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室内照明系统、使其动作的方法及存储介质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9656876 阅读:9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8-13 21:34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车室内照明系统、使其动作的方法及存储介质。车室内照明系统具有:外侧视线引导部,在车室内相对于车辆用座椅设置于车辆前方侧且车辆宽度方向外侧,并且通过外侧照明装置工作而变得比周围亮;控制部,通过检知就座于所述车辆用座椅的乘员对操作部的操作,或者通过检知就座于所述车辆用座椅的乘员的状态,来判定所述乘员相对于车室内的其他乘员的关心的有无,并且在判定为没有关心的情况下使所述外侧照明装置工作而使所述外侧视线引导部变亮。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车室内照明系统、使其动作的方法及存储介质关联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在35USC119下基于2020年2月7日提交的日本专利申请No.2020-020145并要求其优先权,其公开内容通过参照而援引于此。
本公开涉及车室内照明系统、使车室内照明系统动作的方法及存储介质。
技术介绍
在日本特开2016-97780号公报中记载了车辆的相邻的座椅彼此以在接近及离开的方向上以能够旋转的方式连结的车辆用旋转座椅装置。在该车辆用旋转座椅装置中,通过就座者利用座椅旋转构造使座椅向任意的朝向旋转,乘员彼此能够在舒服的环境下度过。然而,在日本特开2016-97780号公报所记载的旋转座椅装置中,需要在旋转的座椅的全部设置座椅旋转构造,在抑制成本及重量的增加的观点上存在改善的余地。
技术实现思路
本公开考虑上述事实,提供能够抑制成本及重量的增加并且乘员彼此能够更舒适地度过的车室内照明系统、使车室内照明系统动作的方法及存储介质。本公开的第一方案是一种车室内照明系统具有:外侧视线引导部,在车室内相对于车辆用座椅设置于车辆前方侧且车辆宽度方向外侧,并且通过外侧照明装置工作而变得比周围亮;及控制部,通过检知就座于所述车辆用座椅的乘员对操作部的操作,或者通过检知就座于所述车辆用座椅的乘员的状态,来判定所述乘员对车室内的其他乘员的关心的有无,并且在判定为没有关心的情况下使所述外侧照明装置工作而使所述外侧视线引导部变亮。在第一方案的车室内照明系统中,在车室内相对于车辆用座椅而在车辆前方侧且车辆宽度方向外侧设置有外侧视线引导部,该外侧视线引导部通过外侧照明装置工作而变得比周围亮。另外,外侧照明装置通过控制部而工作。在此,控制部通过检知就座于车辆用座椅的乘员对操作部的操作,或者通过检知就座于车辆用座椅的乘员的状态,来判定向车室内的其他乘员的关心的有无。另外,控制部在判定为没有向其他乘员的关心的情况下使外侧照明装置工作。并且,通过外侧照明装置工作而外侧视线引导部变得比周围亮,乘员的视线自然朝向车辆宽度方向外侧,车室内的其他乘员不容易进入视野。另外,由于无需在车辆用座椅设置座椅旋转构造等机械地使车辆用座椅旋转的构造,所以与具备座椅旋转构造的构造相比,能够抑制成本及重量的增加。这样,根据第一方案的车室内照明系统,能够抑制成本及重量的增加,并且乘员彼此能够更舒适地度过。在第一方案中,可以是,所述外侧照明装置配设于立柱装饰件的车辆宽度方向外侧及车门装饰件的车辆宽度方向外侧的至少一方,通过所述外侧照明装置工作而所述立柱装饰件及所述车门装饰件的至少一方发光。在上述结构中,通过外侧照明装置工作,立柱装饰件及车门装饰件的至少一方发光而将乘员的视线向车辆宽度方向外侧引导。在此,外侧照明装置配设于立柱装饰件的车辆宽度方向外侧及车门装饰件的车辆宽度方向外侧的至少一方。因而,外侧照明装置不会从乘员目视确认。根据上述结构,能够提高车室内的外观设计性。在第一方案中,可以是,所述外侧照明装置配设于车室内的顶棚部且朝向立柱装饰件及车门装饰件的至少一方,通过所述外侧照明装置工作而使所述立柱装饰件及所述车门装饰件的至少一方变亮。在上述结构中,通过外侧照明装置工作而从顶棚部向立柱装饰件及车门装饰件的至少一方照射光。由此,立柱装饰件及车门装饰件的至少一方变亮,乘员的视线被向车辆宽度方向外侧引导。另外,由于在立柱装饰件的内部及车门装饰件的内部未配设照明装置,所以能够将立柱装饰件及车门装饰件形成得薄。根据上述结构,与在立柱装饰件的车辆宽度方向外侧及车门装饰件的车辆宽度方向外侧配设了外侧照明装置的结构相比,能够广泛活用车室内的空间。本公开的第二方案是一种车室内照明系统具有:内侧视线引导部,在车室内相对于车辆用座椅设置于车辆前方侧且车辆宽度方向内侧,并且通过内侧照明装置工作而变得比周围亮;及控制部,通过检知就座于所述车辆用座椅的乘员对操作部的操作,或者通过检知就座于所述车辆用座椅的乘员的状态,来判定所述乘员对车室内的其他乘员的关心的有无,并且在判定为有关心的情况下使所述内侧照明装置工作而使所述内侧视线引导部变亮。在第二方案的车室内照明系统中,在车室内相对于车辆用座椅而在车辆前方侧且车辆宽度方向内侧设置有内侧视线引导部,该内侧视线引导部通过内侧照明装置工作而变得比周围亮。另外,内侧照明装置通过控制部而工作。在此,控制部通过检知就座于车辆用座椅的乘员对操作部的操作,或者通过检知就座于车辆用座椅的乘员的状态,来判定向车室内的其他乘员的关心的有无。另外,控制部在判定为有向其他乘员的关心的情况下使内侧照明装置工作。并且,通过内侧照明装置工作而内侧视线引导部变得比周围亮,乘员的视线自然朝向车辆宽度方向内侧,即其他乘员就座的方向,能够安排容易取得沟通的空间。另外,由于无需在车辆用座椅设置座椅旋转构造等机械地使车辆用座椅旋转的构造,所以与具备座椅旋转构造的构造相比,能够抑制成本及重量的增加。这样,根据第二方案的车室内照明系统,能够抑制成本及重量的增加,并且乘员彼此能够更舒适地度过。在第二方案中,可以是,所述内侧照明装置配设于前座的扶手的内部及中央控制台的内部的至少一方,通过所述内侧照明装置工作而所述扶手及所述中央控制台的至少一方发光。根据上述结构,能够提高车室内的外观设计性。在上述结构中,通过内侧照明装置工作,扶手及中央控制台的至少一方发光而将乘员的视线向车辆宽度方向内侧引导。在此,内侧照明装置配设于扶手的内部及中央控制台的内部的至少一方。因而,内侧照明装置不会从乘员目视确认。在第二方案中,可以是,所述内侧照明装置配设于车室内的顶棚部且朝向前座的扶手及中央控制台的至少一方,通过所述内侧照明装置工作而使所述扶手及所述中央控制台的至少一方变亮。在上述结构中,通过内侧照明装置工作而从顶棚部向扶手及中央控制台的至少一方照射光,由此,扶手及中央控制台的至少一方变亮。由此,将乘员的视线向车辆宽度方向内侧引导。另外,由于未在扶手及中央控制台配设照明装置,所以能够使扶手及中央控制台紧凑。根据上述结构,与在扶手的内部及中央控制台的内部配设了内侧照明装置的结构相比,能够广泛活用车室内的空间。在第二方案中,可以是,所述内侧照明装置是照亮乘员的手边的读书灯,所述控制部通过变更所述读书灯的照射方向而使扶手及所述中央控制台的至少一方变亮。在上述结构中,通过使读书灯工作而乘员的手边被照亮。另外,在控制部判定为有该乘员对其他乘员的关心的情况下,使读书灯的照射方向变更而使扶手及中央控制台的至少一方变亮,从而将乘员的视线向车辆宽度方向内侧引导。这样,能够利用读书灯来将乘员的视线向车辆宽度方向内侧引导。根据上述结构,无需为了将乘员的视线向车辆宽度方向内侧引导而专用的照明装置。在第一及第二方案中,可以是,所述控制部基于来自推定就座于所述车辆用座椅的乘员的感情的感情推定部的信号来判定向其他乘员的关心的有无。在上述结构中,感情推定部推定就座于车辆用座椅的乘员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车室内照明系统,具有:/n外侧视线引导部,在车室内相对于车辆用座椅设置于车辆前方侧且车辆宽度方向外侧,并且通过外侧照明装置工作而变得比周围亮;及/n控制部,通过检知就座于所述车辆用座椅的乘员对操作部的操作,或者通过检知就座于所述车辆用座椅的乘员的状态,来判定所述乘员对车室内的其他乘员的关心的有无,并且在判定为没有关心的情况下使所述外侧照明装置工作而使所述外侧视线引导部变亮。/n

【技术特征摘要】
20200207 JP 2020-0201451.一种车室内照明系统,具有:
外侧视线引导部,在车室内相对于车辆用座椅设置于车辆前方侧且车辆宽度方向外侧,并且通过外侧照明装置工作而变得比周围亮;及
控制部,通过检知就座于所述车辆用座椅的乘员对操作部的操作,或者通过检知就座于所述车辆用座椅的乘员的状态,来判定所述乘员对车室内的其他乘员的关心的有无,并且在判定为没有关心的情况下使所述外侧照明装置工作而使所述外侧视线引导部变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室内照明系统,
所述外侧照明装置配设于立柱装饰件的车辆宽度方向外侧及车门装饰件的车辆宽度方向外侧的至少一方,
通过所述外侧照明装置工作而所述立柱装饰件及所述车门装饰件的至少一方发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室内照明系统,
所述外侧照明装置配设于车室内的顶棚部且朝向立柱装饰件及车门装饰件的至少一方,通过所述外侧照明装置工作而使所述立柱装饰件及所述车门装饰件的至少一方变亮。


4.一种车室内照明系统,具有:
内侧视线引导部,在车室内相对于车辆用座椅设置于车辆前方侧且车辆宽度方向内侧,并且通过内侧照明装置工作而变得比周围亮;及
控制部,通过检知就座于所述车辆用座椅的乘员对操作部的操作,或者通过检知就座于所述车辆用座椅的乘员的状态,来判定向车室内的其他乘员的关心的有无,并且在判定为有关心的情况下使所述内侧照明装置工作而使所述内侧视线引导部变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室内照明系统,
所述内侧照明装置配设于前座的扶手的内部及中央控制台的内部的至少一方,
通过所述内侧照明装置工作而所述扶手及所述中央控制台的至少一方发光。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室内照明系统,
所述内侧照明装置配设于车室内的顶棚部且朝向前座的扶手及中央控制台的至少一方,通过所述内侧照明装置工作而使所述扶手及所述中央控制台的至少一方变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室内照明系统,
所述内侧照明装置是照亮乘员的手边的读书灯,
所述控制部通过变更所述读书灯的照射方向而使扶手及所述中央控制台的至少一方变亮。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室内照明系统,
所述控制部基于来自推定就座于所述车辆用座椅的乘员的感情的感情推定部的信号来判定向其他乘员的关心的有无。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室内照明系统,
还具备内侧视线引导部,该内侧视线引导部在车室内相对于所述车辆用座椅设置于车辆前方侧且车辆宽度方向内侧,并且通过内侧照明装置工作而变得比周围亮,
所述控制部通过检知就座于所述车辆用座椅的乘员对操作部的操作,或者通过检知就座于所述车辆...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沟端洋志内堀和磨
申请(专利权)人: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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