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调的避震结构及童车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40231005 阅读:5 留言:0更新日期:2024-02-02 22:33
本技术公开了一种可调的避震结构和童车,其中避震结构作用至童车的车架与车轮之间,所述避震结构包括托架、轮座、缓冲弹簧和调节组件,其中托架,固定于所述车架且带有U形部,所述U形部包括底板以及连接于底板边缘的两块侧板,所述底板以及两块侧板围成顶部开放的引导区;轮座用于安装车轮,所述轮座带有延伸部并通过所述延伸部的末端枢接于所述托架,所述延伸部可摆动的置于所述引导区;缓冲弹簧作用于所述托架中的底板以及所述延伸部之间;调节组件作用在所述缓冲弹簧和所述底板之间,以改变所述缓冲弹簧的预紧力。轮座在转动过程中有两个侧板支持,转动更稳定,不易发生偏斜,缓冲弹簧和调节组件安装在U形部的附近,使得托架的结构更加紧凑,便于生产制造。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申请涉及童车避震的,具体是一种可调的避震结构及童车


技术介绍

1、现有的童车例如公开号为cn217456090u的中国专利文献公开了一种可调式减震机构及儿童推车,其中安装座一端悬空铰接于主体,另一端通过伸缩杆组和弹簧连接于主体,安装座简单的铰接在主体的一侧,使得安装座在转动过程中容易发生偏斜。主体延伸出供伸缩杆组连接的部分,该部分的延伸路径弯曲往复,不利于生产制造,且外观不够简洁。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可调的避震结构,轮座的转动更加稳定,外观简洁且易于生产制造。

2、本申请提供了可调的避震结构,作用至童车的车架与车轮之间,所述避震结构包括:

3、托架,固定于所述车架且带有u形部,所述u形部包括底板以及连接于底板边缘的两块侧板,所述底板以及两块侧板围成顶部开放的引导区;

4、轮座,用于安装车轮,所述轮座带有延伸部并通过所述延伸部的末端枢接于所述托架,所述延伸部可摆动的置于所述引导区;

5、缓冲弹簧,作用于所述托架中的底板以及所述延伸部之间;

6、调节组件,作用在所述缓冲弹簧和所述底板之间,以改变所述缓冲弹簧的预紧力。

7、以下还提供了若干可选方式,但并不作为对上述总体方案的额外限定,仅仅是进一步的增补或优选,在没有技术或逻辑矛盾的前提下,各可选方式可单独针对上述总体方案进行组合,还可以是多个可选方式之间进行组合。

8、可选的,所述托架还包括与车架相应的杆件相互套接固定的管形部,所述u形部中的两块侧板进一步向所述管形部延伸并相互合围呈半筒状结构,该半筒状结构对接于所述管形部的底端,所述轮座中的延伸部枢接在两块侧板之间,且枢接部位处在半筒状结构内部。

9、可选的,所述延伸部与所述托架之间设有相互配合以限制摆动幅度的限位结构。

10、可选的,所述限位结构包括:

11、条形孔,开设于所述延伸部且沿延伸部摆动方向设置;

12、限位销,穿设于所述条形孔,所述限位销的端部固定至对应的侧板。

13、可选的,所述延伸部具有相对的顶侧和底侧,且开设有贯通顶侧与底侧的安装孔,所述调节组件包括:

14、拉杆,穿设于所述安装孔且两端伸出所述安装孔,其中拉杆底端还进一步穿过所述托架的底板,所述缓冲弹簧作用在拉杆顶端和所述延伸部的顶侧之间;

15、凸轮件,转动安装于拉杆底端并与所述底板相抵,所述凸轮件转动时通过所述拉杆相应的调节所述缓冲弹簧的预紧力。

16、可选的,所述拉杆顶端设置有压帽,所述缓冲弹簧为螺旋压簧并套设于所述拉杆,所述螺旋压簧的两端分别抵紧所述压帽和所述延伸部的顶侧。

17、可选的,所述延伸部的顶侧带有沉降区,所述拉杆上还套设有减摩垫,所述螺旋压簧通过所述减摩垫抵紧于所述沉降区的顶面。

18、可选的,所述沉降区的外周为环布的阻挡台阶,以限制所述减摩垫的滑移范围。

19、可选的,所述底板的底面具有圆滑的凹陷区,所述凸轮件处在该凹陷区内。

20、本申请还提供一种童车,包括车架和车轮,所述车轮通过上述任一所述的可调的避震结构安装于所述车架。

21、本申请的避震结构中,托架的两侧板能够提供轮座转动导向,使得轮座转动更稳定。且轮座至少部分处在引导区内,缓冲弹簧和调节组件也集中于引导区附近,使得托架结构较现有的更加紧凑,外观更简洁,利于生产制造。

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可调的避震结构,作用至童车的车架与车轮之间,其特征在于,所述避震结构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的避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架还包括与车架相应的杆件相互套接固定的管形部,所述U形部中的两块侧板进一步向所述管形部延伸并相互合围呈半筒状结构,该半筒状结构对接于所述管形部的底端,所述轮座中的延伸部枢接在两块侧板之间,且枢接部位处在半筒状结构内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的避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与所述托架之间设有相互配合以限制摆动幅度的限位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调的避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结构包括: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的避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具有相对的顶侧和底侧,且开设有贯通顶侧与底侧的安装孔,所述调节组件包括: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调的避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杆顶端设置有压帽,所述缓冲弹簧为螺旋压簧并套设于所述拉杆,所述螺旋压簧的两端分别抵紧所述压帽和所述延伸部的顶侧。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调的避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的顶侧带有沉降区,所述拉杆上还套设有减摩垫,所述螺旋压簧通过所述减摩垫抵紧于所述沉降区的顶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调的避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沉降区的外周为环布的阻挡台阶,以限制所述减摩垫的滑移范围。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调的避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的底面具有圆滑的凹陷区,所述凸轮件处在该凹陷区内。

10.童车,包括车架和车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轮通过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可调的避震结构安装于所述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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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特征摘要】

1.可调的避震结构,作用至童车的车架与车轮之间,其特征在于,所述避震结构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的避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架还包括与车架相应的杆件相互套接固定的管形部,所述u形部中的两块侧板进一步向所述管形部延伸并相互合围呈半筒状结构,该半筒状结构对接于所述管形部的底端,所述轮座中的延伸部枢接在两块侧板之间,且枢接部位处在半筒状结构内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的避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与所述托架之间设有相互配合以限制摆动幅度的限位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调的避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结构包括: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的避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具有相对的顶侧和底侧,且开设有贯通顶侧与底侧的安装孔,所述调节组件包括:...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洪涛马聪泉赵国松
申请(专利权)人:绍兴上虞日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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