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拍摄控制方法及终端技术

技术编号:32657509 阅读:30 留言:0更新日期:2022-03-17 11:06
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拍摄控制方法及终端,涉及终端技术领域,即使用户忘记点击录像的取景界面中的开始录制按钮,终端也可以录制视频,提高了终端的人机交互性能。具体方案为:终端显示不是录像的取景界面的第一界面;终端接收用户对第一界面的第一操作;响应于第一操作,显示录像的取景界面(即第二界面),并开始录制第一视频,缓存录制的第一视频;如果终端检测到第二操作,响应于检测到第二操作,终端停止录制视频,并显示用于提示用户确认是否保存第一视频的第三界面;根据用户在第三界面的选择操作,保存或者删除第一视频。其中,上述第二界面包括开始录制按钮。该开始录制按钮用于触发终端开始录制视频。用于触发终端开始录制视频。用于触发终端开始录制视频。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拍摄控制方法及终端


[0001]本申请实施例涉及终端
,尤其涉及一种拍摄控制方法及终端。

技术介绍

[0002]现有的手机一般具有拍照功能,越来越来的人使用手机拍摄照片和视频来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例如,用户可以通过点击手机桌面上的“相机”应用图标,以指示手机打开摄像头并显示取景界面。
[0003]一般而言,手机响应于用户对“相机”应用图标的点击操作,可以显示拍照的取景界面。当用户想要使用手机录制视频时,则可以触发手机显示录像的取景界面。
[0004]例如,图1中的(a)示出了手机100拍照的取景界面101。手机100响应于用户对取景界面101中的“录像”选项102的点击操作,可以显示如图1中的(b)所示的录像的取景界面103。
[0005]或者,手机响应于用户对“相机”应用图标的点击操作,可以直接显示用于录像的取景界面。例如,手机响应于用户对“相机”应用图标的点击操作,可以直接显示图1中的(b)所示的取景界面103。
[0006]其中,手机100显示图1中的(b)所示的录像的取景界面103后,手机100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拍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终端显示第一界面,所述第一界面不是录像的取景界面;所述终端接收用户对所述第一界面的第一操作;响应于所述第一操作,所述终端显示第二界面,并开始录制第一视频,缓存录制的第一视频,所述第二界面是录像的取景界面,所述第二界面包括录制按钮,所述录制按钮用于控制视频录制;如果所述终端检测到用户的第二操作,响应于检测到所述第二操作,所述终端停止录制视频。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录制按钮为开始录制按钮,所述开始录制按钮用于触发终端开始录制视频。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拍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开始录制第一视频,缓存录制的第一视频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如果所述终端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接收到用户对所述开始录制按钮的点击操作,响应于用户对所述开始录制按钮的点击操作,所述终端停止录制所述第一视频,并开始录制第二视频,缓存录制的所述第二视频;所述第二预设时间是从所述终端录制所述第一视频开始的一个预设时间段。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响应于检测到所述第二操作,所述终端显示第三界面,所述第三界面用于提示用户确认是否保存所述第一视频;所述终端根据用户在所述第三界面的选择操作,保存或者删除所述第一视频。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拍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开始录制第一视频,缓存录制的第一视频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如果所述终端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没有接收到用户的操作,或者所述终端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接收到用户的操作,且接收到的操作为第三操作,所述终端继续录制所述第一视频;其中,所述第二预设时间是从所述终端录制所述第一视频开始的一个预设时间段;所述第三操作与用户对所述开始录制按钮的点击操作不同,所述第三操作与所述第二操作不同。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拍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开始录制第一视频,缓存录制的第一视频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如果所述终端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没有接收到用户的操作,或者所述终端在第二预设时间内接收到用户的操作,且接收到的操作为第三操作,所述终端判断所述终端被用户手持的状态是否发生了符合预设条件的变化;所述第二预设时间是从所述终端录制所述第一视频开始的一个预设时间段;所述第三操作与用户对所述开始录制按钮的点击操作不同,所述第三操作与所述第二操作不同;如果所述终端被用户手持的状态发生了符合所述预设条件的变化,所述终端检测所述终端被用户手持的状态是否保持在预设范围内;如果所述终端被用户手持的状态保持在所述预设范围内,所述终端继续录制所述第一视频。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拍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如果所述终端被用户手持的状态没有保持在所述预设范围内,所述终端停止录制所述第一视频,并显示所述第三界面;所述终端根据用户在所述第三界面的选择操作,保存或者删除所述第一视频。8.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拍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终端继续录制所述第一视频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第二预设时间之后,如果所述终端接收到用户对所述开始录制按钮的点击操作,所述终端停止录制所述第一视频,并显...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陈晓晓陈浩李兵
申请(专利权)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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