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地下室土方开挖斜撑支挡结构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3357151 阅读:66 留言:0更新日期:2022-05-10 15:24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地下室土方开挖斜撑支挡结构,包括沿地下室边缘施工的支护桩和位于地下室区域内间隔施工的反力桩,所述支护桩成排布置,反力桩桩顶位于地下室预设底板的下方;所述支护桩顶部具有固定连接所有支护桩顶部的冠梁,所述反力桩顶部固定连接有承台,所述承台和冠梁之间固定连接有由钢构件制成的第一斜撑。本方法结构简单,有效防止支护结构发生倾覆,有效控制支护结构变形,不超红线,不占用相邻的地块,不影响地下室底板整体性和地下室底板不因支护结构存在产生漏水问题,施工便利、工期短。工期短。工期短。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地下室土方开挖斜撑支挡结构


[0001]本技术涉及土方开挖支护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地下室土方开挖斜撑支挡结构。

技术介绍

[0002]进行地下室施工作业前,需要将地下室空间的土方由地面向下挖出,为了保护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需要在地下室的土方开挖侧面进行超前支护作业。通常可采用放坡、土钉墙、重力式水泥土墙、排桩(双排桩)结合支撑和锚索等支护结构。放坡、土钉墙、重力式水泥土墙和悬臂排桩或双排桩支护结构在抗变形、抗倾覆性能适用性较差,仅能用于重要性等级低的区域,尤其在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较差或地下室埋设深度较深或地下室外侧现有管线、重要建(构)筑物的情况下,支护结构侧壁的变形和稳定性难以满足安全设计要求,应采用排桩增设支锚体系的支护结构。当设置锚杆体系时,锚固体应设置于潜在滑动面以外,需要布置在地下室轮廓线一定距离外,很容易出现锚杆超红线占用相邻的地块问题,往往难以被相邻地块允许使用。又当设置锚杆体系时,地下室外侧地下有埋藏物,施作锚杆易对既有建(构)筑物造成损害,往往难以被建设方所接受。因此仅能采用排桩增设支撑体系对支护结构进行辅助支撑。当地下室面积较大时,采用水平内支撑体系因土方开挖面上有支撑梁和立柱,造成出土难度大,工期长,整体大面积的内支撑体系造价高。因此在地下室面积较大时,通常采用排桩增设内斜撑的支护结构。
[0003]常规的内斜撑的支撑反力点位于地下室的底板上,该支护体系采用盆挖法开挖至坑底,并应在中心岛内的地下室底板大面积整体对称完成,满足抵抗支撑水平传力的要求后,才能对支护结构前内斜撑下的预留土台进行开挖,开挖至坑底后,在施作其范围内的地下室底板,与已施工的地下室底板连接。这种内斜撑的支护体系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导致地下室底板分块施工,不利于地下室底板的分区,影响整体性功能;二是支撑反力点处地下室大面积施工后满足支撑水平力的传力要求后,才能开挖支护结构前内斜撑下的预留土台,工期非常长。中国文献(CN203475440U)公开了一种SWM加径墙斜撑式基坑组合围护结构,该技术方案即采用了上述内斜撑的支护结构,存在上述的不足和缺陷。
[0004]中国文献(CN 110777802 A)公开了一种深基坑高低跨支护结构及其施工方法,该方案目的是解决坑中坑的开挖问题,尤其是对坑中坑的开挖边缘进行支护。该技术方案存在以下不足:
[0005]1、从其附图7可以显而易见得知,其低跨支护是沿着坑中坑边线成排布置的,其排布受坑中坑边线形状和位置控制。当坑中坑边线离基坑开挖边线较近时,高跨支护和低跨支护之间的被动区的预留土台已经无法满足对高跨支护的提供土反力的支撑需求,该方案在此种情形下无效。只能增设做强高跨支护,之间考虑从地面开挖至坑中坑坑底的开挖深度,忽略高跨支护前预留土台。
[0006]2、低跨支护采用排桩,斜撑和桩前土台上的横撑对低跨支护起到的作用是提供拉力,斜撑、横撑与门字形双排桩(高跨支护)形成一个整体,将水平拉力传递给锚索,再传递
给锚固面外的稳定土层,即斜撑起到的作用是给低跨支护的桩提供水平拉力,以防止低跨支护发生倾覆。基坑开挖时,斜撑对高跨支护起到的作用是支撑力,防止高跨支护发生倾覆,但是该支撑力可以被锚索替代,斜撑对高跨支护为非必须品,斜撑只起到加强和稳定作用。且锚索侵占相邻地块,在相邻地块不允许情况下,地下室外侧地下有埋藏物情况下,该种方案不能被使用。
[0007]3、在预留土台上开槽构成支模并用以浇注钢筋混凝土柱以构成斜撑,再进行基坑底板浇注时,斜撑从底板穿过容易导致底板产生漏水问题;而且斜撑比较笨重,其跨度不宜超过14m,往往跨中需要设置立柱,导致造价高昂。
[0008]在土质较差的环境,且相邻地块为第三方所有,不被允许使用,地下室外侧地下有管线、建(构)筑物等埋藏物,进行地下室施工,尤其是多层地下室施工时,面临以下几种问题需要解决:一是沿地下室外侧具有管线、建(构)筑物等埋藏物,对变形敏感度要求高,施作的悬臂支护结构无法满足需求;二是沿地下室边缘施作的悬臂支护结构容易发生倾覆,导致地下室外侧地面开裂失稳;三是地下室面积较大时,现有的水平内支撑护结构会导致工期过长,造价高,施工不便利;四是采用斜撑对支护结构进行支撑时,地下室底板无法一次施工完成,只能分块完成,不利于地下室底板的整体分区,影响整体性功能;五是存在斜撑构件,地下室底板、外墙与斜撑构件新旧交接缝容易存在漏水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0009]有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有效防止支护结构发生倾覆、有效控制支护结构变形、不影响地下室底板整体性和地下室底板不因支护结构存在产生漏水问题的地下室土方开挖斜撑支挡结构。
[0010]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地下室土方开挖斜撑支挡结构,包括沿地下室边缘施工的支护桩和位于地下室区域内间隔施工的反力桩,所述支护桩成排布置,反力桩位于地下室预设底板的下方;所述支护桩顶部具有固定连接所有支护桩顶部的冠梁,所述反力桩顶部固定连接有承台,所述承台和冠梁之间固定连接有由钢构件制成的第一斜撑。
[0011]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斜撑为钢管。
[0012]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斜撑在连接前,地下室内具有对支护桩提供临时支撑的第一土台。
[0013]进一步的,位于地下室预设底板内的第一斜撑上固定连接有止水钢板。
[0014]进一步的,所述支护桩受到的土压力大于单根反力桩对支护桩提供的支撑力时,反力桩的数量为多根,该些反力桩沿第一斜撑所在的直线水平布置,承台连接所有反力桩的顶部。
[0015]进一步的,所述支护桩受到的土压力大于单根反力桩对支护桩提供的支撑力时,支护桩与反力桩之间的地下室底板以下的土体内施工拉住反力桩顶部的锚杆。
[0016]进一步的,所述支护桩受到的土压力大于单根反力桩对支护桩提供的支撑力时,反力桩背离支护桩的后侧具有用水泥土搅拌桩搭接而成的加固加重部。
[0017]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斜撑上部固定连接有法兰盘,所述法兰盘上固定连接有对冠梁施加预应力的千斤顶。
[0018]进一步的,所述地下室深度较大且第一斜撑长度超过18m时,支护桩与反力桩之间的地下室区域内施工有支撑桩,支撑桩位于地下室预设底板下方,支撑桩顶部施工有承台,该承台上部固定连接有对第一斜撑中部进行支撑的支柱。
[0019]进一步的,所述支撑桩上的承台固定连接有对支护桩进行支撑的第二斜撑,该第二斜撑与支护桩的连接处在第一斜撑与支护桩的连接处的下方。
[002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21]1、地下室外侧土体变形量符合设计要求,不超红线,不占用相邻的地块;
[0022]2、地下室底板可以一次施工完成,不会产生漏水现象,施工便利、工期短。
[0023]为让本技术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图式,作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0024]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一中支护桩、反力桩和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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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地下室土方开挖斜撑支挡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沿地下室边缘施工的支护桩和位于地下室区域内间隔施工的反力桩,所述支护桩成排布置,反力桩位于地下室预设底板的下方;所述支护桩顶部具有固定连接所有支护桩顶部的冠梁,所述反力桩顶部固定连接有承台,所述承台和冠梁之间固定连接有由钢构件制成的第一斜撑。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土方开挖斜撑支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斜撑为钢管。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土方开挖斜撑支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斜撑在连接前,地下室内具有对支护桩提供临时支撑的第一土台。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土方开挖斜撑支挡结构,其特征在于:位于地下室预设底板内的第一斜撑上固定连接有止水钢板。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土方开挖斜撑支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桩受到的土压力大于单根反力桩对支护桩提供的支撑力时,反力桩的数量为多根,该些反力桩沿第一斜撑所在的直线水平布置,承台连接所有反力桩的顶部。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室土方开挖斜撑支挡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桩受到的土压力大于单...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张根宝刘国军张超陈昌富朱世民
申请(专利权)人:湖南城市学院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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