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用于控制远程信息处理控制单元的方法
[0001]本申请是专利技术名称为“用于控制远程信息处理控制单元的方法”的中国专利技术专利申请(申请号为201780077065.8,申请日为2017年11月9日)的分案申请。
[0002]所提出的技术一般涉及远程信息处理控制单元的控制,尤其涉及用于使用扩展不连续接收的车辆的连接的远程信息处理控制单元的休眠模式控制的方法和装置。
技术介绍
[0003]协作式智能运输系统(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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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是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以支持运输基础设施的改进的安全性和更有效的使用以用于通过任何运输方式来运输货物和人员的系统。
[0004]智能运输系统(ITS)服务、协议和连接性技术方案在如IEEE、SAE、ETSI和ISO的标准化机构发布的规范中进行了描述。除了上面提及的标准以外,在如通信网络车辆道路全球扩展(CONVERGE)、北欧模式的研究合作中并且在汽车制造商、供应商以及如ERTICO和车辆对车辆通信联盟的研究组织的联盟中,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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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系统架构也进行了详细描述。
[0005]关于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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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的连接性正在进行讨论。讨论是关于应使用ETSI ITS G5/IEEE WAVE DSRC技术方案、蜂窝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3GPP)技术,还是新的基于3GPP的长期演进(LTE)车联万物(V2X)无线电技术方案,以及采用何种组合(例如,混合技术方案)。
[000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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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是基于移动或固定的不同台站或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车辆,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能够由所述处理器执行的指令,由此,所述车辆可操作以:获得与所述车辆相关联的不连续性有益条件的信息,所述不连续性有益条件指示扩展不连续接收模式对于远程信息处理控制单元是有益的;获得针对所述远程信息处理控制单元的扩展不连续接收时间的确定;以及作为对所获得的不连续性有益条件的响应,发起对用于所述远程信息处理控制单元的扩展不连续接收模式的请求,建议所确定的扩展不连续接收时间。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包括车辆控制系统和所述远程信息处理控制单元。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可操作以通过以下操作来获得所述不连续性有益条件的所述信息:与车辆内部系统通信。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不连续性有益条件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车辆不活动条件、人员不存在条件、能量条件、时间条件、以及位置条件。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不活动条件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所述车辆的发动机被关闭;所述车辆的点火装置被关闭;以及内部系统指示,其指示在与网络的通信方面,所述车辆将进入节能模式或更深的休眠;和/或其中,所述人员不存在条件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所述车辆从外部锁上;所述车辆的无钥匙系统没有感测到钥匙在范围内;所述车辆的座椅传感器指示没有人坐在所述车辆或所述车辆的驾驶员座椅中;和/或其中,所述能量条件包括:所述车辆中的低电池电压的指示;和/或其中,所述时间条件包括:一天中在预定范围内的时间;和/或其中,所述位置条件包括:所述车辆的位置。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进一步可操作以:在滞后时间到期之后执行所述发起对所述扩展不连续接收模式的所述请求,所述滞后时间从所述获得所述不连续性有益条件的信息时开始。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可操作以通过以下操作来获得所述扩展不连续接收时间的所述确定:与以下中的至少一个通信:向车辆提供车辆服务的应用服务器、所述车辆的车辆内部系统、协作式智能运输系统节点;从定位卫星接收信息;以及使用无线通信网络。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可操作以通过以下操作来获得所述扩展不连续接收时间的所述确定:接收所确定的扩展不连续接收时间。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扩展不连续接收时间的所述确定是基于不连续性时间影响参数的数据。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可操作以通过以下操作来获得所述扩展不连续接收时间的所述确定:从以下中的至少一个接收不连续性时间影响参数的数据:向车辆提供车辆服务的所述应用服务器、所述车辆的所述车辆内部系统、所述协作式智能运输系统节点、所述定位卫星、以及所述无线通信网络;以及基于所接收的不连续性时间影响参数的数据,执行所述扩展不连续接收时间的确定。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不连续性时间影响参数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时间和历史相关参数、位置相关参数、以及能量相关参数。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时间和历史相关参数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一天中的时间;一周中的天;年度季节;来自所述车辆的历史参数值的模式;以及所述车辆的预定自动驾驶事件的设置;和/或其中,所述位置相关参数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所述车辆的位置;所述车辆在蜂窝覆盖之外;以及所述车辆没有GPS覆盖;和/或其中,所述能量相关参数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所述车辆是电动车辆并且连接到充电系统;以及在所述车辆的位置处的温度。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进一步可操作以:在所述扩展不连续接收模式期间,重新评估所述扩展不连续接收时间。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进一步可操作以:接收所述扩展不连续接收模式的接受;以及管理所述远程信息处理控制单元转移到所述扩展不连续接收模式。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进一步可操作以:作为对检测到不连续性停止条件的响应,中断滞后或不连续性过程。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不连续性停止条件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车辆活动条件、人员存在条件、能量条件、以及时间条件。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活动条件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所述车辆的点火装置被启动;所述车辆的发动机被启动;所述车辆的自动驾驶功能被激活;和/或其中,所述人员存在条件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所述车辆的无钥匙系统指示钥匙在范围内;所述车辆被解锁;以及所述车辆的座椅传感器指示有人在所述车辆中;和/或
其中,在所述车辆是电动车辆的情况下,所述能量条件包括:所述电动车辆被重新充电的指示;和/或其中,所述时间条件包括:一天中在预定范围内的时间。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进一步可操作以:通知向车辆提供车辆服务的应用服务器所述车辆将进入休眠模式;和/或在请求扩展不连续接收模式的步骤之前,与向车辆提供车辆服务的应用服务器交换关于所述车辆的状态的信息。1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进一步可操作以:从所述远程信息处理控制单元向所述车辆内部系统提供指示所述车辆系统在所述扩展不连续接收时间的持续期间不应期望被联系的信息。20.根据权利要求3、7、8、10、13、18和19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车辆还包括通信电路,其可操作以执行以下中的至少一个:与所述车辆内部系统的所述通信;与以下中的至少一个的所述通信:所述车辆的车辆内部系统、协作式智能运输系统节点、定位卫星、以及无线通信网络;从以下中的一个接收所确定的扩展不连续接收时间:向车辆提供车辆服务的所述应用服务器、所述车辆的所述车辆内部系统、所述协作式智能传输系统节点、所述定位卫星、以及所述无线通信网络;从以下中的一个接收不连续性时间影响参数的数据:向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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