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鞋类跟部弹簧装置
[0001]本申请是申请日为2017年10月25日、申请号为201780066079.X、专利技术名称为“鞋类跟部弹簧装置”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0002]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0003]本申请要求于2016年10月26日提交的第62/413,062号美国临时申请的优先权的权益,并且还要求于2017年7月14日提交的第62/532,449号美国临时申请的优先权的权益,这两份申请通过引用以其整体并入本文。
[0004]本教导总体上包括用于鞋类物品的跟部弹簧装置。
技术介绍
[0005]传统上,将鞋类置于足部上通常需要使用一只或两只手来拉伸鞋类鞋面的踝部开口,并且在足部插入期间保持后部部分,特别是在相对柔软的鞋面和/或鞋面没有固定到踝部开口的朝向后面的柔性织物的跟部稳定器(heel counter)的情况下。
附图说明
[0006]图1是鞋类物品的跟部弹簧装置处于未加载位置的透视图的示意图。
[0007]图2是图1的装置的平面视图的示意图,其中以虚线示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鞋类物品,包括:鞋类鞋面,限定踝部开口;鞋底结构,包括固定到所述鞋类鞋面并位于所述鞋类鞋面下方的鞋底层;装置,包括控制条和基座,所述控制条具有:中央节段,设置在所述踝部开口后方;内侧侧臂,在所述鞋类鞋面的内侧从所述中央节段向下并向前延伸;和外侧侧臂,在所述鞋类鞋面的外侧从所述中央节段向下并向前延伸;其中,所述基座支撑所述控制条,并在所述内侧侧臂的最前部分的内侧接头处和所述外侧侧臂的最前部分的外侧接头处连接到所述控制条,所述基座在所述控制条下方从所述内侧接头和所述外侧接头向后延伸;其中,所述鞋底层具有位于所述鞋底层的内侧上凹部和位于所述鞋底层的外侧上的凹部;其中,所述基座和所述内侧接头嵌在所述鞋底层的内侧上的凹部中,所述鞋底层的内侧上的凹部成形为跟随所述基座的下边缘,并且跟随围绕所述内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前边缘的最前部分和围绕所述内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顶边缘的至少一部分;其中,所述基座和所述外侧接头嵌在所述鞋底层的外侧上的凹部中,所述鞋底层的外侧上的凹部成形为跟随所述基座的下边缘,并且跟随围绕所述外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前边缘的最前部分和围绕所述外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顶边缘的至少一部分。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外侧侧臂在所述中央节段和所述外侧接头之间变窄。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从所述内侧侧臂的最前部分到在所述内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后边缘的最前部分的距离(T2)大于从所述内侧侧臂的上边缘到远离所述内侧接头的、所述内侧侧臂的下边缘的距离;从所述外侧侧臂的最前部分到在所述外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后边缘的最前部分的距离(T2)大于从所述外侧侧臂的上边缘到远离所述外侧接头的、所述外侧侧臂的下边缘的距离。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当向下的力施加到所述中央节段时,所述内侧侧臂和所述外侧侧臂弹性弯曲到加载位置,从而存储势能,所述势能在所施加的力移除时使所述控制条返回到未加载位置。5.根据权利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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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任一项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装置是单个的、整体的、单件的部件。6.一种鞋类物品,包括:鞋类鞋面,限定踝部开口;鞋底结构,包括固定到所述鞋类鞋面并位于所述鞋类鞋面下方的鞋底层;装置,包括:控制条,具有所述中央节段、在所述鞋类鞋面的内侧从所述中央节段向下和向前延伸的内侧侧臂、以及在所述鞋类鞋面的外侧从所述中央节段向下和向前延伸的外侧侧臂;和基座,在所述内侧侧臂的最前部分处的内侧接头处和所述外侧侧臂的最前部分处的外
侧接头处连接到所述控制条,所述基座在所述控制条下方从所述内侧接头和所述外侧接头向后延伸;其中,从在所述内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前边缘的最前部分到在所述内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后边缘的最前部分的距离(T2)大于从所述内侧侧臂的上边缘到远离所述内侧接头的、所述内侧侧臂的下边缘的距离;其中,从在所述外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前边缘的最前部分到在所述外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后边缘的最前部分的距离(T2)大于从所述外侧侧臂的上边缘到远离所述外侧接头的、所述外侧侧臂的下边缘的距离。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基座和所述内侧接头嵌在所述鞋底层的内侧上的凹部中,所述鞋底层的内侧上的凹部成形为跟随所述基座的下边缘,并且跟随围绕所述内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前边缘的最前部分和围绕所述内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顶边缘的至少一部分。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基座和所述外侧接头嵌在所述鞋底层的外侧上的凹部中,所述鞋底层的外侧上的所述凹部成形为跟随所述基座的下边缘,并且跟随围绕所述外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前边缘的最前部分和围绕所述外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顶边缘的至少一部分。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从所述内侧侧臂的最前部分到在所述内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后边缘的最前部分的距离(T2)是从所述内侧侧臂的上边缘到远离所述内侧接头的所述内侧侧臂的下边缘的距离的两倍以上。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从所述外侧侧臂的最前部分到在所述外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后边缘的最前部分的距离(T2)是从所述外侧侧臂的上边缘到远离所述外侧接头的所述外侧侧臂的下边缘的距离的两倍以上。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从所述内侧侧臂的最前部分到在所述内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后边缘的最前部分的距离(T2)大于在所述内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宽度,其中,所述宽度是在所述鞋类物品的内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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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侧方向上测量的。12.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从所述外侧侧臂的最前部分到在所述外侧接头处的、所述装置的后边缘的最前部分的距离(T2)大于所述装置在所述外侧机头处的宽度,其中,所述宽度是在所述鞋类物品的内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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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侧方向上测量的。13.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鞋类物品,其中,所述装置在所述内侧接头处的前边缘是凸的...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蒂凡妮A比尔斯,约翰T丁莫夫,韦德弗拉纳根,奥斯丁奥兰多,乔治A赞索斯,
申请(专利权)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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