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植物生长培养基的营养源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于2018年8月30日提交的申请号为No.62/725,208并且标题为“NUTRIENTSOURCESFORPLANTGROWTHMEDIUMS”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以及于2019年6月24日提交的申请号为No.62/865,674并且标题为“NUTRIENTSOURCESFORPLANTGROWTHMEDIUMS”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每个申请的全部内容通过引用合并于此。
本公开总体上涉及用于植物生长培养基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显示出理想的营养释放曲线,并促进理想的植物生长。
技术介绍
植物生长培养基,例如花园土壤和包含营养源的盆栽混合物,通过向扎根于培养基中的植物提供营养和灌溉益处来促进植物的生长。植物生长培养基通常包括营养源,例如各种肥料,以向植物提供营养。然而,期望提供一种用于植物生长培养基的改良的营养源,该改良的营养源与已知的营养源相比表现出改善的植物安全性、增强的植物生长和改善的营养输送。
技术实现思路
根据一个实施例,营养源包含羽毛粉和大豆粉,所述羽毛粉与所述大豆粉的比例为约1:3至约3:1,该比例为所述羽毛粉和所述大豆粉中氮的重量比。根据另一个实施例,营养源包含羽毛粉,大豆粉以及堆肥,所述羽毛粉与所述大豆粉的比例为约1:3至约3:1,该比例为所述羽毛粉和所述大豆粉中氮的重量比。所述营养源在约8周或更短的时间内释放出作为植物可利用氮的可利用氮总量的约40%或更多。根据另一个实施例,营养源包含羽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植物生长培养基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包含:/n羽毛粉和大豆粉,所述羽毛粉与所述大豆粉的比例为约1:3至约3:1,该比例为所述羽毛粉和所述大豆粉中氮的重量比。/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830 US 62/725,208;20190624 US 62/865,6741.一种用于植物生长培养基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包含:
羽毛粉和大豆粉,所述羽毛粉与所述大豆粉的比例为约1:3至约3:1,该比例为所述羽毛粉和所述大豆粉中氮的重量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包含羽毛粉和大豆粉,所述羽毛粉与所述大豆粉的比例为约1:1至约3:1,该比例为所述羽毛粉和所述大豆粉中氮的重量比。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包含按重量计的约7%至约15%的氮,约0.5%至约4%的磷源,以及约0.5%至约4%的钾源。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包含羽毛粉和大豆粉,所述羽毛粉与所述大豆粉的比例为约3:1,该比例为所述羽毛粉和所述大豆粉中氮的重量比。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营养源,其中所述羽毛粉包含按重量计的约13%或更多的氮和按重量计的约6%或更少的水。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营养源,其中所述羽毛粉是颗粒状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营养源,其中所述羽毛粉表现出的粒度分布为:
约95%或更多的羽毛粉通过12目US筛;
约70%或更多的羽毛粉通过18目US筛,但保留在70目US筛上;并且
约5%或更少的羽毛粉通过70目US筛。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营养源,其中所述大豆粉包含按重量计的:
约7%或更多的氮;
约1%或更多的磷源;
约2%或更多的钾源;以及
约6%或更少的水。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营养源,其中所述大豆粉是颗粒状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营养源,其中所述大豆粉表现出的粒度分布为:
约95%或更多的大豆粉通过6目US筛;
约35%或更多的大豆粉通过18目US筛,但不通过70目US筛;以及
约10%或更多的大豆粉通过70目US筛。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是有机的。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是有机的。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包含一种或多种无机成分。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基本上不含鸡粪。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进一步包含堆肥。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包含按体积计算的约5%至约70%的堆肥。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进一步包含有机硝酸盐。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营养源,其中所述有机硝酸盐包括智利硝酸盐。
19.根据权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营养源,其中所述有机硝酸盐包含按重量计算的氮总量的约5%至约20%。
2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进一步包含钾化合物。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包含按重量计的约4%或更多的钾。
22.根据权利要求20或21所述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包含按重量计的约12%或更多的钾。
2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所释放的植物可利用氮比每种组分所释放的植物可利用氮的加权平均值多。
2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营养源,所述营养源在约90天或更长时间内保持农艺反应。
2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C·延德雷克,S·埃弗,J·斯特德,A·皮勒,J·德比尔,T·斯特格纳,S·伯勒尔,M·伯廷,S·蒂特科,M·A·切迪亚,
申请(专利权)人:OMS投资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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