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31147555 阅读:12 留言:0更新日期:2021-12-01 21:02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开一种执法记录仪,其中,执法记录仪包括;壳体,壳体外壁开设有固定槽,固定槽用以供支架连接,以将执法记录仪固定于支架;麦克风,麦克风设于壳体;摄像头,摄像头设于壳体;以及,显示屏,显示屏设于壳体,且显示屏与摄像头电连接。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技术方案有效提高了执法记录仪固定于支架上的稳定性。高了执法记录仪固定于支架上的稳定性。高了执法记录仪固定于支架上的稳定性。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执法记录仪


[0001]本技术涉及警务设备
,特别涉及一种执法记录仪。

技术介绍

[0002]执法记录仪是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能够对执法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便于执法人员在各种环境中执法使用。而执法记录仪通常需要固定安装在支架上,为使其能稳定地获取到清晰的图像,亟需实现执法记录仪与支架的稳定固定。

技术实现思路

[0003]本技术的主要目的是提出一种执法记录仪,旨在提高执法记录仪固定于支架上的稳定性。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提出的执法记录仪,包括;
[0005]壳体,所述壳体外壁开设有固定槽,所述固定槽用以供支架连接,以将所述执法记录仪固定于所述支架;
[0006]麦克风,所述麦克风设于所述壳体;
[0007]摄像头,所述摄像头设于所述壳体;以及,
[0008]显示屏,所述显示屏设于所述壳体,且所述显示屏与所述摄像头电连接。
[0009]可选地,所述壳体的侧壁凸设有固定部,所述固定槽位于所述固定部。
[0010]可选地,,所述固定部为两个,两所述固定部分别设于所述壳体的相对两侧。
[0011]可选地,所述固定槽为两个,包括第一固定槽和第二固定槽,所述第一固定槽设于所述壳体外壁,所述第二固定槽设于所述第一固定槽的槽底。
[0012]可选地,所述第二固定槽为多个,多个所述第二固定槽沿所述第一固定槽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
[0013]可选地,所述摄像头和所述显示屏分别设于所述壳体的相对两侧。
[0014]可选地,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与所述摄像头电连接的拍照键,所述拍照键设于所述壳体;和/或,
[0015]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与所述摄像头电连接的录像键,所述录像键设于所述壳体;和/或,
[0016]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与所述摄像头和所述显示屏均电连接的开/关机键,所述开/关机键设于所述壳体。
[0017]可选地,所述执法记录仪还设有无线通信模块,所述无线通信模块设于所述壳体内,用以与外部终端通信连接。
[0018]可选地,所述无线通信模块为WiFi模块。
[0019]可选地,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设于所述壳体内的电池模块,所述电池模块与所述摄像头和所述显示屏均电连接,用以为所述摄像头和所述显示屏供电;和/或,
[0020]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设于所述壳体内的存储模块,所述存储模块与所述摄像头和所述显示屏均电连接,用以储存所述摄像头所拍摄的图像,并在所述显示屏上显示所述图像;和/或,
[0021]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红外夜视模块,所述红外夜视模块设于所述摄像头;和/或,
[0022]所述壳体还开设有TF卡插槽;和/或,
[0023]所述壳体还开设有耳机孔;和/或,
[0024]所述壳体还开设有USB接口。
[0025]本技术技术方案麦克风、摄像头和显示屏均设于壳体上,麦克风用于录制执法记录仪周侧环境中的音频,摄像头用于采集执法记录仪周侧的环境图像,显示屏用于显示摄像头所采集的图像内容,以及显示执法记录仪的工作模式,通过在壳体的外壁开设用以配合支架固定的固定槽,从而有效提高执法记录仪固定于支架上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002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示出的结构获得其他的附图。
[0027]图1为本技术执法记录仪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28]图2为本技术执法记录仪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29]附图标号说明:
[0030]标号名称标号名称10壳体20摄像头11第一固定槽30显示屏12第二固定槽40拍照键13固定部41录像键43耳机孔42开/关机键44USB接口45TF卡插槽
[0031]本技术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0032]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0033]需要说明,若本技术实施例中有涉及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
……
),则该方向性指示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0034]另外,若本技术实施例中有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则该“第一”、“第
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若全文中出现的“和/或”的含义为,包括三个并列的方案,以“A和/或B”为例,包括A方案,或B方案,或A和B同时满足的方案。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技术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0035]本技术提出一种执法记录仪。
[0036]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如图1和图2所示,该执法记录仪包括;
[0037]壳体10,所述壳体10外壁开设有固定槽,所述固定槽用以供支架连接,以将所述执法记录仪固定于所述支架;
[0038]麦克风,所述麦克风设于所述壳体10;
[0039]摄像头20,所述摄像头20设于所述壳体10;以及,
[0040]显示屏30,所述显示屏30设于所述壳体10,且所述显示屏30与所述摄像头20电连接。
[0041]在本实施例中,壳体10为执法记录仪的外壳,用以保护执法记录仪的其他部件以及为执法记录仪的其他部件提供安装空间,其外壁开设有固定槽,用以配合支架夹持,以将执法记录仪固定于支架上。
[0042]麦克风设于壳体10,用以识别执法记录仪周侧环境中的音频,并进行录制;摄像头20用于采集执法记录仪周侧的环境图像;显示屏30设于壳体10,并与摄像头20电连接,用于显示摄像头20所采集的图像内容,以及显示执法记录仪的工作模式。
[0043]本技术技术方案麦克风、摄像头20和显示屏30均设于壳体10上,麦克风用于录制执法记录仪周侧环境中的音频,摄像头20用于采集执法记录仪周侧的环境图像,显示屏30用于显示摄像头20所采集的图像内容,以及显示执法记录仪的工作模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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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外壁开设有固定槽,所述固定槽用以供支架连接,以将所述执法记录仪固定于所述支架;麦克风,所述麦克风设于所述壳体;摄像头,所述摄像头设于所述壳体;以及,显示屏,所述显示屏设于所述壳体,且所述显示屏与所述摄像头电连接。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侧壁凸设有固定部,所述固定槽位于所述固定部。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为两个,两所述固定部分别设于所述壳体的相对两侧。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槽为两个,包括第一固定槽和第二固定槽,所述第一固定槽设于所述壳体外壁,所述第二固定槽设于所述第一固定槽的槽底。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槽为多个,多个所述第二固定槽沿所述第一固定槽的长度方向间隔设置。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和所述显示屏分别设于所述壳体的相对两侧。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与所述摄像头电连接的拍照键,所述拍...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洪贵
申请(专利权)人:深圳中盾联投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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