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人脸认证的实现方法和装置
本说明书涉及网络通信
,尤其涉及一种人脸认证的实现方法和装置。
技术介绍
人脸识别,是基于人的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一种生物识别技术。随着近年来计算机视觉技术、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技术的急速发展,通过人脸识别来进行用户认证的技术在金融交易、无人零售、安防监控、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同时,人脸认证的应用也造成了新的安全隐患。例如,对摄像头的注入式攻击能够将事先拍摄的人脸照片或人脸视频伪装成从摄像头拍摄的现场照片或现场视频,使得负责通过人脸识别进行用户认证的设备误以为用户正在进行常规的人脸认证,得出错误的结论,造成用户的损失。增强人脸认证的安全性已经成为新的技术挑战。
技术实现思路
有鉴于此,本说明书提供一种人脸认证的实现方法,包括:获取待认证用户的人脸可见光数据和人脸雷达数据;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和人脸雷达数据同时采集;基于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识别人脸可见光特征;基于所述人脸雷达数据识别人脸雷达特征;当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人脸认证的实现方法,包括:/n获取待认证用户的人脸可见光数据和人脸雷达数据;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和人脸雷达数据同时采集;/n基于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识别人脸可见光特征;基于所述人脸雷达数据识别人脸雷达特征;/n当所述人脸可见光特征和所述人脸雷达特征相匹配时,采用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和所述用户的已核实人脸信息,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人脸认证的实现方法,包括:
获取待认证用户的人脸可见光数据和人脸雷达数据;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和人脸雷达数据同时采集;
基于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识别人脸可见光特征;基于所述人脸雷达数据识别人脸雷达特征;
当所述人脸可见光特征和所述人脸雷达特征相匹配时,采用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和所述用户的已核实人脸信息,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基于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识别人脸可见光轮廓;基于所述人脸雷达数据识别人脸雷达轮廓;
所述当人脸可见光特征和所述人脸雷达特征相匹配时,采用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和所述用户的已核实人脸信息,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包括:当所述人脸可见光特征和所述人脸雷达特征相匹配、所述人脸可见光轮廓和所述人脸雷达轮廓相匹配、并且所述人脸可见光轮廓和所述人脸雷达轮廓的位置相重合时,采用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和所述用户的已核实人脸信息,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获取待认证用户的人脸可见光数据和人脸雷达数据,包括:获取待认证用户的人脸可见光数据、人脸雷达数据和人脸红外数据;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人脸雷达数据和人脸红外数据同时采集;
所述方法还包括:基于所述人脸红外数据识别人脸红外轮廓;
所述当人脸可见光特征和所述人脸雷达特征相匹配时,采用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和所述用户的已核实人脸信息,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包括:当所述人脸可见光特征和所述人脸雷达特征相匹配、所述人脸可见光轮廓、所述人脸雷达轮廓和所述人脸红外轮廓相匹配、并且所述人脸可见光轮廓、所述人脸雷达轮廓的位置和所述人脸红外轮廓的位置相重合时,采用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和所述用户的已核实人脸信息,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基于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判断是否存在人脸,基于所述人脸雷达数据判断是否存在立体的人脸;当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不存在人脸或者所述人脸雷达数据不存在立体的人脸时,认证失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所述获取待认证用户的人脸可见光数据和人脸雷达数据,包括:获取待认证用户的人脸可见光数据、人脸雷达数据和人脸红外数据;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人脸雷达数据和人脸红外数据同时采集;
所述基于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判断是否存在人脸,基于所述人脸雷达数据判断是否存在立体的人脸,包括:基于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判断是否存在人脸,基于所述人脸雷达数据判断是否存在立体的人脸,基于所述人脸红外数据判断是否存在人脸;
所述当人脸可见光数据不存在人脸或者所述人脸雷达数据不存在人脸时,认证失败,包括:当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不存在人脸、所述人脸雷达数据不存在立体的人脸、或者所述人脸红外数据不存在人脸时,认证失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获取待认证用户的人脸可见光数据和人脸雷达数据,包括:由终端同时采集待认证用户的人脸可见光数据和人脸雷达数据;
所述基于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识别人脸可见光特征;基于所述人脸雷达数据识别人脸雷达特征,包括:由终端基于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识别人脸可见光特征;基于所述人脸雷达数据识别人脸雷达特征;
所述已核实人脸信息包括:对已认证的人脸可见光图像经过隐私处理后得到的已核实人脸隐私数据;
所述当人脸可见光特征和所述人脸雷达特征相匹配时,采用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和所述用户的已核实人脸信息,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包括:当所述人脸可见光特征和所述人脸雷达特征相匹配时,由终端对所述人脸可见光数据进行隐私处理后得到人脸可见光隐私数据,并上传至认证服务器;认证服务器根据所述已核实人脸隐私数据和所述人脸可见光隐私数据,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人脸可见光特征包括:任意两个脸部器官之间的距离、某个脸部器官与脸部边界之间的距离中的一项到多项;所述人脸雷达特征包括:任意两个脸部器官之间的距离、某个脸部器官...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贺三元,
申请(专利权)人: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浙江;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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