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稳定和连接包含它们的结构和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38824139 阅读:37 留言:0更新日期:2023-09-15 20:03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定位、稳定和连接包含它们的结构和系统。一种头戴式显示系统,包括:包括显示器的头戴式显示单元;定位和稳定结构,该定位和稳定结构经构造和被配置为在使用中将该头戴式显示单元保持在用户的面部上方的可操作位置中;以及接口结构,该接口结构经构造和被配置为与该用户的面部处于相对关系,该接口结构包括面部接合部,该面部接合部被配置为接触该用户的面部;以及护罩。该护罩包括:框架,该框架包括:后部,该后部连接到该面部接合部;前部,该前部限定观看开口,在使用中可通过该观看开口观看该显示器;以及径向向外的阻光表面,该径向向外的阻光表面在该后部和该前部之间延伸。间延伸。间延伸。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定位、稳定和连接包含它们的结构和系统
[0001]本专利文献披露中一部分包括受版权保护的材料。版权所有者不反对由任何人以专利文件或专利公开出现在专利局文档或记录中的形式复制这些专利文件或专利公开,但是另外保留任何所有版权权利。
[0002]1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0003]本申请要求以下优先权:2022年3月10日申请的澳大利亚临时申请案第2022900581号,其全部内容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0004]2
技术介绍

[0005]2.1

[0006]本技术总体上涉及头戴式显示、定位和稳定结构、用户接口结构和用于头戴式显示的其他部件、相关的头戴式显示组件和系统,包括显示单元和定位和稳定结构、接口结构和或部件和方法。本技术在沉浸现实头戴式显示的使用中找到特别的应用,并且在此上下文中描述。应当理解,本技术可具有更广泛的应用并且可用于任何类型的头戴式显示布置,包括但不限于虚拟现实显示器、增强现实显示器和/或混合现实显示器。
[0007]2.2相关技术描述
[0008]应当理解,如果在本文中提及任何现有技术,则该提及不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头戴式显示系统,其包括:包括显示器的头戴式显示单元;定位和稳定结构,所述定位和稳定结构被构造和布置为在使用中将所述头戴式显示单元保持在用户面部上方的操作位置,接口结构,所述接口结构经构造和被配置为与所述用户的面部处于相对关系,所述接口结构包括面部接合部,所述面部接合部被配置为接触所述用户的面部;骨骼框架,所述骨骼框架包括:后部,所述后部连接到所述面部接合部;前部,所述前部限定观看开口,在使用中可通过所述观看开口观看所述显示器;支撑结构,所述支撑结构在所述后部与所述前部之间,包括多个开口;以及提供于并至少覆盖所述骨骼框架的上部和侧向部的护罩。2.如权利要求1的所述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前部包括上部和下部。3.如权利要求2的所述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包括在使用中与所述用户的头部的所述矢状平面相交的前额部以及从所述前额部沿向下方向延伸的成对侧向部。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所述侧向部连接到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前部的所述下部。5.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侧向部中的每一者包括上侧向部和下侧向部。6.如权利要求1至5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骨骼框架包括在所述后部和所述前部之间延伸的至少一个支柱。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至少一个支柱包括至少一个上支柱。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骨骼框架包括第一上支柱和第二上支柱。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第一上支柱和所述第二上支柱在使用中在所述用户的头部的矢状平面的相对侧上侧向偏移。10.如权利要求7至9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骨骼框架包括在使用中大致与所述用户的头部的所述矢状平面对齐的中央上支柱。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骨骼框架包括第一成角度支柱,所述第一成角度支柱从接近所述后部处的所述中央上支柱的位置延伸到从所述前部处的所述中央上支柱侧向偏移的位置。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骨骼框架包括第二成角度支柱,所述第二成角度支柱从接近所述后部处的所述中央上支柱的位置延伸到远离所述第一成角度支柱从所述前部处的所述中央上支柱侧向偏移的位置。13.如权利要求7至1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上支柱中的至少一者被配置为相对于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和所述前部中的至少一者枢轴转动。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上支柱中的所述至少一者的所述
枢轴转动为通过柔性连接实现。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上支柱中的至少一者包括到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和所述前部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柔性连接。16.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上支柱中的至少一者包括到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的柔性连接和到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前部的相对非柔性连接。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上支柱中的至少一者可包括到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前部的柔性连接和到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的相对非柔性连接。18.如权利要求7至17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上支柱中的至少一者可包括柔性部和刚性部。19.如权利要求1至18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骨骼框架的一个或多个部分具有与所述骨骼框架的一个或多个其他部分不同的刚度。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前部具有比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的至少一部分更大的刚度。21.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前部具有比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的所述前额部和所述侧向部更大的刚度。22.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的所述前额部和下侧向部具有比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的所述上侧向部和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前部更低的刚度。2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系统包括在所述骨骼框架和所述接口连接结构之间的接口底盘。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接口底盘与所述骨骼框架为整体。25.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接口底盘包括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的至少一部分。26.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接口底盘被配置为连接到所述骨骼框架。27.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接口底盘在多个离散点处连接到所述骨骼框架。28.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接口底盘的所述前额部连接到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的所述前额部,且所述接口底盘的所述鼻部连接到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前部的所述下部。29.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接口底盘的所述前额部在使用中接近所述用户的头部的所述矢状平面的位置处连接到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的所述前额部。30.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接口底盘的所述侧向部连接到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的所述侧向部。31.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接口底盘的所述前额部在使用中在所述用户的头部的矢状平面的相对侧上侧向偏移的两个点处连接到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的所述前额部,且所述接口底盘的所述鼻部连接到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前部的所述下部。
32.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接口底盘的所述前额部在使用中在所述用户的头部的矢状平面的相对侧上侧向偏移的两个点处连接到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的所述前额部,且所述接口底盘的所述侧向部连接到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的所述侧向部。33.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接口底盘的所述脸颊部连接到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前部的所述下部。34.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接口底盘的所述脸颊部连接到所述骨骼框架的所述后部的所述下侧向部。35.如权利要求1至34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护罩在所述后部和所述前部之间延伸并且包括柔性片材。36.如权利要求35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护罩包括纺织品材料。37.一种头戴式显示系统,其包括:包括显示器的头戴式显示单元;定位和稳定结构,该定位和稳定结构被构造和被配置为在使用中将头戴式显示单元保持在用户的面部上方的可操作位置中;以及接口结构,所述接口结构经构造和被配置为与所述用户的面部处于相对关系,所述接口结构包括面部接合部,所述面部接合部被配置为接触所述用户的面部;护罩,该护罩包括:框架,该框架包括:后部,该后部连接到该面部接合部;以及前部,该前部限定观看开口,在使用中可通过该观看开口观看该显示器;以及径向向外的阻光表面,该径向向外的阻光表面在该后部和该前部之间延伸。38.如权利要求37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在所述护罩和所述接口连接结构之间的接口底盘,其中所述接口底盘包括具有径向向外的表面的主体部和从所述主体部径向向外延伸的唇缘部。39.如权利要求38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唇缘部提供到所述主体部的后端。40.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接口连接结构的所述面部接合部提供到所述唇缘部。41.如权利要求38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护罩的后边缘与所述接口底盘的所述主体部的所述径向向外的表面重叠。42.如权利要求37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在所述护罩和所述接口连接结构之间的接口底盘,其中所述接口底盘包括具有径向向外的表面的主体部,其中所述面部接合部从所述主体部沿径向向外的方向延伸。43.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护罩的后边缘与所述接口底盘的所述主体部的所述径向向外的表面和所述面部接合部的径向向外的表面重叠。44.如权利要求43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在所述接口底盘与所述护罩之间提供至少一个通气道。45.如权利要求44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通气道提供在所述护罩的径向向内的表面与所述接口底盘的所述主体部的所述向外的表面之间。
46.如权利要求37至45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径向向外的阻光表面包括柔性片材。47.如权利要求37至46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径向向外的阻光表面包括纺织品材料。48.如权利要求1至47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面部接合部包括在使用中与所述用户的头部的所述矢状平面相交的前额部、在使用中设置在所述用户的鼻子的相应侧上的成对脸颊部,以及在所述前额部与所述脸颊部之间的侧向部。49.如权利要求48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面部接合部的所述侧向部的横截面不同于所述面部接合部的所述前额部的横截面。50.如权利要求49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侧向部的所述横截面的纵横比高于所述前额部的所述横截面的纵横比。51.如权利要求1或37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所述系统包括供所述面部接合部提供到其上的接口底盘,其中所述面部接合部的至少侧向部被配置为在所述面部接合部的面部接触表面与所述接口底盘之间延伸。52.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侧向部包括在所述面部接触表面和所述接口底盘之间的手风琴部分。53.如权利要求1至5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定位和稳定结构包括成对侧...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阿伦
申请(专利权)人:瑞思迈私人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