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包括具有复合曲率和/或多重曲率的冷成型罩盖玻璃的车辆内饰系统
[0001]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请主张于2020年9月24日提交的第63/082,523号美国临时申请、 2020年8月12日提交第63/064,608号美国临时申请、和2020年6月26日提交的第63/044,419号美国临时申请的优先权权益,依靠其内容并通过引用将其内容作为整体并入本文。
[0003]本公开内容涉及具有复合曲率和/或多重曲率的冷成型罩盖玻璃基板,且更具体地涉及用于车辆内饰系统中的包括显示器、触控面板、或其组合的冷成型罩盖玻璃基板。
技术介绍
[0004]车辆内饰系统可包括整合有显示器和/或触控面板的各种弯曲表面。用于形成这些弯曲表面的罩盖材料的材料典型地受限于并未表现出玻璃的耐久性和光学性能的聚合物。正因如此,弯曲玻璃制品是理想的,尤其是在用作显示器和/或触控面板的罩盖时和在表现出复合曲率和/或多重曲率时。除此之外,车辆内饰系统典型地需要严格的人头模型冲击测试要求。在一些情况下,用于车辆内饰系统中的弯曲玻璃制品不应在人头模型冲击测试中受到冲击之后发生破裂。因此,需要具有使车辆内饰系统表现出弯曲形状和改善的人头模型冲击性能的性质的弯曲玻璃基板、以及整合有这些玻璃基板的车辆内饰系统。
技术实现思路
[0005]本公开内容的第一方面关于一种冷成型罩盖玻璃基板,所述冷成型罩盖玻璃基板包括:第一端部;与所述第一端部相对的第二端部;从所述第一端部延伸至所述第二端部的第一主表面,与所述第一主表面相对的第二主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车辆内饰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和设置在所述基座上的冷成型罩盖玻璃基板,所述冷成型罩盖玻璃基板包括:第一端部;与所述第一端部相对的第二端部;从所述第一端部延伸至所述第二端部的第一主表面,与所述第一主表面相对的第二主表面,连接所述第一主表面和所述第二主表面的次表面,定义为所述第一主表面和所述第二主表面之间的距离的厚度,定义为所述第一主表面或所述第二主表面的一者的、与所述厚度正交的第一尺寸的宽度,定义为所述第一主表面或所述第二主表面的一者的、与所述厚度和所述宽度均正交的第二尺寸的长度;第一轴和第二轴,所述第一轴和所述第二轴均沿着所述宽度或所述长度延伸;从所述第一轴延伸至所述第一端部的第一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包含在从20mm至20,000mm的范围内的第一曲率半径;和从所述第一轴延伸至所述第二轴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包括从所述第一轴至所述第二轴增加或减少的第二曲率半径。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第一轴和所述第二轴设置在所述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端部之间。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第一轴设置在所述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端部之间,且所述第二轴设置在所述第二端部处。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第一轴和所述第二轴之间的距离是100微米(μm)或更小。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第一轴和所述第二轴之间的距离是10微米(μm)或更小。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第二曲率半径在从所述第一曲率半径至无穷大的范围内。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第二曲率半径在从所述第一曲率半径至30,000mm的范围内。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中的一者或两者包含基板高斯曲率,其中所述基板高斯曲率具有在从大于零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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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的范围内的绝对值。9.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第一主表面和所述第二主表面中的任一者或两者包括表面处理。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表面处理覆盖所述第一主表面和所述第二主表面的至少一部分。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表面处理包括易清洁表面、防眩光表面、抗反射表面、触觉表面、和装饰性表面中的任一者。12.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冷成型罩盖玻璃基板实质上不含防裂膜。13.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玻璃是被强化的。
1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二端部和所述第二轴之间的第三部分,其中所述第三部分包含与所述第一曲率半径不同的第三曲率半径。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满足下列中的一者: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包含凹曲率且所述第三部分包含凸曲率,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包含凸曲率且所述第三部分包含凹曲率,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包含凸曲率,和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包含凹曲率。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第三曲率半径在从20mm至30,000mm的范围内。1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设置成邻接于所述第一主表面或所述第二主表面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显示器、触控面板、或上述的组合。1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进一步包括设置成邻接于所述第一主表面或所述第二主表面中的一者或两者的传感器。19.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第三部分包括附接至所述第一主表面和所述第二主表面中的一者或两者的第二玻璃基板。20.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当质量为6.8kg的冲击器以5.35m/s至6.69m/s的冲击速度冲击所述第一主表面时,所述冲击器的减速度是120g或更小,其中g是重力加速度。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冲击器的减速度在整个冲击时间范围的任一3ms的间隔内均不大于80g。22.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基座是弯曲的。23.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基座是平坦的。2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基座包括仪表盘、扶手、支柱、座椅靠背、地板、头枕、或门板。2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内饰系统,其中所述系统包括信息娱乐系统。26.一种车辆内饰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和设置在所述基座上的冷成型罩盖玻璃基板,所述冷成型罩盖玻璃基板包括:第一端部;与所述第一端部相对的第二端部;从所述第一端部延伸至所述第二端部的第一主表面,与所述第一主表面相对的第二主表面,连接所述第一主表面和所述第二主表面的次表面,定义为所述第一主表面和所述第二主表面之间的距离的厚度,定义为所述第一主表面或所述第二主表面的一者的、与所述厚度正交的第一尺寸的宽度,定义所述第一主表面或所述第二主表面的一者的、为与所述厚度和所述宽度均正交的第二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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