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动态链路构建方法、数字资产交易方法和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36186654 阅读:18 留言:0更新日期:2022-12-31 20:52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动态链路构建方法、数字资产交易方法和系统,数字资产交易的意向参与者在资产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接收审核,准入的交易方填报各自拟参与交易的数字资产清单、交易利益分成机制并提交审核;交易时,买方发起数字资产请求,接受交易的卖方与卖方进行价格协商,协商成功后,在平台上请求资产交易授权,卖方将授权人的数字资产打包并推送给买方,买方发起付款转账,卖方对交易涉及的所有资产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进行数字钱包转账操作,全部操作成功后,平台标记本笔交易完成并汇总生成交易全过程报告以备审计。本发明专利技术缓解甚至解决了数据流通中的信任问题及贫乏问题,同时降低了整个行业中的数据流通难度和内耗成本。整个行业中的数据流通难度和内耗成本。整个行业中的数据流通难度和内耗成本。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动态链路构建方法、数字资产交易方法和系统


[0001]本专利技术具体涉及一种动态链路构建方法、数字资产交易方法和系统。

技术介绍

[0002]近些年来,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发展已取得重要进展。数据作为未来征信体系建设的关键生产要素,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数字信用社会的美好愿景似乎也已近在眼前。然而,现实的发展情况并不理想。从总体上看,基于大数据的征信仍面临着诸多方面的挑战。
[0003]单从数据的流通上来说,其一有数据的信任问题。在广义上,我国大数据产业庞大,各行业数据源五花八门,数据流通错综复杂,数据质量更是参差不齐,征信机构难以甄别和评估行业中的“可信数据源”。其二有数据贫乏的问题。对于某项特定业务,建立业务模型、流程所需的数据维度缺失、数据样本匮乏、数据补充不足/不及时等等都是常见的问题,从而导致业务开展效果不佳,业务“冷启动”时间大幅增加,甚至直接造成业务失败。其三有数据流通的规制问题。对于行业的参与者而言,有了相对可信且有效的数据源,如何在合规的前提下,以较低成本、较为快速的方式进行数据交换/交易,而非参与者各自为战、分头建设与开展运营,加大整个行业中的数据流通难度和内耗成本,则需要政策制定者与监管者的智慧。

技术实现思路

[0004]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不足,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动态链路构建方法、数字资产交易方法和系统。
[0005]本专利技术是通过以下技术手段实现上述技术目的的。
[0006]一种动态链路构建方法:
[0007]数字资产交易的潜在买方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发起数字资产请求;若卖方接受交易,则通过所述平台向买方发起价格协商请求;
[0008]买卖双方协商价格成功后,根据资产对象身份标识,通过所述平台向数字资产关联的所有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发出交易信息并请求资产交易授权;卖方将授权人的数字资产打包,根据提供的回调地址,推送数字资产;
[0009]买方接收到数字资产后,及时在所述平台上向卖方发起数字钱包的交易付款转账并向所述平台反馈交易评价信息;卖方收到账款后,及时发起对本笔交易涉及的所有资产持有人或其代理人的数字钱包转账操作;
[0010]全部操作成功后,所述平台标记本笔交易完成并汇总生成交易全过程报告以备审计。
[0011]进一步地,所述数字资产请求包括请求主体标识、数字资产清单、需求数量、协商超时时间、执行超时时间、回调地址和加密密钥信息。
[0012]进一步地,价格协商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均需要内部审核,且买卖双方的价格协商/博弈进行多次,若整个协商过程的耗时超出资产请求发起时预设的协商超时时间,则协
商过程由所述平台取消。
[0013]进一步地,授权人在进行授权时,对部分指标/标签进行授权或进行全部授权,且卖方优先将全部授权人的数字资产打包。
[0014]更进一步地,所述回调地址归属于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的,由平台自动记录完整的交易信息及过程日志;所述回调地址归属于买方私有的,由卖方主动向所述平台上报交易信息。
[0015]一种数字资产交易方法,包括上述动态链路构建方法,还包括:交易方填报各自拟参与交易的数字资产清单、交易利益分成机制并提交审核。
[0016]进一步地,数字资产需采用强类型元数据规范定义对指标/标签/键值等形式进行结构化,并按照隐私需求进行匿名化处理。
[0017]进一步地,还包括:所有数字资产交易的意向参与者均需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接受监管方的资质审核,在被认证准入并将监管保证金存入监管方在平台的数字钱包后,方可参与数字资产交易。
[0018]一种数字资产交易系统,包括:
[0019]准入模块,用于数字资产交易的意向参与者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以及监管方对意向参与者的资质审核;
[0020]交易模块,包括交易准备子模块、交易协商子模块和交易执行子模块;
[0021]所述交易准备子模块,用于交易方填报各自拟参与交易的数字资产清单、交易利益分成机制并提交审核;
[0022]所述交易协商子模块,用于买卖双方进行价格协商;
[0023]所述交易执行子模块,用于授权人对资产交易进行授权、买方发起交易付款转账、卖方推送数字资产以及卖方对交易涉及的所有资产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进行数字钱包转账操作。
[0024]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为:
[0025](1)本专利技术利用规范统一的地域性甚至全国性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对意向参与者的信息及其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和审计,鼓励合法合规的数字资产交易,充分发挥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从一定程度上缓解甚至解决了数据流通中的信任问题及贫乏问题;
[0026](2)对于数据流通中的规制问题,本专利技术建立了一种构建动态交易链路的方法,确保数字资产交易中的各方在合规的前提下,不论以“场内”、“场外”方式,均能以较低成本、较为快速的方式开展数字资产交易,极大降低了众多缺乏运营和技术能力的参与者进入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门槛,进而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整个行业中的数据流通难度和内耗成本。
附图说明
[0027]图1为本专利技术所述准入阶段流程图;
[0028]图2为本专利技术所述交易阶段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9]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例对本专利技术作进一步的说明,但本专利技术的保护范围并不限于此。
[0030]一、数字资产的相关定义与约束
[0031]在本专利技术中,定义数字资产是一种由自然人主体或法人主体持有的,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或可以用电子数据形式描述/表达的资产。为进一步简化数字资产定义,并使其在特定业务场景下具有更加明确的感知形式,为其添加一些额外的约束:
[0032]1、数字资产可方便使用技术手段进行结构化。
[0033]例如对企业工商登记信息采用关系型数据库的形式(或二维表)进行描述,关系型数据库定义有被描述对象(即企业)的多个属性字段,例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注册地、行业分类等,并有对应的属性数据,即各属性字段的值。除此之外,对数字资产进行结构化的形式还有键值存储(即Key Value Store,实际上经转换也可成为二维表形式)等。
[0034]2、数字资产可计量。
[0035]对数据量的计量在资产已进行结构化的前提下将非常容易,可直接对属性字段数量、数据条目数量、数据键值对(Key Value Pairs)数量等进行综合计量。在数字资产交易的特定场景下,对资产价格的计量则可以采用不同的价值基础,例如基于数字资产的生产投入进行定价,或基于资产在交易流通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业务价值/效益进行评估。对价格的计量惯例和经验通常在市场的多方复杂博弈过程中逐渐形成。并且,在实际操作中,针对数据量及价格的计量评估需统筹、结合进行,不可割裂,在大多数场景中,不同的属性集合有着极为不同的业务价值,因此需要根据具体场景案例的情况(Case by Case)综合考虑计量机制。
[0036]二、数字资产交易中的多个角色及其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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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动态链路构建方法,其特征在于:数字资产交易的潜在买方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发起数字资产请求;若卖方接受交易,则通过所述平台向买方发起价格协商请求;买卖双方协商价格成功后,根据资产对象身份标识,通过所述平台向数字资产关联的所有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发出交易信息并请求资产交易授权;卖方将授权人的数字资产打包,根据提供的回调地址,推送数字资产;买方接收到数字资产后,及时在所述平台上向卖方发起数字钱包的交易付款转账并向所述平台反馈交易评价信息;卖方收到账款后,及时发起对本笔交易涉及的所有资产持有人或其代理人的数字钱包转账操作;全部操作成功后,所述平台标记本笔交易完成并汇总生成交易全过程报告以备审计。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态链路构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资产请求包括请求主体标识、数字资产清单、需求数量、协商超时时间、执行超时时间、回调地址和加密密钥信息。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态链路构建方法,其特征在于,价格协商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均需要内部审核,且买卖双方的价格协商/博弈进行多次,若整个协商过程的耗时超出资产请求发起时预设的协商超时时间,则协商过程由所述平台取消。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态链路构建方法,其特征在于,授权人在进行授权时,对部分指标/标签进行授权或进行全部授权,且卖方优先将全部授权人的数字资产打包。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动态链路构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调地址归属...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齐宁周云松王治平陈健
申请(专利权)人: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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