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互联互通车险系统、设备及介质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34625587 阅读:8 留言:0更新日期:2022-08-20 09:33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出了一种互联互通车险系统、设备及介质,涉及保险系统的技术领域。包括采用将销售商端、供应商端以平台为媒介将保险产品进行统一化展示,从而使得购买者能够快速找到与自身适配的产品,同时也能让售卖者通过平台展示自身的产品,其中利用入驻模块、规则业务模块、供应商数据回传模块和销售商数据回传模块对多个终端的数据进行同步以及处理,从而实现对车险在多终端的交易过程中进行互联互通从而进行有利的推广,提高了便捷性。提高了便捷性。提高了便捷性。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互联互通车险系统、设备及介质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保险系统的
,具体而言,涉及一种互联互通车险系统、设备及介质。

技术介绍

[0002]车辆最为常用的代步工具极大了扩宽了人们的活动范围,现代人们使用车辆的频率越来越高。绝大多数车辆在参保了交强险的同时也都投保了商业险种,当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0003]其中对于保险交易中,供应商、服务商和销售商之间的数据流通,现有技术还处于需要进行会计人员进行对接,这使得财务数据、销售数据以及汇款等项目无法及时进行。这对保险的推广、销售以及购买都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由此需要一种互联互通车险系统、设备及介质。

技术实现思路

[0004]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互联互通车险系统,其能够实现对车险在多终端的交易过程中进行互联互通从而进行有利的推广,提高了便捷性。
[0005]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
[0006]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互联互通车险系统,其包括预设平台以及与平台连接的商户端和平台端;商户端包括销售商端和供应商端;平台上设有展示页面以及包含供应商发布产品的产品库,根据产品预设分类生成产品列表;建立入驻模块,任一商户通过入驻模块注册后,默认为销售商,在商户获得预设信用额度后,给予商户使用销售商端的使用权限;若商户缴纳保证金并在平台上发布产品和规则,则给予供应商端使用权限;同时生成与商户对应的标识码;建立规则业务模块,规则业务模块包括任一商户经过入驻模块获得供应商端权限后,商户将预设规则内容进行配置,经由平台审核后进行发布;建立供应商数据回传模块,供应商数据回传模块将承保清单同步至后台系统,后台系统将承保清单与预设的收入规则、预设的支出管理层和预设规则内容依次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后,同步对应的收支结算表;并同时将供应商数据同步至后台终端的业务台;建立销售商数据回传模块,销售商数据回传模块将原支出结算表同步至业务台,预设支出管理层规则进行费用核算,得到新支出结算表,将新支出结算表返回至原支出结算表,同时得到应付费用明细。
[0007]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商户将预设规则内容进行配置的步骤包括:配置收入规则;按主营类型配置第一支出管理层级;按保费配置第二支出管理层级;将收入规则、第一支出管理层级和第二支出管理层级组合生成规则待分配列表;发送至平台进行审核。
[0008]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当平台对供应商的产品和规则审核通过后,获取生效日期,当生效日期晚于当前日期,则对产品分类为预销售;当生效日期早于当前日期,则对产品分类为销售中。
[0009]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处于销售中的产品,当剩余量达到预警数量时,提醒产
品对应的销售商或供应商进行自主下架。
[0010]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用于对保单费用修改的保单批改模块。
[0011]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保单批改查询模块,保单批改模块修改后将数据同步至后台终端,用户通过保单批改查询模块对批改内容进行查询。
[0012]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与平台连接的移动端。
[0013]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其包括还包括对产品库内的产品明细以及产品的销售金额以及售出数据进行获取,利用大数据技术根据预设的统计学模型进行分析,得到不同车辆保险产品的参保信息。
[0014]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至少一个存储器和数据总线;其中:处理器与存储器通过数据总线完成相互间的通信;存储器存储有可被处理器执行的程序指令,处理器调用程序指令以执行一种互联互通车险系统。
[0015]第四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一种互联互通车险系统。
[0016]相对于现有技术,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至少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
[0017]本设计采用将销售商端、供应商端以平台为媒介将保险产品进行统一化展示,从而使得购买者能够快速找到与自身适配的产品,同时也能让售卖者通过平台展示自身的产品,进行有利的推广,提高了便捷性。
附图说明
[001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专利技术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0019]图1为本专利技术中一种互联互通车险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0020]图2为本专利技术中供应商数据回传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0021]图3为本专利技术中销售商数据回传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0022]图4为本专利技术中一种互联互通车险系统的流程图;
[0023]图5为本专利技术中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0024]图标:1、处理器;2、存储器;3、数据总线。
具体实施方式
[0025]为使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申请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0026]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申请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申请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申请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0027]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同时,在本申请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0028]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29]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申请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003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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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互联互通车险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预设平台以及与所述平台连接的商户端和平台端;所述商户端包括销售商端和供应商端;所述平台上设有展示页面以及包含供应商发布产品的产品库,根据所述产品预设分类生成产品列表;建立入驻模块,任一所述商户通过所述入驻模块注册后,默认为销售商,在所述商户获得预设信用额度后,给予所述商户使用所述销售商端的使用权限;若所述商户缴纳保证金并在所述平台上发布产品和规则,则给予供应商端使用权限;同时生成与所述商户对应的标识码;建立规则业务模块,所述规则业务模块包括任一商户经过所述入驻模块获得供应商端权限后,所述商户将预设规则内容进行配置,经由所述平台审核后进行发布;建立供应商数据回传模块,所述供应商数据回传模块将承保清单同步至后台系统,所述后台系统将所述承保清单与预设的收入规则、预设的支出管理层和所述预设规则内容依次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后,同步对应的收支结算表;并同时将所述供应商数据同步至后台终端的业务台;建立销售商数据回传模块,所述销售商数据回传模块将原支出结算表同步至所述业务台,预设支出管理层规则进行费用核算,得到新支出结算表,将所述新支出结算表返回至所述原支出结算表,同时得到应付费用明细。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互联互通车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商户将预设规则内容进行配置的步骤包括:配置收入规则;按主营类型配置第一支出管理层级;按保费配置第二支出管理层级;将所述收入规则、所述第一支出管理层级和所述第二支出管理层级组合生成规则待分配列表;发送至所述平台进行审核。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互联互通车险...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刘景琛
申请(专利权)人:臻顺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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