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组件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9510054 阅读:20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7-30 19:31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电子设备组件,属于消费类电子设备组件技术领域。该电子设备组件包括可穿戴式充电装置及电子设备本体,可穿戴式充电装置包括主体部及与所述主体部连接的手指部;还包括供电元件及输电元件,所述供电元件设置于所述主体部;所述输电元件设置于所述主体部或所述手指部;所述供电元件与所述输电元件电性连接;电子设备本体具有电池及覆盖电池的后壳,后壳上设置有受电元件,电池与受电元件电性连接,受电元件与输电元件抵接并且电性导通。将上述充电装置戴在使用者的手上,使用者在使用电子设备本体的同时可以通过该充电装置方便地为电子设备本体进行充电,不必受到充电线长度的限制。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子设备组件
本申请属于消费类电子设备组件
,具体涉及一种电子设备组件。
技术介绍
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类电子产品的功能越来越强大,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人们对电子产品的使用要求也越来越高。以智能手机为例,用户经常会遇到智能手机在充电的同时需要使用的情况,然而现有技术中对智能手机充电基本都采用充电线进行充电的方式,由于充电线的长度非常有限,因此会限制用户在充电时使用手机的空间自由度,从而降低了用户的使用体验。
技术实现思路
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子设备组件,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电子产品在充电的同时不方便使用的技术问题。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是这样实现的: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组件,所述电子设备组件包括可穿戴式充电装置及电子设备本体;所述可穿戴式充电装置包括:主体部及与所述主体部连接的手指部;供电元件,所述供电元件设置于所述主体部;输电元件,所述输电元件设置于所述主体部或所述手指部;所述供电元件与所述输电元件电性连接;所述电子设备本体具有电池及覆盖所述电池的后壳,所述后壳上设置有受电元件,所述电池与所述受电元件电性连接,所述受电元件与所述输电元件抵接并且电性导通。本申请采用的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将本申请实施例的电子设备组件中的充电装置戴在使用者的手上,使用者在使用电子设备本体的同时可以通过该充电装置方便地为电子设备本体进行充电,不必受到充电线长度的限制,极大地提高了使用者在电子设备本体充电过程中对电子设备本体的使用体验。附图说明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组件中可穿戴式充电装置的部分结构示意图一;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组件中可穿戴式充电装置的部分结构示意图二;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组件中可穿戴式充电装置的部分结构示意图三;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组件的部分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本申请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中“和/或”表示所连接对象的至少其中之一,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及其应用场景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组件进行详细地说明。参照图1-图4所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组件,所述电子设备组件包括可穿戴式充电装置及电子设备本体;所述可穿戴式充电装置包括主体部101及与所述主体部101连接的手指部102;所述可穿戴式充电装置还包括供电元件及输电元件,所述供电元件设置于所述主体部101;所述输电元件设置于所述主体部101或所述手指部102;所述供电元件与所述输电元件电性连接;所述电子设备本体具有电池及覆盖所述电池的后壳201,所述后壳201上设置有受电元件,所述电池与所述受电元件电性连接,所述受电元件与所述输电元件抵接并且电性导通。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组件中的可穿戴式充电装置可以戴在使用者的手上,该充电装置中设置的供电元件用于提供充电时所需要的电能,该充电装置中设置的输电元件用于与需要充电的电子设备本体(例如智能手机)匹配连接,输电元件与供电元件电性连接,电子设备本体与上述可穿戴式充电装置通过受电元件及输电元件匹配导通,使用者戴上可穿戴式充电装置后手握该电子设备本体即可为电子设备本体进行充电,使用方便。并且,使用者戴上可穿戴式充电装置后可以在使用电子设备本体的同时可以通过该充电装置方便地为电子设备本体进行充电,不必受到充电线长度的限制,极大地提高了使用者在电子设备本体充电过程中对电子设备的使用体验。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输电元件包括正极触点1041及负极触点1042;所述正极触点1041与所述负极触点1042设置于所述手指部102。在该具体的例子中,通过设置于手指部102的正极触点1041及负极触点1042与电子设备本体匹配连接,以实现对电子设备本体的充电服务。当使用者戴上该充电装置并且手握电子设备时,位于手指部102处的正极触点1041与负极触点1042可以比较方便地与电子设备本体接触,从而能够很容易地实现为电子设备本体充电。在一个实施例中,进一步地,所述受电元件包括正极电极2021及负极电极2022,所述正极电极2021及负极电极2022外露于所述后壳201设置,所述正极触点1041与所述正极电极2021抵接并且电性导通,所述负极触点1042与所述负极电极2022抵接并且电性导通。在该具体的例子中,在电子设备本体的后壳201的外表面设置有与电子设备自身电池电连接导通的正极电极2021及负极电极2022。充电时,使用者戴上可穿戴式充电装置后手握该电子设备本体,位于充电装置手指部102的正极触点1041与正极电极2021抵接并且电性导通,位于充电装置手指部102的负极触点1042与负极电极2022抵接并且电性导通,即可实现可穿戴式充电装置为电子设备本体进行充电。在一个实施例中,进一步地,所述供电元件包括第一电池模块1031。在该具体的例子中,通过在充电装置的主体部101设置第一电池模块1031作为供电元件用于提供为电子设备本体充电时所需要的电能。可以理解的是,主体部101为该充电装置中对应于手掌及手背的部位,由于主体部101的面积较大,因此比较适合于设置第一电池模块1031。可选地,在主体部101上设置一个容纳腔体用来安装第一电池模块1031。可以理解的是,第一电池模块1031通过导线1044与正极触点1041及负极触点1042分别实现电连接。在一个实施例中,进一步地,所述供电元件包括第一导电接口1032。在该具体的例子中,该充电装置上设置一个用于与外部供电设备接通的第一导电接口1032,外部供电设备例如可以是充电器及电源,将充电器的一端与电源连接,充电器的另一端与该充电装置的第一导电接口1032连接,这样,该充电装置相当于起到了电源转接的功能,可以为需要充电的电子设备本体提供源源不断的电量。在该实施例中,虽然需要使用到充电器,但是由于还使用了该充电装置,因此可以突破单独使用充电器为电子设备充电时的空间限制,从而提高用户的使用体验。可以理解的是,将第一导电接口1032设置在主体部101远离手指部102的端部处,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利用该充电装置的尺寸来增加充电时电子设备的活动范围。在其他实施例中,可以在主体部101上同时设置第一电池模块1031和第一导电接口1032,此时第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电子设备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组件包括可穿戴式充电装置及电子设备本体;所述可穿戴式充电装置包括:/n主体部(101)及与所述主体部(101)连接的手指部(102);/n供电元件,所述供电元件设置于所述主体部(101);/n输电元件,所述输电元件设置于所述主体部(101)或所述手指部(102);/n所述供电元件与所述输电元件电性连接;/n所述电子设备本体具有电池及覆盖所述电池的后壳(201),所述后壳(201)上设置有受电元件,所述电池与所述受电元件电性连接,所述受电元件与所述输电元件抵接并且电性导通。/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电子设备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组件包括可穿戴式充电装置及电子设备本体;所述可穿戴式充电装置包括:
主体部(101)及与所述主体部(101)连接的手指部(102);
供电元件,所述供电元件设置于所述主体部(101);
输电元件,所述输电元件设置于所述主体部(101)或所述手指部(102);
所述供电元件与所述输电元件电性连接;
所述电子设备本体具有电池及覆盖所述电池的后壳(201),所述后壳(201)上设置有受电元件,所述电池与所述受电元件电性连接,所述受电元件与所述输电元件抵接并且电性导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输电元件包括正极触点(1041)及负极触点(1042);所述正极触点(1041)与所述负极触点(1042)设置于所述手指部(10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受电元件包括正极电极(2021)及负极电极(2022),所述正极电极(2021)及负极电极(2022)外露于所述后壳(201)设置,所述正极触点(1041)与所述正极电极(2021)抵接并且电性导通,所述负极触点(1042)与所述负极电极(2022)抵接并且电性导通。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元件包括第一电池模块...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阳雪荣周协
申请(专利权)人: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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