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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活性剂可溶性去头皮屑剂的递送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3777777 阅读:41 留言:0更新日期:2022-06-12 14:31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毛发护理组合物,所述毛发护理组合物涉及约14%至约40%的一种或多种表面活性剂;约0.1%至10%的一种或多种表面活性剂可溶性去头皮屑剂;其中当所述毛发护理组合物稀释至1.3%表面活性剂浓度时,具有小于0.6或大于1.4的表面活性剂扩散系数与可溶性试剂扩散系数的比率。溶性试剂扩散系数的比率。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表面活性剂可溶性去头皮屑剂的递送
[0001]本申请是申请日为2016年4月22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申请号为201680023514.6,名称为“表面活性剂可溶性去头皮屑剂的递送”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0002]本专利技术涉及由毛发护理组合物递送表面活性剂可溶性头皮剂。

技术介绍

[0003]多年来,去头皮屑洗发剂已被广泛用于处理头皮屑和清洁头发和头皮,但仍然需要改善的去头皮屑洗发剂。一般来讲,由去头皮屑剂与表面活性剂和含水体系的组合配制去头皮屑洗发剂,所述含水体系旨在将去头皮屑剂沉积在头皮上。所述去头皮屑剂可为不溶性颗粒如吡啶硫酮锌,和/或表面活性剂可溶性物质如咪菌酮或羟甲辛吡酮。许多去头皮屑洗发剂使用具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阳离子聚合物以形成聚集体,其有助于沉积不溶性颗粒剂。然而,由于可溶性试剂不与在阳离子聚合物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之间形成的聚集体缔合,因此聚集体通常不影响可溶性试剂的沉积。实际上,可证实难以在头皮上沉积远超过1

2%的去头皮屑洗发剂中存在的可溶性试剂,而制剂中剩余的98

99%的可溶性试剂被冲洗掉。由于许多去头皮屑剂可能较昂贵,因此允许洗去>97%的可溶性试剂相当于撒钱血本无归,因此仍然需要可更有效沉积可溶性去头皮屑剂的洗发剂。另外,由于消费者继续希望递送优异去头皮屑功效的洗发剂,并且较低的试剂沉积导致较低的去头皮屑功效,因此仍然需要可在头皮上沉积更高百分比的存在于去头皮屑洗发剂中的可溶性试剂的洗发剂。
[0004]许多类型的表面活性剂与胶束聚集体的缔合是众所周知的现象。胶束通常被绘制为球形聚集体的静态结构,但是实际上胶束与在基体和胶束之间不断交换的各个表面活性剂分子(单体)处于动态平衡状态。另外,胶束本身连续崩解和重组。胶束溶液中包括两个驰豫过程。第一个是称为τ1的快速驰豫过程,其与在胶束和周围基体相之间的单体的快速交换相关。第二驰豫时间τ2归因于胶束形成和溶解过程(即胶束的寿命)。Shah和同事(Patist,A.,Jha,B.K.,Oh,S.G.,和Shah,D.O.,J.Surfactants Deterg.2,317,(1999);James

Smith,M.A.,Shekhawat,D.,和Shah,D.O.,Tenside Surf.Det.44,142(2007))对胶束化动力学的广泛实验研究显示τ2与多种去污性能以及表面活性剂特性(如动态表面张力和胶束稳定性)的强相关性,所述去污性能包括胶束溶液中的油溶性和乳液中的液滴尺寸。他们的研究还显示τ2与其它特性如起泡性和亚胶束聚集体浓度的强逆相关性。具体地,研究显示,最大的τ2和由此最大胶束稳定性对应于最大油溶速率和最大油溶解量两者。因此,逻辑表明,具有更长τ2、更稳定胶束和更快溶解速率的清洁组合物将是优选的,因为此类体系可更好地清洁,更快速地溶解更大量的油或表面活性剂可溶性材料,并且应该更稳定。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已发现,如图1所示,具有τ2较短、胶束较不稳定并且溶解速率较慢的表面活性剂体系的组合物是优选的。

技术实现思路

[0005]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个实施方案中,它涉及毛发护理组合物,所述毛发护理组合物包含约14%至约40%的一种或多种表面活性剂;约0.1%至10%的一种或多种表面活性剂可溶性去头皮屑剂;其中当所述毛发护理组合物稀释至1.3%表面活性剂浓度时,具有小于0.6或大于1.4的表面活性剂扩散系数与可溶性试剂扩散系数的比率。
附图说明
[0006]图1为作为表面活性剂组成的函数的羟甲辛吡酮溶解速率的图示。
[0007]本专利技术实施方案的详细说明
[0008]除非另外指明,本文中使用的所有百分比和比率均按所述总组合物的重量计。除非另外指明,所有测量均被理解为是在环境条件下进行,其中“环境条件”是指在约25℃下,在约一个大气压下,并且在约50%相对湿度下的条件。所有数值范围是包括端值在内的较窄范围;所描述的范围上限和下限是可组合的,以形成没有明确描述的另外的范围。
[0009]本专利技术的组合物可包含本文所描述的基本组分以及任选成分,基本上由或由本文所描述的基本组分以及任选成分组成。如本文所用,“基本上由...组成”是指组合物或组分可包含附加成分,只要所述附加成分不会在本质上改变本专利技术要求的组合物或方法的基本特征和新特征。
[0010]如关于组合物所用的“施加”或“施用”是指将本专利技术的组合物施加或铺展到角质组织诸如毛发上。
[0011]“皮肤病学可接受的”是指所述组合物或组分适用于与人的皮肤组织接触,而没有不适当的毒性、不相容性、不稳定性、变应性应答等。
[0012]“安全有效量”是指足以显著诱导积极有益效果的化合物或组合物的量。
[0013]虽然本说明书以特别指出并清楚地要求保护本专利技术的权利要求书作为结尾,但据信通过下列说明可更好地理解本专利技术。
[0014]如本文所用,术语“流体”包括液体和凝胶。
[0015]如本文所用,当用于权利要求中时,包括“一个”和“一种”的冠词应被理解为是指一种或多种受权利要求书保护的或所描述的物质。
[0016]如本文所用,“包括/包含”是指可加入不影响最终结果的其它步骤和其它成分。该术语包括“由

组成”和“基本上由

组成”。
[0017]如本文所用,“混合物”旨在包括物质的简单组合以及由它们的组合所可能产生的任何化合物。
[0018]如本文所用,除非另行指出,“分子量”或“分子质量”是指重均分子量。分子量使用工业标准方法、凝胶渗透色谱法(“GPC”)测量。
[0019]在给定含量范围的情况下,这些应当被理解为组合物中所述成分的总量,或在多于一种物质落入成分定义的范围内的情况下,组合物中所有成分的总量符合所述定义。
[0020]例如,如果所述组合物包含1%至5%的脂肪醇,则包含2%硬脂醇和1%鲸蜡醇并且不包含其它脂肪醇的组合物将落入该范围内。
[0021]下文所述的各特定成分或它们混合物的量可占所述毛发护理组合物中一种或多种成分总量的至多100%(或100%)。
[0022]如本文所用,“个人护理组合物”包括产品如洗发剂、沐浴凝胶、液体洗手液、毛发着色剂、面部清洁剂、和其它基于表面活性剂的液体组合物。
[0023]如本文所用,术语“包括”、“包含”和“含有”旨在是非限制性的,并且理解为分别是指“具有”、“具备”和“涵盖”。
[0024]除非另外说明,所有百分比、份数和比率均基于本专利技术组合物的总重量计。所有涉及所列成分的此类重量均基于活性物质的含量计,因此不包括可能包含在可商购获得的材料中的载体或副产物。
[0025]除非另外指明,所有组分或组合物含量均是就该组分或组合物的活性部分而言的,并且不包括可能存在于此类组分或组合物的可商购获得来源中的杂质,例如残余溶剂或副产物。
[0026]应当理解,贯穿本说明书给出的每一最大数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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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毛发护理组合物,其包含:a)14%至40%的一种或多种表面活性剂,所述表面活性剂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或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组合;b)0.1%至10%的一种或多种表面活性剂可溶性去头皮屑剂;其中当所述毛发护理组合物稀释至1.3%表面活性剂浓度时,具有大于1.4的表面活性剂扩散系数与可溶性去头皮屑剂扩散系数的比率,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剂中的至少一种为选自下组的一种表面活性剂或多种表面活性剂的组合:二异丁基磺基琥珀酸钠、二戊基磺基琥珀酸钠、二己基磺基琥珀酸钠、二辛基磺基琥珀酸钠、癸基硫酸铵、癸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铵、癸基硫酸钠、癸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癸基硫酸钾、癸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钾、十一烷基硫酸铵、十一烷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铵、十一烷基硫酸钠、十一烷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十一烷基硫酸钾、十一烷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钾、十三烷基聚氧乙烯醚

2硫酸钠、十三烷基聚氧乙烯醚

3硫酸钠、十三烷基硫酸钠。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护理组合物,其还包含0.25%至15%的一种或多种两性辅助表面活性剂、非离子辅助表面活性剂或两性离子辅助表面活性剂。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毛发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辅助表面活性剂选自辛酰两性基二乙酸二钠、辛酰两性基二丙酸二钠、癸酰两性基二乙酸二钠、癸酰两性基二丙酸二钠、癸基多葡糖苷、C12

22支链脂肪酸的甘油基单酯、C12

22支链脂肪酸的聚甘油酯、C12

22支链脂肪酸的脱水山梨糖醇酯、聚甘油基

4异硬脂酸酯、二异硬脂酸三甘油酯和异硬脂酸脱水山梨糖醇酯。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1

2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剂可溶性去头皮屑剂为羟基吡啶酮。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毛发护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羟基吡啶酮为...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D
申请(专利权)人:宝洁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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