引导的部分应有轨迹;用于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沿着整个所述路线进行引导的应有轨迹;代表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周围环境的周围环境数据;对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应做什么的规定;用于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操作建议;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实际位置;表明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周围环境中的对象的对象列表;表明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周围环境中的至少一个场地的相应占用状态的空位识别结果。

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求取所述充电地点(503),使得在所述充电地点(503)处能够至少部分地为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在所述充电地点(503)处行驶期间提供受基础设施支持的辅助,使得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在到达所述充电地点(503)之后至少部分地受基础设施支持地被辅助。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基础设施支持的辅助包括求取基础设施辅助数据,所述基础设施辅助数据被发送给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其中,所述基础设施辅助数据包括下述数据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用于至少部分自动化地控制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横向引导和/或纵向引导的控制指令;用于至少部分自动化地远程控制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横向引导和/或纵向引导的远程控制指令;用于批准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在所述充电地点(503)处的至少部分自动化的行驶的批准指令;用于批准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沿着用于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引导到所述充电车辆(303,501)的应有轨迹、尤其是该应有轨迹的部段的至少部分自动化的行驶的批准指令;代表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周围环境的周围环境数据;对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应做什么的规定;用于所述电动机动车(511,515)的操作建议;所述电动机动车(511,...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R·尼科迪默斯S·诺德布鲁赫
申请(专利权)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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