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膀胱癌的治疗和诊断方法序列表本申请含有序列表,所述序列表已经以ASCII格式以电子方式提交并且以全文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中。所述ASCII副本创建于2019年9月16日,命名为50474-189WO2_Sequence_Listing_9.16.19_ST25,大小为23,559个字节。
本文提供了用于病理状况诸如癌症(例如,膀胱癌(例如,尿路上皮膀胱癌))的治疗和诊断方法和组合物,以及使用PD-L1轴结合拮抗剂的方法。特别地,本专利技术提供了用于患者选择和诊断的生物标志物、治疗方法,制品、诊断试剂盒和检测方法。
技术介绍
癌症仍然是对人类健康最致命的威胁之一。癌症或恶性肿瘤以不受控制的方式转移并迅速生长,这使得及时检测和治疗极为困难。在美国,癌症每年影响近130万新患者,是仅次于心脏病的第二大死亡原因,每4例死亡大约有1例由癌症造成。实体肿瘤是造成这些死亡的主要原因。膀胱癌是全球第五大常见恶性肿瘤,每年报告近400,000例新诊断病例,约有150,000例与死亡相关。特别地,转移性膀胱尿路上皮癌与不良的预后相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治疗不符合含顺铂化疗条件的患有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包含阿特珠单抗的抗癌疗法,其中所述患者先前未接受过针对尿路上皮癌的治疗,并且其中基于占从所述患者获得的肿瘤样品约5%或更多的肿瘤浸润免疫细胞中的可检测的PD-L1表达水平,已鉴定所述患者可能对所述抗癌疗法有反应且具有约10%或更高的达到完全缓解(CR)的可能性。/n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919 US 62/733,5731.一种用于治疗不符合含顺铂化疗条件的患有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包含阿特珠单抗的抗癌疗法,其中所述患者先前未接受过针对尿路上皮癌的治疗,并且其中基于占从所述患者获得的肿瘤样品约5%或更多的肿瘤浸润免疫细胞中的可检测的PD-L1表达水平,已鉴定所述患者可能对所述抗癌疗法有反应且具有约10%或更高的达到完全缓解(CR)的可能性。
2.一种用于治疗不符合含顺铂化疗条件的患有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确定从所述患者获得的肿瘤样品中的肿瘤浸润免疫细胞中的PD-L1表达水平,其中所述患者先前未接受过针对尿路上皮癌的治疗,并且其中占所述肿瘤样品约5%或更多的肿瘤浸润免疫细胞中的可检测的PD-L1表达水平表明,所述患者可能对使用包含阿特珠单抗的抗癌疗法进行的治疗有反应并且具有约10%或更高的达到CR的可能性;以及
(b)基于占所述肿瘤样品约5%或更多的肿瘤浸润免疫细胞中的可检测的PD-L1表达水平,向患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包含阿特珠单抗的抗癌疗法。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已经确定从所述患者获得的所述肿瘤样品在占所述肿瘤样品约10%或更多的所述肿瘤浸润免疫细胞中具有可检测的PD-L1表达水平。
4.一种用于确定不符合含顺铂化疗条件的患有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患者是否可能对使用包含阿特珠单抗的抗癌疗法进行的治疗有反应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确定从所述患者获得的肿瘤样品中的肿瘤浸润免疫细胞中的PD-L1表达水平,其中所述患者先前未接受过针对尿路上皮癌的治疗,并且其中占所述肿瘤样品约5%或更多的肿瘤浸润免疫细胞中的可检测的PD-L1表达水平表明,所述患者可能对使用所述抗癌疗法进行的治疗有反应并且具有约10%或更高的达到CR的可能性。
5.一种用于为不符合含顺铂化疗条件的患有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患者选择疗法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确定从所述患者获得的肿瘤样品中的肿瘤浸润免疫细胞中的PD-L1表达水平,其中所述患者先前未接受过针对尿路上皮癌的治疗;以及
基于占所述肿瘤样品约5%或更多的肿瘤浸润免疫细胞中的可检测的PD-L1表达水平,为所述患者选择包含阿特珠单抗的抗癌疗法,其中占所述肿瘤样品约5%或更多的肿瘤浸润免疫细胞中可检测的PD-L1表达水平表明,所述患者具有约10%或更高的达到CR的可能性。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方法,其中已经确定从所述患者获得的所述肿瘤样品在占所述肿瘤样品约10%或更多的所述肿瘤浸润免疫细胞中具有可检测的PD-L1表达水平。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具有约10%至约20%的达到CR的可能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具有至少约13%的达到CR的可能性。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具有约13%的达到CR的可能性。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使用所述包含阿特珠单抗的抗癌疗法开始治疗所述患者之后约17个月或更久时,达到CR的可能性为约10%或更高。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在使用所述包含阿特珠单抗的抗癌疗法开始治疗所述患者之后约29个月或更久时,达到CR的可能性为约10%或更高。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使用所述包含阿特珠单抗的抗癌疗法开始治疗所述患者之后约36个月或更久时,达到CR的可能性为约10%或更高。
13.根据权利要求4-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基于所述肿瘤样品中的肿瘤浸润免疫细胞中的PD-L1表达水平,向所述患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包含阿特珠单抗的抗癌疗法,以此治疗所述患者。
14.根据权利要求1-3或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在治疗的四个月内实现缓解。
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在治疗的四个月后实现缓解。
16.根据权利要求1-3或13-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达到CR。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使用所述包含阿特珠单抗的抗癌疗法开始治疗之后约17个月或更久时,达到CR。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使用所述包含阿特珠单抗的抗癌疗法开始治疗之后约29个月或更久时,达到CR。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使用所述包含阿特珠单抗的抗癌疗法开始治疗之后约36个月或更久时,达到CR。
20.根据权利要求1-3或13-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实现持续缓解。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持续缓解是持续超过约30个月的缓解。
22.一种用于治疗不符合含顺铂化疗条件的患有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施用治疗有效量的包含阿特珠单抗的抗癌疗法,其中所述患者先前未接受过针对尿路上皮癌的治疗,其中已鉴定所述患者在占从所述患者获得的肿瘤样品少于5%的肿瘤浸润免疫细胞中具有可检测的PD-L1表达水平,并且其中所述治疗实现持续缓解。
技术研发人员:S·玛里亚萨桑,
申请(专利权)人:豪夫迈·罗氏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瑞士;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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