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照明装置及工作台
[0001]本技术涉及照明的
,尤其涉及一种照明装置及具备该照明装置的工作台。
技术介绍
[0002]现有的桌上照明装置均处于使用者目平视位置或使用者目平视位置以上,这种照明在使用者使用时容易在无意的情况下直视光源,容易用眼疲劳或造成伤害。另一方面,这种照明装置容易影响桌面上其他的例如显示器等显示设备的显示。
技术实现思路
[0003]有鉴于此,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照明装置及具备该照明装置的工作台,该工作台是一种置于工作平面/桌平面上的工作台,尤其是一种桌上桌。
[000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0005]一种照明装置,其中,所述照明装置设于使用者的目平视以下的位置,所述照明装置包括:基板、设于所述基板上的发光单元、以及覆盖所述发光单元的折射透镜;
[0006]所述折射透镜具备朝向所述发光单元的的内切面和朝向所述发光单元的照射区域的外切面,所述内切面与所述发光单元所在的平面之间呈一夹角;
[0007]所述折射透镜的外切面上设有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设于使用者的目平视以下的位置,所述照明装置包括:基板、设于所述基板上的发光单元、以及覆盖所述发光单元的折射透镜;所述折射透镜具备朝向所述发光单元的内切面和朝向所述发光单元的照射区域的外切面,所述内切面与所述发光单元所在的平面之间呈一夹角;所述折射透镜的外切面上设有漫散射透镜。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射透镜的外切面的上端和下端均向外延伸形成第一条状结构,两所述第一条状结构的端面分别形成一第一支撑面。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两所述第一条状结构之间形成一透镜槽,所述漫散射透镜设于所述透镜槽内。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射透镜的内切面的上端或下端中的一个向内延伸形成第二条状结构,所述第二条状结构的端面形成一第二支撑面。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射透镜的内切面的上端或下端中的另一个形成一第三支撑面,所述第三支撑面与所述第二支撑面处于同一平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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