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用于管理显示器使用的技术
[0001]本申请是国际申请日为2020年8月11日、国家申请号为202080003928.9(国际申请号为PCT/US2020/045814)、专利技术名称为“用于管理显示器使用的技术”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0002]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0003]本申请要求以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于2019年9月27日提交的标题为“TECHNIQUES FOR MANAGING DISPLAY USAGE”的美国专利申请序列号16/585,721;于2019年9月27日提交的标题为“TECHNIQUES FOR MANAGING DISPLAY USAGE”的美国专利申请序列号16/585,714;于2019年9月26日提交的标题为“TECHNIQUES FOR MANAGING DISPLAY USAGE”的美国专利申请序列号16/584,445;于2019年9月26日提交的标题为“TECHNIQUES FOR MANAGING DISPLAY USAGE”的美国专利申请序列号16/584,281;于2019年9月9日提交的标题为“TECHNIQUES FOR MANAGING DISPLAY USAGE”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序列号62/897,959;于2019年9月26日提交的标题为“TECHNIQUES FOR MANAGING DISPLAY USAGE”的丹麦专利申请号PA201970599;于2019年9月26日提交的标题为“TECHNIQUES FOR MANAGING DISPLAY USAGE ...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一个或多个处理器;以及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被配置为由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的一个或多个程序,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包括用于执行以下操作的指令: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第一模式时,在所述显示器上显示第一用户界面,所述第一用户界面包括:指示当前时间且以第一尺寸显示的第一时间指示符;以及以第二尺寸显示的第一图形对象;以及检测到所述电子设备已满足用于从所述第一模式转换到第二模式的标准,其中用于从所述第一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二模式的标准包括在所述电子设备在预定时间段未检测到用户输入之后满足的标准;以及响应于检测到所述电子设备已满足用于从所述第一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二模式的标准,将所述电子设备从所述第一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二模式;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二模式时,在所述显示器上显示第二用户界面,所述第二用户界面包括:指示所述当前时间的第二时间指示符,其中以第三尺寸显示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所述第三尺寸比先前显示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的所述第一尺寸小,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占据先前显示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的所述显示器的第一区域的至少一部分;以及与所述第一图形对象对应的第二图形对象,其中以第四尺寸显示所述第二图形对象,所述第四尺寸比先前显示所述第一图形对象的所述第二尺寸小,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图形对象占据先前显示所述第一图形对象的所述显示器的第二区域的至少一部分。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和所述第一图形对象在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以第一距离间隔开;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和所述第二图形对象在所述第二用户界面中以第二距离间隔开;以及所述第二距离大于所述第一距离。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还包括用于执行以下操作的指令: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一模式时,在所述显示器上在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显示以第五尺寸显示的第三图形对象;以及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二模式时,在所述显示器上在所述第二用户界面中显示与所述第三图形对象对应的第四图形对象,其中以第六尺寸显示所述第四图形对象,所述第六尺寸比先前显示所述第三图形对象的所述第五尺寸小。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图形对象和所述第三图形对象在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以第三距离间隔开;所述第二图形对象和所述第四图形对象在所述第二用户界面中以第四距离间隔开;以及所述第四距离大于所述第三距离。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图形对象和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组合具有组合中心;以及所述第三图形对象和所述第四图形对象的组合具有相同的组合中心。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图形对象被显示为在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比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的所述第三图形对象更靠近所述显示器的中心;其中将所述电子设备从所述第一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二模式包括:将所述第一图形对象转换为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第二动画,以及将所述第三图形对象转换为所述第四图形对象的第三动画;以及其中所述第二动画在所述第三动画开始之前开始。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图形对象被显示为在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比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的所述第三图形对象更靠近所述显示器的第一边缘;其中将所述电子设备从所述第一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二模式包括:将所述第一图形对象转换为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第二动画,以及将所述第三图形对象转换为所述第四图形对象的第三动画;以及其中所述第二动画在所述第三动画开始之前开始。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四尺寸比所述第二尺寸小第一百分比,并且所述第六尺寸比所述第五尺寸小与所述第一百分比不同的第二百分比。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图形对象被显示为在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比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的所述第三图形对象更靠近所述显示器的中心;其中将所述电子设备从所述第一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二模式包括:将所述第一图形对象转换为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第二动画,以及将所述第三图形对象转换为所述第四图形对象的第三动画;以及其中所述第一百分比小于所述第二百分比。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和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是数字时间指示符,并且其中相比于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的中心,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的中心更靠近所述显示器的中心。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和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组合具有组合中心;以及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和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组合具有相同的组合中心。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当处于所述第一模式时,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作为所述第一用户界面的一部分显示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所述第一区域的第一位置处;当处于所述第一模式时,所述第一图形对象作为所述第一用户界面的一部分显示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所述第二区域的第二位置处;当处于所述第二模式时,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作为所述第二用户界面的一部分显示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所述第一区域的第三位置处,所述第三位置不同于所述第一位置;以及
当处于所述第二模式时,所述第二图形对象作为所述第二用户界面的一部分显示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所述第二区域的第四位置处,所述第四位置不同于所述第二位置。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将所述电子设备从所述第一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二模式包括:将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转换为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的第一动画,以及将所述第一图形对象转换为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第二动画;以及其中所述第一动画在所述第二动画开始之前开始。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和所述第一图形对象在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以第一距离间隔开;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和所述第二图形对象在所述第二用户界面中以第二距离间隔开;以及所述第一距离大于所述第二距离。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四尺寸比所述第二尺寸小第一百分比,并且所述第三尺寸比所述第一尺寸小比所述第一百分比小的第三百分比。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还包括用于执行以下操作的指令: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二模式并在所述显示器上显示包括所述第三尺寸的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和所述第四尺寸的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所述第二用户界面时,检测到所述电子设备已满足用于从所述第二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一模式的标准;以及响应于检测到所述电子设备已满足用于从所述第二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一模式的标准,从所述第二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一模式,包括:在第一时间量中,使从所述第三尺寸的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到所述第一尺寸的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的转换动画化,以及在第二时间量中,使从所述第四尺寸的所述第二图形对象到所述第二尺寸的所述第一图形对象的转换动画化。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从所述第一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二模式包括:在第三时间量中,使从所述第一尺寸的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到所述第三尺寸的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的转换动画化,以及在第四时间量中,使从所述第二尺寸的所述第一图形对象到所述第四尺寸的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转换动画化;以及所述第三时间量不同于所述第一时间量。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从所述第二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一模式包括:根据确定用户输入是第一类型,所述第一时间量是第一预定时间段;以及根据确定所述用户输入是不同于所述第一类型的第二类型,所述第一时间量是不同于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段的第二预定时间段。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从所述第二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一模式包括显示在视觉上强调在所述第二模式中显示的所述第二用户界面和在所述第一模式中显示的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之间的一个或多个视觉差异的动画。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在视觉上强调所述第二模式和所述第一模式之间的一个或多个视觉差异包括:在以所述第一尺寸显示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之前,将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的显示尺寸减小至小于所述第三尺寸的尺寸;以及在以所述第二尺寸显示所述第一图形对象之前,将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显示尺寸减小至小于所述第四尺寸的尺寸。21.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一模式并显示所述第一用户界面时,以第一亮度水平显示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并且以第二亮度水平显示所述第一图形对象;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二模式并显示所述第二用户界面时,以第三亮度水平显示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所述第三亮度水平低于先前显示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的所述第一亮度水平,并且以第四亮度水平显示与所述第一图形对象对应的所述第二图形对象,所述第四亮度水平低于先前显示所述第一图形对象的所述第二亮度水平;以及在视觉上强调所述第二模式和所述第一模式之间的一个或多个视觉差异包括:在以所述第一亮度水平显示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之前,将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的亮度水平减小至小于所述第三亮度水平的亮度水平;以及在以所述第二亮度水平显示所述第一图形对象之前,将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亮度水平减小至小于所述第四亮度水平的亮度水平。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基于一个或多个尺寸调整标准来选择所述第三尺寸和所述第四尺寸,所述一个或多个尺寸调整标准导致当所述设备在不同时机进入所述第二模式时所述用户界面的元素的尺寸改变。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尺寸调整标准基于一天中的当前小时、一周中的当前日、一个月份中的当前日期、一个年份中的当前月份和当前年份中的一者或多者。24.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电子设备,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还包括用于执行以下操作的指令: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二模式时,选择用于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的所述第三尺寸,所述第三尺寸不同于上一次作为所述第二用户界面的一部分显示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的尺寸;以及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二模式时,选择用于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所述第四尺寸,所述第四尺寸不同于上一次作为所述第二用户界面的一部分显示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尺寸。2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当在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二模式时显示所述第二用户界面时,所述显示器的第一显示器亮度小于当在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一模式时显示所述第一用户界面时所述显示器的第二显示器亮度。26.一种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被配置为由具有显示器的电子设备的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的一个或多个程序,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包括用于执行以下操作的指令: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第一模式时,在所述显示器上显示第一用户界面,所述第一用户
界面包括:指示当前时间且以第一尺寸显示的第一时间指示符;以及以第二尺寸显示的第一图形对象;以及检测到所述电子设备已满足用于从所述第一模式转换到第二模式的标准,其中用于从所述第一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二模式的标准包括在所述电子设备在预定时间段未检测到用户输入之后满足的标准;以及响应于检测到所述电子设备已满足用于从所述第一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二模式的标准,将所述电子设备从所述第一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二模式,包括: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二模式时,在所述显示器上显示第二用户界面,所述第二用户界面包括:指示所述当前时间的第二时间指示符,其中以第三尺寸显示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所述第三尺寸比先前显示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的所述第一尺寸小,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占据先前显示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的所述显示器的第一区域的至少一部分;以及与所述第一图形对象对应的第二图形对象,其中以第四尺寸显示所述第二图形对象,所述第四尺寸比先前显示所述第一图形对象的所述第二尺寸小,并且其中所述第二图形对象占据先前显示所述第一图形对象的所述显示器的第二区域的至少一部分。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和所述第一图形对象在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以第一距离间隔开;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和所述第二图形对象在所述第二用户界面中以第二距离间隔开;以及所述第二距离大于所述第一距离。28.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还包括用于执行以下操作的指令: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一模式时,在所述显示器上在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显示以第五尺寸显示的第三图形对象;以及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二模式时,在所述显示器上在所述第二用户界面中显示与所述第三图形对象对应的第四图形对象,其中以第六尺寸显示所述第四图形对象,所述第六尺寸比先前显示所述第三图形对象的所述第五尺寸小。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所述第一图形对象和所述第三图形对象在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以第三距离间隔开;所述第二图形对象和所述第四图形对象在所述第二用户界面中以第四距离间隔开;以及所述第四距离大于所述第三距离。30.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所述第一图形对象和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组合具有组合中心;以及所述第三图形对象和所述第四图形对象的组合具有相同的组合中心。31.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所述第一图形对象被显示为在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比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的所述第三图形对象更靠近所述显示器的中心;
其中将所述电子设备从所述第一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二模式包括:将所述第一图形对象转换为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第二动画,以及将所述第三图形对象转换为所述第四图形对象的第三动画;以及其中所述第二动画在所述第三动画开始之前开始。32.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所述第一图形对象被显示为在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比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的所述第三图形对象更靠近所述显示器的第一边缘;其中将所述电子设备从所述第一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二模式包括:将所述第一图形对象转换为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第二动画,以及将所述第三图形对象转换为所述第四图形对象的第三动画;以及其中所述第二动画在所述第三动画开始之前开始。33.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所述第四尺寸比所述第二尺寸小第一百分比,并且所述第六尺寸比所述第五尺寸小与所述第一百分比不同的第二百分比。34.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所述第一图形对象被显示为在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比所述第一用户界面中的所述第三图形对象更靠近所述显示器的中心;其中将所述电子设备从所述第一模式转换到所述第二模式包括:将所述第一图形对象转换为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第二动画,以及将所述第三图形对象转换为所述第四图形对象的第三动画;以及其中所述第一百分比小于所述第二百分比。35.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和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是数字时间指示符,并且其中相比于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的中心,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的中心更靠近所述显示器的中心。36.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和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组合具有组合中心;以及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和所述第二图形对象的组合具有相同的组合中心。3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当处于所述第一模式时,所述第一时间指示符作为所述第一用户界面的一部分显示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所述第一区域的第一位置处;当处于所述第一模式时,所述第一图形对象作为所述第一用户界面的一部分显示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所述第二区域的第二位置处;当处于所述第二模式时,所述第二时间指示符作为所述第二用户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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