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股骨颈骨折稳定型内固定装置
[0001]本技术属于医疗器械
,具体涉及为一种股骨颈骨折稳定型内固定装置。
技术介绍
[0002]股骨颈骨折是临床常见的骨折类型,多发于中老年患者的低能量损伤和年轻患者的高能量损伤,随着人的寿命延长,其发病率日渐增高,尤其随着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0003]目前主要的内固定方式一是DHS动力髋螺钉系统,其力学稳定性较好,但操作复杂,创伤较大且手术时间长;另一种三枚空心钉内固定,属于微创术式,但力学稳定性欠佳,术后不能尽早下地,康复时间较长;还有利用FNS股骨颈动力交叉钉系统进行内固定,FNS相较于DHS操作简单,切口更小,对骨质造成的创伤小,内固定占位小,更适合股骨颈直径小的患者;与三枚空心钉固定相比具有更高的生物力学强度;但是在使用FNS进行内固定时,仍然需要切口,医护人员需要切开指定小口先暴露出骨头后再在骨头上进行固定。一旦有切口,就很容易发生伤口感染,伤口恢复慢等问题,影响患者术后满意度,如果患者年龄较大切口愈合速度慢,更是显著增加了伤口带来的风险。 />[0004]针对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股骨颈骨折稳定型内固定装置,其包括主固定物和辅助固定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固定物包括位于主固定物近端的第一固定件、第二固定件和第三固定件;在所述主固定物近端设置用于容纳第一固定件的第一贯穿孔,用于容纳第二固定件的第二贯穿孔和用于容纳第三固定件的第三贯穿孔;所述第一贯穿孔的垂直中心线与主固定物的轴线重合;所述第二贯穿孔和第三贯穿孔相对主固定物轴线对称设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颈骨折稳定型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件和第三固定件相对第一固定件对称设置。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颈骨折稳定型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在前视状态下,第二固定件和第三固定件的投影重合,但第二固定件和第三固定件的投影与第一固定件的投影不重合;在上视状态下,第一固定件、第二固定件和第三固定件的投影不相互重合,且第二固定件和第三固定件分别位于第一固定件的两侧。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颈骨折稳定型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在前视状态下,第二贯穿孔与第三贯穿孔的投影重合,第一贯穿孔的轴线一与第二贯穿孔的轴线二相互平行。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颈骨折稳定型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在前视状态下,第一贯穿孔的轴线一与主固定物的轴线三之间成角度,轴线一与股骨颈平行,轴线一和轴线三之间的角度范围为110
°‑
140
°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股骨颈骨折稳定型内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上视状态...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陈宇峰,耿林丹,王鹏程,任栋,光亮,康博洋,
申请(专利权)人: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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