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记录电池工作信息的方法、电池及其电子产品与充电器
本专利技术涉及电学领域,尤其涉及电学领域中记录电池工作信息的技术。
技术介绍
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电子产品应用于人们的工作与生活中,如便携式电脑、数码相机、手机、便携式光碟机等一些消费性电子产品。这些电子产品中,一些既能以通用电源网(如220伏、110伏等电源网)作为供电源,也能以电池作为供电源,如便携式电脑、便携式光碟机等;有一些只能以电池作为供电源,如手机等。但通常而言,为携带或使用方便,许多电子产品都配置电池,而这类电池一般为可循环充放电的充电式电池。但配置这类充电式电池的电子产品可能会存在一以下的问题:1、充电式电池具有使用寿命限制,当达到使用寿命后电池的容量会下降,对此,则表现为电子产品的使用和待机时间缩短。2、用户的使用习惯也可能会影响到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和待机时间,如手机:如果用户电话较多或经常查看手机的屏幕或手机经常处于信号较差的环境,则会缩短手机的待机时间。对生产厂家而言,是难以掌握用户的真正使用习惯,生产厂家一般在实验室中测量到的电子产品使用时间和待机时间与实际用户的实际使用情况存在较大 ...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电子产品,主要包括主机及与主机相连的充电式电池,其特征在于:主机内或充电式电池内包括至少一个用于记录充电式电池工作信息的记录器。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电子产品,主要包括主机及与主机相连的充电式电池,其特征在于:主机内或充电式电池内包括至少一个用于记录充电式电池工作信息的记录器。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记录器为用于记录充电次数的记录器,所述充电式电池每进行一次充电,该记录充电次数的记录器的数值累加1;或,该记录器为用于记录充电时长的记录器,所述充电式电池每进行一次充电,该记录充电时长的记录器的数值从充电开始到充电结束随时间增加。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记录充电式电池工作信息的记录器至少两个,其中一个为用于记录充电次数的记录器,另一个为用于记录充电时长的记录器,所述充电式电池每进行一次充电,该记录充电次数的记录器的数值累加1,该记录充电时长的记录器的数值从充电开始到充电结束随时间增加。4.如权利要求1、2或3任一项所述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记录充电式电池工作信息的记录器设置于主机的CPU或存储器内。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在该CPU或存储器内还设置循环队列,该循环队列包括记录充电式电池的相关事件的编号,每一种事件都被编为独立的编号;或,该CPU或存储器内还包括记录充电式电池的相关事件的记录器,该记录相关事件的记录器个数与相关事件一一对应;相关事件包括以下至少一个:插入充电器、充电启动、充电终止、工作开始、工作结束、背光灯点亮、背光灯熄灭、充电式电池欠压告警、充电式电池欠压关机。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循环队列还记录相关事件发生时的环境状态,该环境状态包括以下至少一个:温度、电池电压、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日期。-->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充电式电池设置有用于身份鉴别的电子标签,以仅使电子标签对应的记录充电式电池工作信息的记录器记录信息。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电子标签包括一固定的序列号,该序列号包括其对应充电式电池的出厂日期、类型、身份标号的至少一个。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充电式电池工作信息的记录器将其累加的数值存储于其本身;或,所述记录充电式电池工作信息的记录器将其累加的数值传输给该CPU或存储器。10.如权利要求1、2或3任一项所述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记录充电式电池工作信息的记录器设置于充电式电池内的非易失性存储器内。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在非易失性存储器内还设置循环队列,该循环队列包括记录充电式电池的相关事件的编号,每一种事件都被编为独立的编号;或,该非易失性存储器内还包括记录充电式电池的相关事件的记录器,该记录相关事件的记录器个数与相关事件一一对应;相关事件包括以下至少一个:插入充电器、充电启动、充电终止、工作开始、工作结束、背光灯点亮、背光灯熄灭、充电式电池欠压告警、充电式电池欠压关机。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该循环队列还记录相关事件发生时的环境状态,该环境状态包括以下至少一个:温度、电池电压、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日期。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子产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充电式电池工作信息的记录器将其累加的数值存储于其本身;或,该记录充电式电池工作信息的记录器将其累加的数值存储于非易失性存储器内。14.一种充电式电池,该充电式电池包括电池本体及与电池本体相连的电源接口,其特征在于:电池本体内包括至少一个用于记录充电式电池工作-->信息的记录器。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充电式电池,其特征在于:该记录器设置于电池本体内的非易失性存储器中。16.如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充电式电池,其特征在于:该记录器为用于记录充电次数的记录器,所述充电式电池每进行一次充电,该记录充电次数的记录器的数值累加1;或,该记录器为用于记录充电时长的记录器,所述充电式电池每进行一次充电,该记录充电时长的记录器的数值从充电开始到充电结束随时间增加。17.如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充电式电池,其特征在于:该记录充电式电池工作信息的记录器至少两个,其中一个为用于记录充电次数的记录器,另一个为用于记录充电时长的记录器,所述充电式电池每进行一次充电,该记录充电次数的记录器的数值累加1,该记录充电时长的记录器的数值从充电开始到充电结束随时间增加。18.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充电式电池,其特征在于:在非易失性存储器内还设置循环队列,该循环队列包括记录充电式电池的相关事件的编号,每一种事件都被编为独立的编号;或,该非易失性存储器内还包括记录充电式电池的相关事件的记录器,该记录相关事件的记录器个数与相关事件一一对应;相关事件包括以下至少一个:...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小龙,
申请(专利权)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94[中国|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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