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组织共享系统及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9792644 阅读:11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8-24 18:12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基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组织共享系统及方法,属于信息共享技术领域。该共享系统包括组织共享云平台,以及与组织共享云平台分别独立对接的若干生产企业用户端、若干中间商用户端、若干下游商用户端,组织共享云平台还包括有收益优化算法模块;所述生产企业用户端、中间商用户端、下游商用户端均设置有注册模块、收益共享契约签订模块、共享信息输入模块、收益比较模块;主产地供应链企业包括生产企业、中间商和下游商。该方法建立该方法建立一种主产地供应链企业共享云平台,突破企业管理系统的组织边界,将上下游企业链接起来,并通过收益优化算法模块进行科学计算,从而提升各方的收益和整体的经济效益。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基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组织共享系统及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信息共享
,具体涉及一种基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组织共享系统及方法。
技术介绍
主产地是指某种资源产量最丰富的地区,目前,相当多的欠发达地区虽然具有丰富的初始资源,但资源的加工和利用处于粗放型。主产地众多资源型产品产业处于产业链的上游,根据价值链“微笑曲线”理论,一般而言产品的附加值不高。利用主产地资源禀赋,从微笑曲线理论角度可以进行产业链延伸,吸引上下游企业或本土既有企业本身开拓上下游价值活动,进行产业链整合,促进产业集群和产业发展,从而提高主产地的整体经济效益,目前,我国很多地区都在进行这种尝试。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通过物联网信息化促进供应链物流一体化,链接上下游形成新型产业链组织,已经成为新的趋势。传统经典的组织结构主要是从企业内部角度出来探讨,随着对企业边界相关理论的不断创新推出,目前大多认同虚拟组织理论、企业外包等相关组织管理理论;然而,从产业链角度探讨产业链之间企业相互构成的组织结构,目前主要从上下游一体化角度来研究,较少考虑价值环节的垂直提升,未见这两者有机结合的新型产业链组织结构的明确研究成果。因此,如何建立基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组织共享系统及方法,从而使主产地供应链企业各方的利益更大化,从而提成整体经济效益,是目前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目的在于: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基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组织共享系统及方法,该方法建立一种主产地供应链企业共享云平台,突破企业管理系统的组织边界,将上下游企业链接起来,并通过收益优化算法模块进行科学计算,从而提升各方的收益和整体的经济效益。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基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组织共享系统,该共享系统包括组织共享云平台,以及与组织共享云平台分别独立对接的若干生产企业用户端、若干中间商用户端、若干下游商用户端,组织共享云平台还包括有收益优化算法模块;所述生产企业用户端、中间商用户端、下游商用户端均设置有注册模块、收益共享契约签订模块、共享信息输入模块、收益比较模块;主产地供应链企业包括生产企业、中间商和下游商;所述注册模块用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进行分类注册;所述收益共享契约签订模块用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之间签订契约;共享信息输入模块用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输入相关的成本、价格数据;收益比较模块用于向主产地供应链企业展示非共享模式下和收益共享契约模式下的收益区别;所述组织共享云平台用于储存和共享各用户端上传的数据并进行数据加密;所述收益优化算法模块用于根据主产地供应链企业共享的数据计算出非共享模式下生产企业、中间商、下游商各方的收益,收益共享契约下生产企业、中间商、下游商各方的收益,并通过收益比较模块展示给各方。本专利技术还提供一种基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组织共享方法,利用上述的共享系统,包括以下步骤:(1)构建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组织模型架构,由生产企业、中间商和下游商组成;(2)数据采集:所述生产企业用户端通过共享信息输入模块向组织共享云平台提供生产单位产品的成本Cm、非共享模式下生产企业向供应链中中间商提供的单位产品的批发价格收益共享契约下生产企业向供应链中中间商提供的单位产品的批发价格所述中间商用户端通过共享信息输入模块向组织共享云平台提供单位产品的库存成本Cd1、从生产企业处获得单位产品的运输成本Cd2、非共享模式下中间商向供应链中下游商提供的单位产品的批发价格收益共享契约下中间商向供应链中下游商提供的单位产品的批发价格所述下游商用户端通过共享信息输入模块向组织共享云平台提供产品的订购量Q、单位产品的库存成本Cr1、从中间商处获得单位产品的运输成本Cr2、单位产品转化为终端产品的销售价格p、下游商的期望产品销售量S(Q);所述组织共享云平台储存和共享各用户端上传的数据并进行数据加密;(4)收益计算:所述收益优化算法模块根据生产企业、中间商、下游商共享的数据计算出非共享模式下生产企业、中间商、下游商各方的收益,收益共享契约下生产企业、中间商、下游商各方的收益,并通过收益比较模块展示给各方;(5)收益共享契约正式签订;主产地供应链企业按照契约的价格、订购量Q和约定的收益分配比例进行线下产品交易。本专利技术中,进一步地,所述非共享模式下生产企业、中间商、下游商各方的收益通过下述公式计算生产企业利润中间商的利润下游商的利润本专利技术中,进一步地,所述收益共享契约下模式下生产企业、中间商、下游商各方的收益通过下述方法进行计算:设主产地供应链各个成员之间互相达成收益共享契约,下游商从中间商那里以较低的批发价格购入白糖,并承诺以(1-ψ2)比例的收益作为回报中间商,下游商保留收益的ψ2比例;而中间商从白糖生产企业那里以批发价格获得白糖,并以(1-ψ1)比例的收益作为回报白糖生产企业;此时,下游商、中间商、白糖生产企业的利润分别为:下游商的利润中间商的利润生产企业利润本专利技术中,进一步地,所述收益共享契约签订模块包括预设模块和正式签约模块,所述主产地供应链各个成员通过预设模块输入预想的收益分配比例,所述主产地供应链各个成员通过正式签约模块约定最终收益共享契约,确定p、Q、ψ1和ψ2的值。本专利技术中,进一步地,所述收益优化算法模块还计算非共享模式下和收益共享契约下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总体收益,并推送最佳收益方案。本专利技术中,进一步地,所述数据加密利用属性加密(KP-ABE)算法将企业信息通过密钥进行加密,并基于Shamir门限方案来保护进行数据加密的密钥。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是:1、本专利技术提供一种基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组织共享系统及方法,该方法建立一种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组织模型架构,由生产企业、中间商和下游商组成,突破企业管理系统的组织边界,通过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社会化的供应链协作,并设置收益优化算法模块,计算非共享模式下和收益共享契约下模式下生产企业、中间商、下游商各方的收益,并计算非共享模式下和收益共享契约下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总体收益,并推送最佳收益方案;使企业更好地了解供应链上各方的信息,通过信息共享使各方实现利益的最优化,并提升整体经济效益。2、本专利技术中的供应链共享云平台还采用属性加密(KP-ABE)算法对各企业上传的数据进行数据加密,基于Shamir门限方案来保护进行数据加密的密钥,并对各企业进行权限管理,从而使得共享的信息安全性能到保证,增加企业参与到供应链共享云平台的积极性。附图说明图1是本专利技术中建立协作管理系统的结构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了更清楚地表达本专利技术,以下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专利技术作进一步说明。一种基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组织共享系统,该共享系统包括组织共享云平台,以及与组织共享云平台分别独立对接的若干生产企业用户端、若干中间商用户端、若干下游商用户端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基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组织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共享系统包括组织共享云平台,以及与组织共享云平台分别独立对接的若干生产企业用户端、若干中间商用户端、若干下游商用户端,组织共享云平台还包括有收益优化算法模块;所述生产企业用户端、中间商用户端、下游商用户端均设置有注册模块、收益共享契约签订模块、共享信息输入模块、收益比较模块;主产地供应链企业包括生产企业、中间商和下游商;/n所述注册模块用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进行分类注册;所述收益共享契约签订模块用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之间签订契约;共享信息输入模块用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输入相关的成本、价格数据;收益比较模块用于向主产地供应链企业展示非共享模式下和收益共享契约模式下的收益区别;/n所述组织共享云平台用于储存和共享各用户端上传的数据并进行数据加密;/n所述收益优化算法模块用于根据主产地供应链企业共享的数据计算出非共享模式下生产企业、中间商、下游商各方的收益,收益共享契约下生产企业、中间商、下游商各方的收益,并通过收益比较模块展示给各方。/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组织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共享系统包括组织共享云平台,以及与组织共享云平台分别独立对接的若干生产企业用户端、若干中间商用户端、若干下游商用户端,组织共享云平台还包括有收益优化算法模块;所述生产企业用户端、中间商用户端、下游商用户端均设置有注册模块、收益共享契约签订模块、共享信息输入模块、收益比较模块;主产地供应链企业包括生产企业、中间商和下游商;
所述注册模块用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进行分类注册;所述收益共享契约签订模块用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之间签订契约;共享信息输入模块用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输入相关的成本、价格数据;收益比较模块用于向主产地供应链企业展示非共享模式下和收益共享契约模式下的收益区别;
所述组织共享云平台用于储存和共享各用户端上传的数据并进行数据加密;
所述收益优化算法模块用于根据主产地供应链企业共享的数据计算出非共享模式下生产企业、中间商、下游商各方的收益,收益共享契约下生产企业、中间商、下游商各方的收益,并通过收益比较模块展示给各方。


2.一种基于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组织共享方法,利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构建主产地供应链企业的组织模型架构,由生产企业、中间商和下游商组成;
(2)数据采集:所述生产企业用户端通过共享信息输入模块向组织共享云平台提供生产单位产品的成本Cm、非共享模式下生产企业向供应链中中间商提供的单位产品的批发价格收益共享契约下生产企业向供应链中中间商提供的单位产品的批发价格
所述中间商用户端通过共享信息输入模块向组织共享云平台提供单位产品的库存成本Cd1、从生产企业处获得单位产品的运输成本Cd2、非共享模式下中间商向供应链中下游商提供的单位产品的批发价格收益共享契约下中间商向供应链中下游商提供的单位产品的批发价格
所述下游商用户端通过共享信息输入模块向组织共享云平台提供产品的订购量Q、单位产品的库存成本Cr1、从中间商处获得单位产品的运输成本Cr2、单位产品转化为终端产品的销售价格p、下游商的期望产品销售量S(Q);
所述组织共享云平台储存和共享各用户端上传的数据并进行数据加...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田力军
申请(专利权)人:南宁师范大学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西;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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