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动工具系统及其电池包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电动工具系统及其电池包。
技术介绍
[0002]基于便携性的使用需求,当前越来越多的电动工具采用电池包作为动力来源。
[0003]现有的用于为电动工具供电的电池包多采用圆柱型锂电芯,采用多个圆柱型锂电芯串并联的连接以保证足够的电能输出以提高电动工具的续航能力。例如一个圆柱型锂电芯的输出电压是大约3.6V,则输出电压为18V的电池包串联的锂电芯的最大数量是5。
[0004]但是,随着电池技术的发展,更高输出电压,较低阻抗化学组成和构造形式的电池包的产生可能产生与现有的电动工具兼容问题。当电池包的内阻降低时,所述电池包可以向电动工具提供实质上更高的电流。当电流提高超过电动工具电机以及其电子元器件的期望或设计限制时,可能将导致电动工具烧毁或进入过流保护而无法使用。
技术实现思路
[0005]为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工具系统及其电池包,能够提高电池包的兼容性,拓展电池包的使用场景。
[0006]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专利技术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0007]一种电动工具系统,包括:电动工具,具有工具接口和电机;可充电电池包,具有电池包接口和电芯组件;第一可充电电池包,包括若干第一可充电电芯,所述第一可充电电芯为圆柱形;第二可充电电池包,包括若干与所述第一可充电电芯形状不同的第二可充电电芯;所述电动工具可使用所述第一可充电电池包或第二可充电电池包进行供电;其中,所述第一可充电电池包具有能与所述工具接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电动工具系统,包括:电动工具,具有工具接口和电机;可充电电池包,具有电池包接口和电芯组件;第一可充电电池包,包括若干第一可充电电芯,所述第一可充电电芯为圆柱形;第二可充电电池包,包括若干与所述第一可充电电芯形状不同的第二可充电电芯;所述电动工具可使用所述第一可充电电池包或第二可充电电池包进行供电;其中,所述第一可充电电池包具有能与所述工具接口适配的第一接口和第一电特性,所述第二可充电电池包具有能与所述工具接口适配的第二接口,所述第一接口与所述第二接口具有基本相同的接口形状,所述第二可充电电芯的内阻小于所述第一可充电电芯的内阻。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可充电电池包具有与所述第一可充电电池包第一电特性不同的第二电特性。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电特性包括以下电性参数中的至少一种:所述第二可充电电池包的放电电流或满电续航能力。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工具包括:工具识别模块,用于识别所述工具接口接入的第一可充电电池包或第二可充电包中的一种;工具控制模块,还被配置为:接收所述工具识别模块的识别信号;在所述工具接口接入所述第一可充电电池包时,控制所述第一可充电电池包以第一放电电流放电;在所述工具接口接入所述第二可充电电池包时,控制所述第二可充电电池包以不大于所述第一放电电流的第二放电电流放电。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工具包括:工具识别模块,用于识别所述工具接口接入的第一可充电电池包或第二可充电包中的一种;工具控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所述工具识别模块的识别信号;在所述工具接口接入所述第一可充电电池包时,控制所述第一可充电电池包的电能以第一电压输出;在所述工具接口接入所述第二可充电电池包时,控制所述第二可充电电池包的电能以第二电压输出;所述第二电压大于等于所述第一电压。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放电模块,在所述第一可充电电池包作为所述电动工具的电能来源时,所述第一放电模块工作以使所述电动工具具有第一输出性能;第二放电模块,在所述第二可充电电池包作为所述电动工具的电能来源时,所述第二
放电模块工作以使所述电动工具具有与所述第一输出性能不同的第二输出性能。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工具还包括:功率限制模块,连接在所述工具接口和所述电机之间;在所述工具接口接入所述第二可充电电池包时所述功率限制模块工作以限制所述第二可充电电池包的输出电流。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识别模块包括传感器。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可充电电池包包括:功率限制模块,至少与所述第一可充电电芯中的一个串联,所述功率限制模块用于限制所述第二可充电电池包的输出功率或电流之一。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功率限制模块包括半导体器件。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可充电电池包包括多个片状电芯,所述多个片状电芯层叠排布。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可充电电池包的能量密度的取值范围为大于200Wh/kg。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可充电电池至少具有100A的放电能力。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可充电电池包以10C倍率放电,温升小于45℃。15.一种可充电电池包,包括:电池包接口,用于接入电动工具;电芯组件,包括多个串联连接的可充电电芯,所述可充电...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董志军,
申请(专利权)人: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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