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门店可跟随式服务终端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9054949 阅读:22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6-26 06:25
零售门店可跟随式服务终端,包括购物车、触摸显示屏、电池组件和中央控制系统;购物车包括车体、车把、车把横梁和滚轮支脚组件;车体底部设置称重传感器;电池组件设置在车体底部,电池组件设置有便捷式充电接口;车把横梁上设置有扫码摄像头和高清摄像头;触摸显示屏转动设置在车把横梁上;触摸显示屏底部设置有双目人脸识别摄像头。本发明专利技术,实现智能购物,使用更加便捷和人性化。用更加便捷和人性化。用更加便捷和人性化。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零售门店可跟随式服务终端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门店服务终端领域,尤其涉及零售门店可跟随式服务终端。

技术介绍

[0002]在传统购物车只具有装载物品的功能,无法实现智能购物。

技术实现思路

[0003](一)专利技术目的
[0004]为解决
技术介绍
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专利技术提出零售门店可跟随式服务终端,实现智能购物,使用更加便捷和人性化。
[0005](二)技术方案
[0006]为解决上述问题,本专利技术提出了零售门店可跟随式服务终端,包括购物车、触摸显示屏、电池组件和中央控制系统;
[0007]购物车包括车体、车把、车把横梁和滚轮支脚组件;车体底部设置称重传感器;
[0008]电池组件设置在车体底部,电池组件设置有便捷式充电接口;
[0009]车把横梁上设置有扫码摄像头和高清摄像头;
[0010]触摸显示屏转动设置在车把横梁上;触摸显示屏底部设置有双目人脸识别摄像头;
[0011]扫码摄像头,用于扫描车放置于体内商品的条形码,并将商品条形码信息发送至中央控制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将商品的产品信息、价格信息、电商平台购买链接信息以及商品溯源信息发送至触摸显示屏,以在触摸显示屏上显示;
[0012]双目人脸识别摄像头,用于识别用户信息,并将用户特征发送至中央控制系统,中央控制系统识别人脸,并将该用户与其账户绑定;
[0013]称重传感器,用于监控车体内商品总重量;
[0014]高清摄像头,用于拍摄监控及记录车体内商品内容和数量,并将上述信息发送至中央控制系统。
[0015]优选的,中央控制系统,用于用户账户管理,并且用于管理用户线下消费数据。
[0016]优选的,中央控制系统,用于根据用户的历史购买信息向用户推荐商品以及优惠活动。
[0017]优选的,中央控制系统包括线上付款模块,用于实现线上付款;中央控制系统包括发票模块,用于根据用户信息自动开发票。
[0018]本专利技术中,中央控制系统通过设备自带软件、双目人脸识别摄像头7,以将用户账户与人脸信息进行绑定。绑定后,用户可直接通过人脸识别登录账户,积累用户线下消费数据。
[0019]本专利技术,称重传感器,用于监控车体内商品总重量,实用更加安全放心,不会造成商家的财产损失;当多个购物车重叠摆放时,多个便捷式充电接口之间实现串联,从而实现
整组购物车设备的便捷充电。其中,电池组件能够支撑一整天的使用。其中,触摸显示屏转动设置在车把横梁上,便于不同用户(根据其使用习惯及需求)对触摸显示屏的倾斜角度进行小幅度调节,而设备的其他功能不受影响。
[0020]本专利技术中,当系统主要部件出现损坏时,可快速更换故障部件,不影响设备运行。同时,可根据使用需求增加或减少系统功能部件数量;需要说明的是,部件均为可拆卸设置,因此能够将传统购物车快速改装成智能购物车。
附图说明
[0021]图1为本专利技术提出的零售门店可跟随式服务终端的立体示意图。
[0022]图2为本专利技术提出的零售门店可跟随式服务终端的正视图。
[0023]图3为本专利技术提出的零售门店可跟随式服务终端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4]为使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并参照附图,对本专利技术进一步详细说明。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专利技术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专利技术的概念。
[0025]如图1

2所示,本专利技术提出的零售门店可跟随式服务终端,包括购物车1、触摸显示屏6、电池组件4和中央控制系统;
[0026]购物车1包括车体、车把11、车把横梁12和滚轮支脚组件;车体底部设置称重传感器3;
[0027]电池组件4设置在车体底部,电池组件4设置有便捷式充电接口5;
[0028]车把横梁12上设置有扫码摄像头2和高清摄像头;
[0029]触摸显示屏6转动设置在车把横梁12上;触摸显示屏6底部设置有双目人脸识别摄像头7;
[0030]扫码摄像头2,用于扫描车放置于体内商品的条形码,并将商品条形码信息发送至中央控制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将商品的产品信息、价格信息、电商平台购买链接信息以及商品溯源信息发送至触摸显示屏6,以在触摸显示屏6上显示;
[0031]双目人脸识别摄像头7,用于识别用户信息,并将用户特征发送至中央控制系统,中央控制系统识别人脸,并将该用户与其账户绑定;
[0032]称重传感器3,用于监控车体内商品总重量;
[0033]高清摄像头,用于拍摄监控及记录车体内商品内容和数量,并将上述信息发送至中央控制系统。
[0034]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中央控制系统,用于用户账户管理,并且用于管理用户线下消费数据。
[0035]本专利技术中,中央控制系统通过设备自带软件、双目人脸识别摄像头7,以将用户账户与人脸信息进行绑定。绑定后,用户可直接通过人脸识别登录账户,积累用户线下消费数据。
[0036]本专利技术,称重传感器3,用于监控车体内商品总重量,实用更加安全放心,不会造成
商家的财产损失;当多个购物车重叠摆放时,多个便捷式充电接口5之间实现串联,从而实现整组购物车设备的便捷充电。其中,电池组件4能够支撑一整天的使用。其中,触摸显示屏6转动设置在车把横梁12上,便于不同用户(根据其使用习惯及需求)对触摸显示屏6的倾斜角度进行小幅度调节,而设备的其他功能不受影响。
[0037]本专利技术中,当系统主要部件出现损坏时,可快速更换故障部件,不影响设备运行。同时,可根据使用需求增加或减少系统功能部件数量;需要说明的是,部件均为可拆卸设置,因此能够将传统购物车快速改装成智能购物车。
[0038]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中央控制系统,用于根据用户的历史购买信息向用户推荐商品以及优惠活动,使用更加人性化。
[0039]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中央控制系统包括线上付款模块,用于实现线上付款;中央控制系统包括发票模块,用于根据用户信息自动开发票,使用更加便捷。
[0040]应当理解的是,本专利技术的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于示例性说明或解释本专利技术的原理,而不构成对本专利技术的限制。因此,在不偏离本专利技术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专利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此外,本专利技术所附权利要求旨在涵盖落入所附权利要求范围和边界、或者这种范围和边界的等同形式内的全部变化和修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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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零售门店可跟随式服务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购物车(1)、触摸显示屏(6)、电池组件(4)和中央控制系统;购物车(1)包括车体、车把(11)、车把横梁(12)和滚轮支脚组件;车体底部设置称重传感器(3);电池组件(4)设置在车体底部,电池组件(4)设置有便捷式充电接口(5);车把横梁(12)上设置有扫码摄像头(2)和高清摄像头;触摸显示屏(6)转动设置在车把横梁(12)上;触摸显示屏(6)底部设置有双目人脸识别摄像头(7);扫码摄像头(2),用于扫描车放置于体内商品的条形码,并将商品条形码信息发送至中央控制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将商品的产品信息、价格信息、电商平台购买链接信息以及商品溯源信息发送至触摸显示屏(6),以在触摸显示屏(6)上显示;双目人脸识别摄像...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费铮
申请(专利权)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北京商业机械研究所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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