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移动源一体化排放监测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33285705 阅读:13 留言:0更新日期:2022-04-30 23:52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移动源一体化排放监测系统,包括监管模块、违规处理模块和数据库管理模块,违规处理模块将通过检测系统来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行为进行记录,所述数据库管理模块分为四个部分:基础信息库、实时检测业务库、历史检测业务库以及系统库,违规处理模块通过机动车污染控制通过上述监控设备来对车辆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应的将违规排放的车辆与车进行对应并且记录。其技术方案要点是构建移动源污染防治体系的重要一环,能够对机动车开展全天候、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排放监控,形成“监管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移动源一体化排放监测系统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环境监测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移动源一体化排放监测系统。

技术介绍

[0002]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保有量也随之快速增长,汽车行业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日显突出。据统计,至2020年底,全国在用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72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约2.81亿辆,并还在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增长。全国货车排放的NOx和PM明显高于客车;全国柴油车排放的NOx接近汽车排放总量的80%,PM超过90%;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NOx和PM与汽车排放总量相当,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城市空气质量危害的主要来源,尤其是造成近年来全国各大城市雾霾频发的重要成因,下大力气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是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当务之急。
[0003]但是,污染的防控目前只能通过简单定期的尾气排放检测以及车辆的年审来控制,对于尾气排放的控制力度小,治理效率低下,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移动源一体化排放监测系统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0004]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移动源一体化排放监测系统,通过上述系统来将
技术介绍
中提出的问题。
[0005]本专利技术的上述技术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0006]一种移动源一体化排放监测系统,包括监管模块、违规处理模块和数据库管理模块,形成“监管

治理

评估”的一套针对移动源排放治理的闭环政策控制系统,所述违规处理模块将抓拍到的黑烟车、超标车辆信息上传到机动车污染监控中心,检测科提取监控中心数据,整理路检及群众举报车辆信息,形成黑烟车、超标车辆信息库,通过摄像装置查证车辆信息以及预留车主联系方式,下达机动车检测通知书,所述数据库管理模块分为四个部分:基础信息库、实时检测业务库、历史检测业务库以及系统库,
[0007]进一步的,所述违规处理模块包括遥感监测、定期排放检验、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监控、路检路查与入户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油气回收在线监控以及I/M闭环管理等业务,由于机动车污染控制通过上述监控设备来对车辆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应的将违规排放的车辆与车进行对应并且记录。
[0008]进一步的,所述违规处理模块通知车主15工作日内到环检机构进行复检,经检测,合格的在信息库中取消,不合格的责令车主到维修企业维修,并限期15工作日内重新复检,处置方法同上,超期不进行复检的车辆,加入黑名单,对于车主联系方式无效,无法联系上的车辆,30日内未自行到检测机构复检的,通过公告并锁定到黑名单,黑名单共享给系统,对相应车辆进行处罚,
[0009]进一步的,所述违规处理模块通过在用车监测数据库对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同时通过黑烟车、超标车辆信息反查排放检验机构,确保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检测数
据真实有效,实施检验全过程在线监控,提高检验机构的规范化运营水平;
[0010]进一步的,通过强化路检抽查等车辆生命过程监管,重点整治城市重型柴油车、营运汽油车、工程机械厂、老旧汽车等高排放车辆监管;
[0011]进一步的,通过强化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机制,提升对营运车辆强制报废的有效管理和监控,加速高排放车辆淘汰进程,
[0012]进一步的,所述基础信息库主要包括车辆信息、车型信息、车主信息等基础信息,检测业务数据库主要包含遥感检测业务数据、移动式路检业务数据、黑烟车业务数据、车辆环检业务数据、重型柴油车在线监控数据、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油气回收监控数据以及超标车辆管理数据等,系统库主要包括用户信息、权限信息、日志信息、配置项、系统监控信息等。
[0013]进一步的,所述数据存储采取分布式数据存储,并结合实际业务,将业务表和统计表分离,最大化提高系统效率,对于检测结果查询、检测报告发放等需要实时响应的业务,对其所需数据表按时间进行拆分,以保证检测结果打印等操作所访问的数据表记录数量保持在很小的数量级,而对应日常管理业务所需的各种统计汇总则对应的数据量保持在能保证系统效率的数量级上,超出上述两类操作范围的应用则对应历史数据表,存储剩余的全部数据,
[0014]进一步的,由于数据库的特点决定了不可能对所有字段进行完全加密,因此除了数据库系统本身的用户管理及数据加密功能外,可对关键字段进行加密存储,在数据审核时应对加密字段解密后与明文字段进行比对,两者吻合才证明数据的真实与安全。
[0015]综上所述,本专利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6]该专利技术构建移动源污染防治体系的重要一环,能够对机动车开展全天候、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排放监控,提升对于尾气排放的控制力度和治理效率低,形成“监管

治理

评估”的一套针对移动源排放治理的闭环政策控制系统,可以更好地对动态的车辆尾气污染进行高效稳定的控制。
具体实施方式
[0017]下面将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专利技术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专利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
[0018]本专利技术较优实施例中一种移动源一体化排放监测系统,包括监管模块、违规处理模块和数据库管理模块,形成“监管

治理

评估”的一套针对移动源排放治理的闭环政策控制系统,所述违规处理模块将抓拍到的黑烟车、超标车辆信息上传到机动车污染监控中心,检测科提取监控中心数据,整理路检及群众举报车辆信息,形成黑烟车、超标车辆信息库,通过摄像装置查证车辆信息以及预留车主联系方式,下达机动车检测通知书,所述数据库管理模块分为四个部分:基础信息库、实时检测业务库、历史检测业务库以及系统库,
[0019]所述违规处理模块包括遥感监测、定期排放检验、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监控、路检路查与入户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油气回收在线监控以及I/M闭环管理等业务,由于机动车污染控制通过上述监控设备来对车辆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应的将违规排放的车
辆与车进行对应并且记录。
[0020]所述违规处理模块通知车主15工作日内到环检机构进行复检,经检测,合格的在信息库中取消,不合格的责令车主到维修企业维修,并限期15工作日内重新复检,处置方法同上,超期不进行复检的车辆,加入黑名单,对于车主联系方式无效,无法联系上的车辆,30日内未自行到检测机构复检的,通过公告并锁定到黑名单,黑名单共享给系统,对相应车辆进行处罚,
[0021]所述违规处理模块通过在用车监测数据库对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同时通过黑烟车、超标车辆信息反查排放检验机构,确保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检测数据真实有效,实施检验全过程在线监控,提高检验机构的规范化运营水平;
[0022]通过强化路检抽查等车辆生命过程监管,重点整治城市重型柴油车、营运汽油车、工程机械厂、老旧汽车等高排放车辆监管;
[0023]通过强化老旧机动车强制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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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移动源一体化排放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监管模块、违规处理模块和数据库管理模块,所述违规处理模块将通过检测系统来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行为进行记录,摄像装置查证车辆信息以及预留车主联系方式,下达机动车检测通知书,所述数据库管理模块分为四个部分:基础信息库、实时检测业务库、历史检测业务库以及系统库,所述违规处理模块包括遥感监测、定期排放检验、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监控、路检路查与入户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由于机动车污染控制通过上述监控设备来对车辆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应的将违规排放的车辆与车进行对应并且记录。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移动源一体化排放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违规处理模块抓拍到的黑烟车、超标车辆信息上传到机动车污染监控中心,检测科提取监控中心数据,整理路检及群众举报车辆信息,形成黑烟车、超标车辆信息库。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移动源一体化排放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违规处理模块通过上述的黑烟车、超标车辆信息库,通过通知车主15工作日内到环检机构进行复检,经检测,合格的在信息库中取消,不合格的责令车主到维修企业维修,并限期15工作日内重新复检,处置方法同上,超期不进行复检的车辆,加入黑名单,对于车主联系方式无效,无法联系上的车辆,30日内未自行到检测机构复检的,通过公告并锁定到黑名单,黑名单共享给系统,对相应车辆进行处罚。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移动源一体化排放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违规处理模块通过在用车监测数据库对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同时通过黑烟车、超标车辆信息反查排放检验机构,确保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检测数据真实有效,实施检验全过程在线监控...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汪诚陈庆华
申请(专利权)人:安徽自贸区天地人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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